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me (乌龙奶)
看板L_LifePlan
标题Re: [申诉] 不服Lifeismoney板板主finhisky判决
时间Wed Apr 17 02:12:31 2024
主文:申诉案驳回
说明:
一、
依申诉案
#1c6lsJJY (L_LifePlan) 办理。
二、
违规当下所适用的板规
#1c7H7HM9 (L_LifePlan)
「1-10 推荐码(包含分享码、组队码等类似的码,但不包含连结)
推荐码仅开放推文,且须遵守以下全部规定;
违规者,第一次禁言1年以下,第二次禁言永久以下:
3.发文者不得於文章中张贴推荐码或明示、暗示徵求推荐码,
且发文者须於发文後12小时,始得推文推荐码或徵求推荐码。 」
三、
判决说明
1.
违规当下所适用板规
「推荐码仅开放推文」
「发文者不得於文章中张贴推荐码或明示、暗示徵求推荐码,
且发文者须於发文後12小时,始得推文推荐码或徵求推荐码」
申诉人共发表两篇文章,
第一篇
#1c7XR3-7 (L_LifePlan) 於 2024.04.12 06:08发文,
而在 2024.04.13 07:15 於内文编修可以站内信索取推荐码的资讯。
第二篇
#1c6ltE5q (L_LifePlan) 於 2024.04.13 06:02发文,
发文当下,内文已经有可索取推荐码的资讯。
两篇文章出现推荐码资讯方式,皆是以内文形式出现,
明确违反板规。
2.
依申诉人信件
#1c6luh9A (L_LifePlan) 叙述
「我并没有向别人徵求推荐码,推荐码是我的,
我是由私信给予推荐码,也不是徵推荐码 」
组务以为申诉人应是针对板规这一句片面误解:
「发文者不得於文章中张贴推荐码或明示、暗示徵求推荐码」,
申诉人认为自己是提供推荐码,并没有徵求。
这其实有点文字游戏,单就这句,申诉人没有徵求。
但按板规逻辑,
板规应解读:「发文者不得於文章中张贴推荐码或明示、暗示徵求或分享推荐码」
退一步说,即使该条板规不够完善,
但该句板规也只提到不能「明示暗示徵求推荐码」,
并也不代表申诉人可以直接於文章「分享」推荐码,
而直接忽略板规1-10 一开始的第一句
「推荐码仅开放推文」
及後面的板规
「发文者须於发文後12小时,始得推文推荐码或徵求推荐码」
申诉人文章中的确以「(编辑)文章」方式提供推荐码相关资讯,
违反「推荐码仅开放推文」「发文者须於发文後12小时,始得推文推荐码或徵求推荐码」
两篇文章违规事实明确。
3.
板主於
#1c7LSTM8 (L_LifePlan) 说明原处分以及减轻处分之缘由,
从原本水桶 2年 及退文 2篇 ,减轻为水桶1年,退文1篇。
小组认为申诉人违规事实明确,板主考量及处分并无不妥。
综合上述,故裁定申诉案驳回。
4.
提醒板主 finhisky,
日後有设定水桶与解除水桶,请记得公告。
另外,本案中板主已於
#1c7LZkeA (ID_Problem) 提出消除退文申请。
因为 ID_Problem 发文格式已经变更一阵子了,而板主申请文中的格式仍是旧的。
请板主尽量避免直接复制之前文章,或是发文前可以先确认格式是否有异动,
并请修正该篇文章以及该板之前的相关申请案,
避免因为格式问题,而超过退文时效、或是增加作业时程,影响板务及使用者权益。
本文於文章发出後,转寄给板主 finhisky。
※ 引述《ruye ( )》之铭言:
: 申诉人:ruye
: 看板板名:Lifeismoney
: 被申诉人:Lifeismoney板板主finhisky
: 申诉诉求:
: https://i.imgur.com/lEFrxpg.jpeg
: 由Lifeismoney板板规(113.4.5修订)中,
: 板规1-10-3
: 3.发文者不得於文章中张贴推荐码或明示、暗示徵求推荐码,且发文者须於发文後12小时
: ,始得推文推荐码或徵求推荐码。
: 申诉内容:
: 我没有徵推荐码,是我4/12发第一篇Line Mobile心得分析文,
: 在一天内有好多人自愿来站内信想索取後,
: 我在4/13第二篇补充回覆文公开回覆(之後同步增补於第一篇):
: 若网友乡民看得起我且有需要,我愿提供,可来信私我。
: 推荐码是我的,
: 且我回覆可在私信中「提供、给予」推荐码,也不是「徵求」推荐码,
: 也没有「张贴」推荐码,也没有「徵求」推荐码。
: 且板主在意时间点
: 4/12早上6点第一篇心得分析文後,隔天4/13早上6点第二篇补充回覆文。
: ==============================================================================
: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後再转录。
: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 [注]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未与板主沟通即迳行申诉者,
: 申诉案不予受理。
:
: [注] 受板主处分者得於本组提出申诉,申诉需检附以下文件,检附要件缺少者,将
: 行通知,未於通知时效内补齐者,得不受理申诉:
: [证01]一、被处分文章备份。
: [证02]二、板主公告。
: [证03]三、沟通信件记录(热线水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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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4.212.17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LifePlan/M.1713291154.A.4FE.html
※ 编辑: jasome (42.75.222.195 台湾), 04/17/2024 03: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