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eanwind (C.Y.)
看板L_PTTAvenue
标题[判决] #1IO1DrrB Machadango 申诉 rocfrank
时间Tue Nov 12 15:15:58 2013
裁判日期:2013-11-12
裁判案件:
#1IO1DrrB Machadango 申诉 rocfrank 水桶惩处不当
裁判主因:「真恶心!」严重性尚不达板规惩处程度
判决结果:惩处并未过当,申诉不成立
判决说明:
申诉人持下述理由,主张惩处过当:
一、使用者 Fant1408 过去多有不当推文。
二、申诉人检举使用者 Fant1408 不成立。
针对理由一,使用者 Fant1408 过去之不当推文已受惩处,
且因过去该使用者不当言行,便应承受谩骂或骚扰当有不公,
虽然可理解情绪一时激愤,然而若同意该项行为,
这无异於变相鼓励谩骂或骚扰行为。
此外,申诉人以他案检举为例,类比「真恶心!」一词不达板规惩处程度,
然而查申诉人所检举之条文为二.6:
6. 文章、推文中意图引起纷争、对立。检举人需为当事人以信件通知板主群及
被检举人(检举请附说明原委,以利判断。被检举人若两天内无主动以信件
说明回应板主群,板主群可迳行判决或情节明显亦可)
违者判处水桶15天,累犯加倍水桶。
而使用者 Fant1408 之检举则为二.5:
5. 禁止在他人着作中对特定对象以不雅言论(谩骂嘲讽、挑逗猥亵)
5-1
或恶意攻讦言论(仇恨威胁、不实指控达到妨碍名誉、谬误挑衅)
5-2
,经检举人身攻击属实者,若为可受公评之事除外。
(经判决後发文者可消除该推文)、(检举
5-2请附说明原委,以利判断)
推文部分 检举人身份限定
5-1 为发文者、特定对象之当事人
5-2 为发文者
文章部份 为板主群判定
因此申诉人检举之案件重在判断「是否引起纷争、对立」,
而使用者 Fant1408 检举之条文则系用於保障发文者不受骚扰之权力,
两案之性质具有根本之差异,因此主张判决不当尚有争议。
因此综上所述,申诉人应受板规惩处,
然而考量其一时激愤,且言词叙述并非旨在攻击使用者 Fant1408 ,
因此板主 rocfrank 判决水桶三天并未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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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Avenue 实习小组长 clean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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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0.101.9.133
1F:嘘 hateOnas :所以 overseaking 申诉案 说我闹板还要自清吗 11/12 15:50
2F:→ hateOnas :当初我也被水桶过啊 11/12 15:50
阁下之文章系属 [板务] 文类,使用者 Fant1408 非属 [板务] 文;
且使用者 overseaking并非针对阁下过去言论评论,
而是针对阁下当时所发表之文章认为闹板;
又该案之判决
#1ID8dR3n (L_PTTAvenue)发回请板主重审,
并未对板主要求阁下自清多予评论,仅表示若仍不服可再申诉,请谅查。
※ 编辑: cleanwind 来自: 120.101.9.133 (11/12 16:02)
3F:推 Machadango :阅 11/12 20:27
4F:推 petrinet :才三天真少 11/13 04:22
5F:推 junkjizz5566:三天就跳脚惹 呵呵 11/13 10:10
6F:推 Machadango :有些人不懂何谓是非,还爱躲在萤幕後面放肆,好鲁蛇 11/13 15:50
7F:→ Machadango :判三年我也无所谓啊(摊手)我在日本很忙的,只是偶 11/13 15:53
8F:→ Machadango :偷闲喘口气上PTT,随便说人跳脚,以为我是你吗,科科 11/13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