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miniMan (GM)
标题Re: [申请] post-b.test新增板主
时间Sun Aug 2 20:01:40 2015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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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I1w0AnS (L_LifePlan) [ptt.cc] Fw: [公告] 生活娱乐馆组规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LifePlan/M.1376231434.A.C5C.html │
│ 特殊文章,无价格记录 │
└─────────────────────────────────────┘
● ★ ! 8/11 GeminiMan 转 [公告] 生活娱乐馆组规 2013 修订版 v2.0
二、新增/删除板主
<新增板主>
1.若该板已有板主,需现任板主於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并经所有板主同意。
2.若该板无板主,可由小组长办理遴选作业,或至LifeNewboard板提出连署。
1>连署时间发起後满三天方得於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
2>提出申请後,小组长可视情况延长连署时间,至多十四天。(连署期满)
3>连署理由请确实填写,过於简略者小组长得判定为无效连署。
4>
基本连署门槛之定义为有效支持票25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数高出有效反对票数的1/2以上。
3.新增之板主须符合
登入300且发表200之限制。
4.
新任板主上任後所管理看板不得超过3板(不计班板、组务板)。
本案使用者 yuan7890 於 7/30 11:36 发起新增板主连署,於 8/1 12:47 即於
组务板提出 新增板主 申请,显未满组规所规定「连署时间发起後满三天方得於
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
二、提出新增板主申请案时,请将当时的连署结果转寄回自己的信箱 (F键),
再转录至组务板,以让组务审核连署案有效票数。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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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I1wB1ij (LifeNewboard) [ptt.cc] Fw: [公告] LifeNewboard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ifeNewboard/M.1376232129.A.B2D.html │
│ 特殊文章,无价格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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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8/11 GeminiMan 转 [公告] LifeNewboard 连署板规范
二、欲「发起新连署」者,请按 ctrl+p。
欲「支持连署/反对连署」者,请按 y。
欲「修改连署意见」者,再按 y。
三、连署(包含新增看板、板主及相关罢免等)审核标准:
无论赞成方或反对方,请确实填写连署理由,
仅填写「支持」、「赞成」、「帮推」……等语意不明或无关连署宗旨者,
视为无效票。
本连署案诸多均属无效票数,显仍未达组规所规范之新增板主连署票数门槛,
於连署案结束前,抑或申请者再次提出申请前,参与连署者均可按 y 键修改
连署意见,转为有效票。
※ 引述《yuan7890 (yuanhau)》之铭言:
: 看板板名:post-b.test
: 申请人:yuan7890
: 申请事项:新增板主
: 申请理由:
: ┌─────────────────────────────────────┐
: │ 文章代码(AID): #1LkPlN6p (LifeNewboard) [ptt.cc] [连署板主] post-b.test │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ifeNewboard/M.1438227415.A.1B3.html │
: │ 投票限制(需先满足发文限制): 登入次数 30 次以上 │
: └─────────────────────────────────────┘
: ● 354 7/30 yuan7890 ˇ [连署板主] post-b.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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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4.49.212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LifePlan/M.1438516902.A.AF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