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vina (callas)
看板L_PTTAvenue
标题Re: [检举]大老婆版版主看板不当、处分不公
时间Tue Aug 22 14:25:19 2006
※ 引述《quindi (tomorrow)》之铭言:
: 我已再三强调先挑衅的是divina(证据一明白显示)
你所提证据一时间点是8.8
事情肇端是楼上38篇中这篇
→ wexys:那请问你在当第三者的时候 是否很会呛大老婆? 08/05
我想我这辈子是没机会呛大老婆了
因为我从来就是大老婆
而且我想我应该也没啥机会呛第三者
因为我前一PO的内容通常是我老公自己说的
如果真有不怕死的第三者尽管来
我跟我老公会让她了解脸红为何物
我对我的男人要是没这个信心
他也就不配当我男人了
◆ From: 220.133.60.83
→ divina:前一个想偷吃的,只是在想的阶段我就叫他滚了~ 08/06 18:12
推 gloas:可是你不有po过文章承认自己是第三者吗? 08/08 13:42
推 divina:f=.=...你确定是我吗...我没写过这种咚咚... 08/08 22:13
推 quindi:在z-16-18 08/08 22:45
请问您我在这篇是怎样『先』挑衅了
是我自居大老婆挑衅了第三者吗?
那麽哪位是被我挑衅了的第三者?
是你吗?
如果连一个实际存在的挑衅对象都没有,请问我要如何『先挑衅』?是要挑衅谁?
还是我挑衅了我老公?问题是我老公都不介意了,谁有资格帮他投诉?
但随意栽赃别人是第三者,我相信对大多数正常的人来说
不只是挑衅,也是一种侮辱,尤其在大老婆版,更是天大的污蔑
另外你证据一打黄线的所谓我挑衅的内容
我说有机会用大老婆身份呛我不认同的大老婆
请问是挑衅了谁?
哪一位苦主有我口出不合版规跟站规文句的内容?
认为自己可以呛自己不认同的议题跟对象就是挑衅的话
PTT可以关站了吧
接下来你所说的『回文自大』
甚至你要说炫耀文、闪光文也可以
请问有哪一条法律或站规、版规规定不可以PO闪光文的?
觉得自己日子过得很开心、很幸福,不怕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要不允许这种作为的话,那你应该要自己开一个版规定进版的人不可以炫耀吧
总之,如果你可以举出任何我针对你个人所发的恶语
我就接受版务的处置
但我要敬告你和W、G网友,不管你们是一个人也好,三个人也罢
你们诬指我是第三者,就已经是针对个人并且具体的恶言了
之前我不想投诉这种事,大老婆版主也仅处置你
现在我正式要求版主对这种明确的针对言行做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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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4.4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