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orz (我是 Orz )
看板L_LifePlan
标题Re: [申诉] Examination版主P55555之水桶处置
时间Fri May 1 23:03:31 2015
: 1.证据要直接转信,贴上复制没用,无法当证据,懒得等浪费时间,所以就先回覆了。
: 2.本人已经在第一封信告知申诉者「板规未规定违规者须警告才能水桶。」。
板规规定: 删除文章为警告,你警告过了?
: 依照板规规定三、3.规定:
: 「3.具有相当之理由,视情节之轻重,可免予处罚、减轻或加重其处罚。」
: 本人於选择警告或水桶之时,具有裁量权。
: 3.自删课业文为本板「严重」违反板规之情况,
: 国考板板友对於自删课业文之容忍度低,
: 除有重大原因经与本人说明外,基本上均采最严重之裁处为之。
: 4.本人针对自删课业文之规范,积极以板规、公告、板标、发文注意进行宣导,
: 希望板友能够注意自删课业文规定,切勿以身触犯板规,
: 足证明自删课业文,在本板之接受度低。
还真是积极压,前几天没看到版标写勿自删课业文,今天立马全部补上?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Examination/M.1430490358.A.6AE.html
: 5.上述3.4之说明,为本人之选择直接水桶1个月裁量之说明,
: 然,申诉者举本人过往判例,
: 企图稳固申诉者违规可迳自适用该判例,仅受警告而不受水桶之处罚的论点。
: 本人针对该判例说明如下:
: 该违规者违规次数达42次,根据本板水桶计算方式,水桶天数为1260日,
: 依照本人管理板面之观点,水桶天数过长,不利板友利用本板,
: 但该违规者违规之情况,不能不处理。
: 因此本人参酌水桶天数达1260日,
: 衡量下引用警告条款,藉以减少水桶天数,
: 此为具有相当之情节,本人予以减轻水桶之举。
: 为合理之裁量处置。
所以重犯就可以少罚30天?而不是一视同仁?那我也觉得你水桶我30天很长,
不利我使用Examination版!!!
讲白点,从最後一封信就知道你有权判水桶,只要人家跪着求你你就解水桶?
这种裁量权根本无规则可言,那订定板规干嘛?你讲了就是圣旨了呀!!!
: 6.申诉者违规次数1次,未有水桶天数过长之情况,亦无特殊重大原因可直接解除水桶。
: 在本人积极宣导并立下严苛板规执行,仍有板友自删课业文之情况出现,
: 若仅为「警告」难收本板严格执行自删课业文之成效。
: 因此,本人给予申诉者水桶30天之处置,属合理之作为,望组务采之。
再次强调,你所谓的积极是从我检举完之後我才看到版标跟公告,
之前只看到你在那边判人生死!!!
: 7.另外,建议申诉者避免使用情绪性字眼进行申诉和沟通,
: 此举对於申诉之进展,毫无实体之助益。
那请你就不要在那边说话鬼打墙,明明我一开始就是很客气在询问你
你却在那边诱导我要跪下来求你原谅,最後还挑衅说要申诉就快去!!!
这种傲慢的态度也不是第一次,
从其他版的申诉案件就可以知道这不是第一次发生,望请版务能杜绝这种滥权行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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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z 这是小孩... OTZ 这是大人... or2 这是屁股特别翘的..
Or2 这是头大身体小的翘屁股... orZ 这是下半身肥大... OTz 这是举重选手吧...
○rz 这是大头... ●rz 这是黑人头先生... Xrz 这是刚被爆头完...
6rz 这是魔人普乌... On 这是婴儿... crz 这是机车骑士...
囧rz 这是念"窘" ... 崮rz 这是囧国国王... 莔rz 这是囧国皇后...
商rz 这是戴斗笠的囧... st冏 楼上的他老婆吗... sto 换一边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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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LifePlan/M.1430492614.A.CD9.html
※ 编辑: imorz (61.224.93.153), 05/01/2015 23:04:30
1F:推 CNY426W: 他就是这种个性 自以为是 09/16 0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