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miniMan (GM)
看板L_LifePlan
标题[宣判] amigo123 申诉 conk 案
时间Mon Mar 16 23:25:32 2015
【裁判字号】D0032
【裁判日期】公元2015年三月十六日
【裁判案由】3/04 [申诉] 不服e-coupon版版主conk水桶之判
#1Kzlrxi4 (L_LifePlan)
【裁判全文】
使用者 amigo123 因水桶的处分,申诉 e-coupon 板主 conk。
经审阅其板上之文章、该板板规与站规,做出判决如下:
---------------------------------------
主 文
申诉案驳回。
---------------------------------------
说 明
2/28 amigo123 [交易] 博客来200折价换P币
2/28 amigo123 [交易]用 博客200折价 换取3500P (税後)
一、e-coupon 板的板规。
A.发文类别:
4.交易
折价券(券与券)交换也是使用交易分类
销售者请详细说明礼券使用规定及取得来源, 建议提供礼券照片.
购买者请自行判断礼券来源, 并以银行履约保证之礼券为佳.
发生争议请私下沟通.
规定如下:
6.一人五天限发文一篇,删文或删文重贴亦属违规。
B.删文原则:
1.不符板规规定之po文
2.争议文
3.无效之分享(包含时效过期及数量不足)
4.误导之发文
C.通用发文及推文规定:
9.不可手动置底(同一天之内删旧文重贴新文)
二、检视使用者 amigo123 的两篇文章,第一篇文章内文,「有效期限」
栏位误填为 3/85 ,需更正资讯。第二篇文章内文,原文更正「有效
期限」为 3/8 ,另交易金额从 税後 4500 P,变更为 税前 4500 P,
修改文章後改为 3500 P。
以交易行为来看,使用者交出欲兑换为同一商品 (博客来 200 元
e-coupon,单笔金额需满 1699,使用期限至 3/8),兑换的价格有所
变动,是否符合「手动置底」的定义,确实有判定上的模糊空间。板主
conk 事後改判,以板规 4-6 判罚,组务即不再以板规 C-9 作为裁决
的考量。
板规 4-6「一人五天限发文一篇,
删文或
删文重贴亦属违规。」本案
使用者 amigo123 於 2/28 发表两篇文章,无论两篇文章内容是否相同
(相同 即符合「删文重贴」,未相同 即符合「删文」),发表文章数
均已超过板规的限额。板主 conk 即可依板规处置。
使用者 amigo123 与板主 conk 信件沟通,告知因第一篇文章有错误
讯息 (使用期限),故删除文章,发表新文,组务认为系更正「误导之
发文」,应视为「删文重贴」行为。
板规已明订,且使用者 amigo123 於发表文章时,「交易」类别文章
格式即已提醒
「标题、文章若要修改,请善用大T、E,请勿冲动删文再
PO文」 已善尽板主告知之义务。
使用者 amigo123 陈述「删文原则」误导其「删文」,发表第二篇文章
的行为,板主 conk 已於组务板陈述为「板主」的删文原则。综指使用者
可依该原则判定是否需自行删文,亦未标示可於删文後发表第二篇文章。
第二篇是否为「删文重贴」抑或发表新的文章,都已经违反板规 4-6,
五天内发表两篇文章 的违规明确事实。
故此案仍维持板主 conk 的判决。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5.230.115.219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LifePlan/M.1426519535.A.2B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