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rs113355 (小分分)
看板L_PTTAvenue
标题Re: [问题] 转录他人文章於此
时间Fri Aug 21 20:07:13 2009
※ 引述《antibonding (scent)》之铭言:
: ※ 引述《hrs113355 (小分分)》之铭言:
: : 作为证据时可将证据转录至组务板上,
: 我问的状况就是呈现证据的同时,就不能保护他人的隐私嘛?
: 如:检举人为X,被检举的板主为Y,检举事由为组规里的那几条,
: 譬如说,举证内容(申诉或检举信件等)里可能含有了Z的隐私,
: 难道就不能考量到Z的隐私?其中Z可以是X或Y。
: : 若非作为证据之用,未经同意转录文章或是私人信件将会劣退处理,
: : 且转录者必须负起妨害隐私之责。
那麽此时你可以直接转寄给我,
但要注明为哪篇申诉/检举之举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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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Avenue 实习小组长 hrs11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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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ntibonding:恩,了解了,谢谢 82.181.197.128 08/21 20:18
2F:推 robart:今天好像是822了 有人还是没上来解释 61.31.132.166 08/22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