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ee5566 (CCR56)
看板L_PTTAvenue
标题[讨论] CCR讨论板务者之检举
时间Mon Dec 19 11:03:02 2011
我在12月08日曾发文提到CCR板主群对讨论板务者有两套标准:
只水桶对板务处理有疑虑者,却不处分支持板主者
(当时的CCR板规是在板上讨论板务者要处分)
後来小组长在12/19日做出以下裁示(
#1ExX77V3 (L_PTTAvenue))
同前判决, 12/11 前的违反讨论板务规定的违规,仍应依板规处理,
若板主未处理,请去信板主检举,若板主仍未处理,请前来组务检举板主。
目前CCR板规(12月新版板规)的检举部分则是:
六、检举流程
1. 请於文章或推文发表
三天内检举,并附上检举证据,否则不受理。
2. 检举证据需为完整文章内容,片段叙述或部分推文视为断章取义,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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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请问小组长
我在12月8日点出板主双重标准
CCR板主12月18日更改检举相关条文
小组长12月19日裁示12月11日前违反讨论板务规定的违规者可向板主检举
那我现在若依小组长12月19日的裁示检举12月11日之前的违规讨论板务者
CCR板主是否能以疑似违规之推文已超过三日来拒绝受理我的检举呢?
最後补充一下当时没在发推文发表三日内检举的原因:
CCR在12月18日之前的板规规定只有自介过的板友之检举才受理
但luee前板主在11月底到12月初又以趋吉避凶为由无差别劣退兼水桶那时期的自介者
因此那段时期只有CCR老板友能检举反对板主的板务讨论者
而非CCR板友想检举护航板主的板务讨论者则会先被劣退兼永久水桶
故有些人可能因没自介无检举权或害怕被乱劣而不敢自介,进而无法在那段时期提出检举
※ 编辑: luee5566 来自: 118.171.102.124 (12/19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