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tibonding (scent)
看板L_PTTAvenue
标题Re: [问题] 转录他人文章於此
时间Fri Aug 21 19:14:17 2009
※ 引述《hrs113355 (小分分)》之铭言:
: ※ 引述《antibonding (scent)》之铭言:
: : 如果该文章已经被原作者删除了,可能是出自於他个人的原因,
: : 因为文章内容或是文章底下推文被检举了,这样会因此而再次被曝光耶,
: : 可以选择转寄给小组长嘛?这样的提问是建立在因此揭露他人隐私的可能。
: 作为证据时可将证据转录至组务板上,
我问的状况就是呈现证据的同时,就不能保护他人的隐私嘛?
如:检举人为X,被检举的板主为Y,检举事由为组规里的那几条,
譬如说,举证内容(申诉或检举信件等)里可能含有了Z的隐私,
难道就不能考量到Z的隐私?其中Z可以是X或Y。
: 若非作为证据之用,未经同意转录文章或是私人信件将会劣退处理,
: 且转录者必须负起妨害隐私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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