作者loreus (天地有正气)
看板L_RelaxEnjoy
标题Re: [申诉] rabbit版的版主Eudha发言失当
时间Tue Aug 1 10:50:45 2006
※ 引述《Eudha (美好的兔板)》之铭言:
: 看来,loreus显然完全在状况外,并且仍旧在这版上,
: 继续以辱骂别人为乐。 (这种行为,正是兔板所严格禁止的)
~~~~~~~~~~~~~~~~~~~~?
请Eudha不要对本人有如此误会。
本人一直以理性的态度而且针对本申诉文第一到第四部份就事论事,
在本系列文及推文中提出各种质疑,
: 另外,这整起事件都不追究了 -所以连你在此系列中的犯规都不追究了哩
: 不知道为何整场只剩下您还不散会呢?
~~~~~~~~~~~~~~~~~~~~~~~~~~~~~~~~~
主要是版主Eudha在公告中的跟版规背道而驰的叙述,让我觉得很不可思议,
而回信给你又得不到正面回应。
您好像还忘了我在
本申诉文第四部份问的另外一件事耶?...
就是你在公告里提到关於在版上信件公布的问题。
以下是你在公告里的内文:
"
至於公布信件的问题,在我看来实在很离奇
每个人都有权利处分自己的物品,
信件既然是寄给某人的,就是某人的财产、所有物
对方要把它直接删除、丢掉,还是要像黛安娜王妃的情夫拿来出书、拍卖
都是当事人自己的自由。"
但是rabbit版规里有明确规定:
"张贴文章,请选择项目,表达正确文旨,并请自行注意着作权问题"
~~~~~~~~~~~~~~~~~~~
"
禁止抄袭或是不经作者同意的转录文章,一经检举该文删除,水桶一星期。
那这样应该就要先得到原寄件人的同意(那等同於我写的文章),
才可以把信件公布在版上,对吧?
但是版主Eudha竟然在公告中说竟然说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可以把人家寄来的信公开在版上?
而且在公告推文里针对版友的反对又说了一次:
1F:推 zick0704:我是当事者不宜对版主的决定下评论,但是我将个人对L版友 07/13 19:52
2F:→ zick0704:的来信感到不满後要求L版友於版面公开讨论而导致的混乱 07/13 19:53
3F:→ zick0704:对所有的版友道歉...非常对不起.. 07/13 19:54
4F:→ zick0704:至於妮子的事,是真是假并不重要,一个教训大家看看就好 07/13 19:56
5F:推 mayoxx:公布他人信件是不行的,不过提及他人寄信给我似乎没有法理 07/13 22:10
6F:→ mayoxx:上的问题,我是没有看到zick网友真正公布信件,也不确定是 07/13 22:11
7F:→ mayoxx:否有公布但稍後删除,不过我认同L版友太冲~ 07/13 22:11
8F:→ mayoxx:我也是希望版面一切和平^^虽然我只是一个新版友~ 07/13 22:12
9F:推 Eudha:公布自己的信件是可以的 →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私下讨论。:) 07/14 00:28
~~~~~~~~~~~~~~~~~~~~~~~~~~~~~~~~?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再补一句:版有版规
版规不是装饰用的,对吧?
PTT很多其他的版,包括本兔版也有相关的规定,
但是为什麽身为版主的Eudha却允许这样的行为? 本人非常不解。
zick0704自己也很清楚这点,
所以才会在推文及私下来信中要求我同意他
公布我寄给他的信件(
(详见本申诉文第一部份)
10F:→ zick0704:如果你同意我公开你的来信,让版友看看你提问的语气 07/13 02:38
→ zick0704:不知您是否同意呢?
7/13 zick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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