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miniMan (GM)
看板L_PTTAvenue
标题Re: [申诉] CCRomance 板主 P55555 滥权
时间Sat Oct 1 21:36:46 2016
请板主 P55555 於三日内至组务板回应,
具体说明使用者 Ichbinyy 的推文,系为检举对方违反 CCRomance 板哪条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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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亦转寄给板主 P55555。
※ 引述《Ichbinyy (我是YY)》之铭言:
: (1) 看板英文名称:CCRomance
: (2) 申诉人ID:Ichbinyy
: (3) 被申诉板主ID:P55555
: (4) 申诉事由:被申诉人滥权警告一次不够,还要滥权第二次水桶申诉人,即使穷尽沟
: 通管道也无法与被申诉人沟通,沟通桥梁完全单方面被被上诉人关起。
: (5) 检附证据:将转录相关证据文章於本文後。
: 申诉事由:
: 起因爲申诉人Ichbinyy於105/09/09晚上十时多在
: 板友#1NqZXKt9 (CCRomance)[问题] 难解的蓝色蜘蛛网(证物一)中留言:
: 「
: → Ichbinyy: 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 09/09 22:44
: → Ichbinyy: 去找律师。无资力就去找看看法扶。 09/09 22:47
: → Ichbinyy: 即使是被设计的...可是打老婆......嗯。 09/09 22:48
: → Ichbinyy: 原来这里是CCR版- -我以为我在法律版。 09/09 22:55
: → Ichbinyy: 有law版跟pttlifelaw版哦,不过转文前要先看版规哦! 09/09 22:57
: → P55555: Ichbinyy 警告乙次,违规不违规,能不能在此讨论,请向板 09/10 09:01
: → P55555: 主检举,勿自行判断适不适合或能不能。 09/10 09:02
: → P55555: 蒐集两只警告 迳送水桶30天 09/10 09:02
: 」
: 「
: → Ichbinyy: 什麽跟什麽啊???我只是说有其他版可以发? 09/10 16:02
: → Ichbinyy: 我是哪里我不适合或是违规了??我说版规也只是 09/10 16:03
: → Ichbinyy: 提醒他要记得先看版规再转过去,之前就是有人不看 09/10 16:03
: → Ichbinyy: 直接转被删还怪我好吗???你是没有充分看过我的 09/10 16:04
: → Ichbinyy: 推文是不是还是故意针对?请把你的警告收回。 09/10 16:05
: → Ichbinyy: 我不是没回答他文章内容,不只有相关建议,还跟 09/10 16:05
: → Ichbinyy: 他说有其他版可以求助???简直了。 09/10 16:06
: 」
: 於引文第一段中可以明显看出被申诉人之认事用法及中文理解能力有明显
: 重大瑕疵与错误。
: 理由为:申诉人之「来这里是CCR版- -我以为我在法律版」明显仅为陈述
: 事实,而非认为该板友不得在 CCR版讨论该文章内容,若为如此申诉人仅
: 需直接说「删文去法律版喇非本版事务喇」。
: 更甚至,仅需说「此篇文章违反版规」即可,何苦还浪费我的时间加以留
: 言。因此申诉人既无认为该篇文章违规更无认为该篇文章非本版事务。
: 更甚至,若被申诉人乃因申诉人所说:「有 law版跟pttlifelaw版哦,不
: 过转文前要先看版规哦!」,因此导出申诉人认为该篇板友发文违规未先
