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Tim5566 (五五六六得第一)
标题附件5: 劣文退回(违反板规)[自介] yTim5566
时间Thu Nov 24 08:31:4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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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ee (活着是件好事)
标题: Re: 劣文退回(违反板规)[自介] yTim5566
时间: Thu Nov 24 02:36:45 2011
依照以下板规,
以及本板5-10月份平均有效文章138篇/月,自介文15篇/月,
判定连日来集体以挑战板规模糊地带之自介文章(含文章以下推文)有纠众闹板嫌疑,
故以板规处置。
如有不符请到组务板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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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自介规定相关
发任何文章前,请先自介;无自介者之文章,一经板主发现立刻以删文处理。
注意!自介的目的是让板友认识你/你,不是要争取发言权。
经由板主认定,若有为了发言而自介,事後又删除自介之行为,
屡犯者得视为不受欢迎板友,并处以水桶六个月。
滥用自介文为发表违规文章及推文,或企图以自介文达到闹板目的者,自介文一律删除。
同一人在一个月内不得发超过一篇自介,若需增修,请至前一篇自介按E键修改。
※ 引述《yTim5566 (五五六六得第一)》之铭言:
: 版主大大您好:
: 我到底违反哪一条板规阿?
: 注意!自介的目的是让板友认识你/你,不是要争取发言权。
: 我连推文都没有推过,也就发了一篇自介文
: 经由板主认定,若有为了发言而自介,事後又删除自介之行为,
: 我没有为了发言而自介,我连删都没有删就被你删掉了
: 屡犯者得视为不受欢迎板友,并处以水桶六个月。
: 我根本就第一次来。
: 滥用自介文为发表违规文章及推文,或企图以自介文达到闹板目的者,自介文一律删除。
: 我只是发了一篇自介文,也没有说甚麽东西。到底为什麽算是闹版?
: 同一人在一个月内不得发超过一篇自介,若需增修,请至前一篇自介按E键修改。
: 我才发了一篇文章,也称不上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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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yTim5566 (五五六六得第一)》之铭言:
: : 一、PTT ID: yTim5566
: : 二、昵称: 五五六六得第一
: : 三、生日: 4/28
: : 四、所在地: 天龙国
: : 五、恋爱史: 无
: : 六、我想对CCR的大家说: 我都是跟乡民进来看热闹的,希望CCR版运昌隆。
: 所以我到底犯了哪一条板规?而且还劣退我?
: 根据CCR版规,闹版定义如下:
: 四、关於闹板行为之定义
: 1. 本板绝对禁止任何形式的言语霸凌与任何形式造成板友精神压力的文章与推文。
: 我只是自介,跟任何版友都没有关系。
: 2. 非板主群身份,使用公告类别发文,或回覆公告文,或於板上进行板务之讨论。
: 我是自介,也是很单纯的那种。
: 3. 冒充板主(或板名)、或以与板主(或板名)相似之id,发表文章或推文者。
: 你的ID也不是5566,我不可能冒充。
: 4. 过份影射、直接攻击他板、或讨论他板与本板无关事务者。他板事务不得带来本板
: 争吵,亦不得使用他板事务来本板攻击其他板友。
: 我只是按照版规自介而已,哪有任何一点点的攻击行为。
: 而且我还祝贺CCR版运昌隆。
: 5. 自删文章,经板主认定有闹板嫌疑者。
: 我没有自删文章,文章是被你删掉的。
: → 以上违规者,请向板主私信检举,板主视情况予以违规者水桶六个月或永久水桶,
: 文章删除或劣退。关於检举方式,请见板规九。
: 所以你在公告文上说的闹版行为也不符合板规定义。
: 对於此判决,还请版主大大斟酌。
: yTim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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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8.105.7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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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yTim5566 (111.250.126.144), 时间: 11/24/2011 08:3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