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reus (天地有正气)
看板L_RelaxEnjoy
标题[申诉] 承上,第四部份
时间Sat Jul 29 03:30:04 2006
第四部份: 版主公告内文不是事实且不公,完全以自己的意见为版规
以下绿体字为Eudha所写的公告内容:
白体字是我的辩驳
关於zick的文章,我说过,看不出来有什麽问题
大家只不过都是在讨论而已,观点内容好坏,公道自在人心、不在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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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规是因人而异吗?
我看这句话应该改成公道皆在Eudha心里,不在版规
我想请问版主Eudha有看到他先在推文中爆粗口出言不逊吗?
也不是只有我这样想,其他版主也这样想,
若论板规,也认为反而loreus问题比较大。
请问是哪里有问题? 是zick0704先爆粗口引发争端的吧?
至於公布信件的问题,在我看来实在很离奇
每个人都有权利处分自己的物品,
信件既然是寄给某人的,就是某人的财产、所有物
对方要把它直接删除、丢掉,还是要像黛安娜王妃的情夫拿来出书、拍卖
都是当事人自己的自由。
版规里有明确规定:
"张贴文章,请选择项目,表达正确文旨,并请自行注意着作权问题"
"
禁止抄袭或是不经作者同意的转录文章,一经检举该文删除,水桶一星期。
那这样应该就要先得到原寄件人的同意
才可以把信件公布在版上
但是版主Eudha竟然公然在公告中说出颠倒是非黑白的话:
竟然说可以随自己高兴可以把人家寄来的信公开在版上?
而且在公告推文里还大言不惭的反驳版友的意见,又说了一次:
1F:推 mayoxx:公布他人信件是不行的,不过提及他人寄信给我似乎没有法理 07/13 22:10
2F:→ mayoxx:上的问题,我是没有看到zick网友真正公布信件,也不确定是 07/13 22:11
3F:→ mayoxx:否有公布但稍後删除,不过我认同L版友太冲~ 07/13 22:11
4F:→ mayoxx:我也是希望版面一切和平^^虽然我只是一个新版友~ 07/13 22:12
5F:推 Eudha:公布自己的信件是可以的 →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私下讨论。:) 07/14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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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ck放在兔板上的讨论议题,很有丰富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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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群不认为有何不适宜之处。
版主Eudha认为这个推文也很有丰富的价值吗?
兔版喜欢收藏这种误会别人又没品的文章?
还是只是因为它可以丰富里的"争议记事"
所以版主觉得他的文章很有价值?
6F:推 zick0704:有争议信箱谈我觉得OK啊,来信的口气比我主管还要主管.. 07/12 22:59
7F:→ zick0704:整封信连个能否讨论的字眼都没,就要我回讯,看到就不爽 07/12 23:00
我们唯一想说的是,如果你不想被人公布
那麽最好的策酪,就是不要一直写信、不要一直去砸对方水球
在内心诚恳、善良的祝福对方与兔子就好。
我想跟版主Eudha讲,
那是因为我觉得这种芝麻小事私下用水球或是信件讲清楚就可以了不是吗?
各位也看到了,都是zick0704他自己的误会,然後也不接受沟通
继续在版上PO文浪费版友大家的心思去看那些文章,而且他还在推文爆粗口,
这是兔版的版主所愿意见到的吗?
版主Eudha推文跟公告里评断不公,
说始作俑者zick0704没问题,loreus反而被抹黑成制造纷扰的人?
兔版版友loreus只能暗自吃闷亏不能提问?
否则就要浸水桶处份?
就像你因为没搞清楚状况就不理智的打了别人一下,然後要人家不准还手,
连原因都不能问? 否则那个人就要再被你教训!?
版主整个的认定,泼墨水的人只要客客气气的就一定是对的
被泼了一身墨水的人带点情绪就会被认定是有问题的?
版主Eudha连整件事都还没弄清楚
都没有跟我问清楚来龙去脉
就在推文跟公告中断人是非
连向我道歉都没有,最後还因为我向你提出质疑而浸我水桶
这就是兔版吗?
请问这样子不公正的版主要让版众如何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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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68.90.54
※ 编辑: loreus 来自: 219.68.91.96 (07/31 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