: 看 CCRomance更为无稽之谈。善意提醒板友转文前先熟悉该板板规有何不
: 可?毕竟两者虽然都属於法律范畴之板面,业务上还是有些许差异。
: 於引文第一段之误解也没关系,社会通念上若少数人对於文字上理解较异
: 於常人(此乃为事实陈述,可综观该篇文章下面留言绝大多数不特定人皆
: 无法理解被申诉人对中文文句解读方式)之人通常也至少能加以沟通,因
: 此,申诉人不但於该篇文章下面(引文第二段)试图与被申诉人沟通,尚
: 寄了封站内信予被申诉人(证物二)沟通且信中尚有附上申诉人之最爱排
: 列截图证明申诉人之法律版与CCRomance板的确为上下比邻之关系, 试图
: 让被申诉人若从申诉人之语意上理解不能,至少能从截图上综观关系而不
: 至於滥权,乱予申诉人警告。惟该被申诉人隔一天後仅回了封简短的待公
: 告之站内信(证物三),毫无任何欲跟申诉人沟通之诚意。
: 之後於本日,被申诉人发布将申诉人水桶之公告。於公告(证物四)中完
: 全曲解申诉人之语意:
: 「
: Ichbinyy以「原来这里是CCR版- -我以为我在法律版。」推文方式,
: 究其推文意涵应为表达该文章不是在CCR板讨论,而是该去法律板发文,
: 违反板规规定,予以警告。
: 」
: 若申诉人未曾跟被申诉人沟通也罢,申诉人明明清清楚楚并且直接了当告
: 知被申诉人其心中真意为何了,该被申诉人,完完全全视而不见,彷佛其
: 心中的心证可以代表申诉人更甚至於板上所有人,极为重大明显之错误,
: 之後於原文(证物一)中下面与板友之留言更甚至能彻底显示出了在位者
: 傲慢地拥权自重、一意孤行自身错误之裁判、绝对的权力使得被申诉者完
: 全无法聆听其他板友之意见。此乃为我国引以为傲之民主政治之极大耻辱。
: 综上所述,该被申诉人对於申诉人彻彻底底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之
: 典范。连申诉人於引文第二段中之解释都将之视为犯了加重条款。
: 问题是,根据强行将自身心证加於申诉人的被上诉人所援引之版规(证物
: 五)为「3.检举违规文章应主动向板主举报,勿以推文回文方式回应。」
: ,惟申诉人确确实实未认为原文板友之违规,才於引文第二段中加以解释
: 试图与被申诉人沟通,然被申诉人完全不具可沟通之期待可能性,甚而强
: 行认为申诉人并无认识CCRomance板之板规,而予以加重处分。
: 然综观被申诉人如此之行为,板规根本为无物,一切判决接照被申诉人之
: 心证走即可,即使完全不符合该条板规之要件,依被申诉人今日此举仍会
: 应将板友套进他的奇妙语文理解能力中,并且完全无视他人之人格权。恣
: 意以自身不具沟通可能性且微妙中文理解能力曲解侮辱羞辱他人,申诉人
: 没说的话,甚至已与被申诉人沟通过了,被申诉人都可以加以公告曲解申
: 诉人之语意,此若难谓为对他人之不尊重、羞辱与侮辱,那又有什麽可称
: 为「不尊重、羞辱与侮辱」?此岂非为绝对的权力带给他的傲慢与腐败?
: 亦活生生为「心中有什麽的人,看事物皆是如此」的例子。合理推敲,被
: 申诉人心中可能认为该板友之发文违规,才会死咬着申诉人之文句,强行
: 套用自身之「理解能力」加以解释,完全无视於申诉人之尊严与言论自由
: 。至此,申诉人恳请 小组长应令被申诉人「发文」公告解除申诉人之水
: 桶外,并加求其为其对申诉人之「水桶行为、曲解用语等」侮辱加以道歉
: 以恢复申诉人之帐号名誉。
: 另,请 小组长知悉,被申诉人於去年国考版 #1L-NoO0m (Examination)
: Fw: [公告] Examination 中已有未遵照小组长与板主间之上下权利行使
: 问题存在,因此,若其在仅一年又多几天,几乎可谓不到一年之时间内又
: 怠於行使职权,请 小组长能够衡酌此种状况之反覆发生,加重处分被申
: 诉人,不胜感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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