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igo123 (简单就是一种幸福)
看板L_LifePlan
标题Re: [申诉] 不服e-coupon版版主conk水桶之判
时间Mon Mar 9 05:38:04 2015
※ 引述《conk (conk)》之铭言:
: 理由如下,
: 第一,你并没有全部的文章转录,你只转录你比较有利的文章。
板主如果觉得哪个书信内容重要,也可转录上来供群组长审核判断
同时我所转录的文章都是我提出我不违法的证据如果你认为哪一篇不妥你
也可以在底下留下你的看法
: 第二,一开始处份你文章是以c.9手动置底方式,但你後来觉得不适用。
: 我也撤销c.9,改以4.6处份。
又是如前面我PO,板主老说这一点却不说
你认为一个人没有违反C9 一天一篇如何违反 4.6 五天一篇呢?
还有到底谁是判决者你说我觉得不适用所以你撤销
难道你不也是因为我书信答辩後你认为误判了,我没有触犯c9所以你才撤销
你是因为什麽撤销?因为我吗?不是因为发现那是误判?如果因为我,我觉得
4.6也是误判你也遵之前做法撤销好不?
要承认自己误判有这麽难吗?
: 第三,你对版规有极大错误认知。
: 其一,删文原则不是用在每个人身上,是版主在用。
: 版主认为文章有下列事项,能以删文。
: B.删文原则:
: 1.不符板规规定之po文
: 2.争议文
: 3.无效之分享(包含时效过期及数量不足)
: 4.误导之发文
: 再者,并没有任何人再误导您发表文章。
这项为了案情简单化所以我没有把讨稐过程贴出来
请问版主你是否有回复 "删文推正无违反板规 "
所以根本不必再讨论删文的必要性了
但是如果板主认为需把已经得到结论的事项重提 我也可以配合
请问是谁法规有极大错误认知?版规上写的版上使用者权力事项及禁止事项
删文原则并没有写只有版主专用,不论是删文原则前面规范的其他面规范或是後面
都没有特别写删文原则只有板主专用,故当然是规范所有人
B-4.误导之发文,一篇使用日期有错的文章是否会误导阅读者误以为使用日期期限
这样该文难道不算误导之文吗?
最後我再度重申 板主你也回答过删文正当性,你是否有说过删文不违法
因此请不要模糊焦点在列举经双方都有共识且合法行为了.
: 其二,版规4.6就已经写清楚了。
: 一人五天限发文一篇,删文或删文重贴亦属违规。
: 但一直跟我问我排版、新作、仿作、直接抄文的意义有相同吗?
: 本版不是文学、艺术版,若你要寻找定义,请向右走。
关於你说我一直问你排版、新作、仿作、直接抄文的意义有相同吗?
我有一直吗?烦请板主转录证据,证明你所说的 我 "一直问你"
排版、新作、仿作、直接抄文的意义有相同吗?请用证据说话,一分证据说一分话
相信法务人员都清楚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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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答辩过程中我想请问板主是否知道何谓 删文重贴?
审视4.6法规
4.6前段法规的立意是不希望五天内有人多次重复PO交易文
4.6後段法规是防范有人删文又删文重贴有C9防止使用者删文手动置底文章
请问板主我有违反4.6前段还是後段?
你後来说我违反删文重贴因此我请教你删文重贴的定义是什麽?
问板主新作仿作或直接抄文的定义是因为认为板主你不正面回应我删文重贴的
定义? 你能正面回应我何谓删文重贴我又怎麽会提出这些例子帮助你去思考
什麽叫删文重贴
今天我们不说排板只说内容,请问我第一封合法删除的文章内容是否
和後面贴出的文章内容有一样?没有一样你和我说这是删文重贴?我不服
请你回答删文重贴的意思是什麽又没有得到正面回应只好举例协助你明白
最後我还是想问你何谓删文重贴?我两篇文章内容是否有相同?
因为文章已被删除,烦请群组长协助调阅转录这两篇文章给我
我可以指出文章内容不同之处证明我并没有删文重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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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很明确规定,我也已经明白清楚回答你。
: 一个人五天只能发表一篇交易文,在五天内就只有一篇。
: 删文重贴就已经第二篇,就违反版规4.6
: 好比你在参考考试只拥有一张考试卷,
: 无论你写错、写不下、甚至撕掉,也只能有一张。
: 监委也不会再给你第二张考试卷。
: 而你在组务版的推文例子,是不当例子,房屋盖错,是你的问题
: 你为何没有发现、监督呢?而是等待事後才觉得发现。
: 当你要打掉要重盖,还是要照付工人的二次薪水,不然谁愿意帮你盖房子。
所以删除错误清洁费我这个工人付了? 因为这是我自己写错
後来我发了一篇正确的文章,请问在板主同意第一篇删文合法
这篇被认可合法删文还能算已发表的交易文吗?所以我才会提出
盖错房子,第一个房子盖错工人拆除(当然清洁费费用制造者负责付出了)
但是对於规定,一个有合法性删除的文章还能列入规范的发文数量中吗?
应该不能列入因为她是合法删除非不合法删除
所以我的发文章篇数只有一篇哪来第二篇???
: 第三,错误的文章,可以用推文、修文、删除导正是无违反板规。
: 但我没有说重新发表文章是没有违规,请勿过渡联想。
你同意删除导正文章无违反板规,也就是合法消灭,合法消灭的请问
为何无权重新发表文章? 另此处我也很高兴板主你是否也认同我非删文重贴
是重新发表,"请问一个合法删除错误文为何无权重新发表文章? "
"
难道板主你要认可那篇因内容错误而合法删除的文章是应被列入有效文章数的文章吗? "
: 且一开始你跟我说你不会修文,我後来觉得有点不可信了。
: 经查你的ID纪录如下:
: 【 查询网友 】
: 《ID昵称》amigo123 (简单就是一种幸福) 《经济状况》普通
: 《登入次数》3272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483 篇 (退:0)
: 《目前动态》阅读文章 《私人信箱》最近无新信件
: 《上次上站》03/08/2015 19:11:10 Sun 《上次故乡》114.136.19.75
: 《 五子棋 》 223 胜 439 败 8 和 《象棋战绩》 0 胜 0 败 0 和
: 发表这麽多文章,竟不知道修文与标题。
: 若你登入太多,而发表文章甚少,我还觉得能信任。
: 再者,我早已在发表文章也写提醒注意,
: 甚至我也在交易文范本也写如何修改:
: *[1;31m发表前请看置底的版规,以免触犯版规
: *[1;33m标题、文章若要修改,请善用大T、E,请勿冲动删文再PO文*[m
: 我都已经尽到应有提醒。
请问以上和本案有何关连?
在你认同我是合法删除文无违法又来讨论这个意义在哪?
不过你想说我回答你,你学会一个技能但是很久很久很久很久~~~~~没有
使用她,是否会忘记怎麽使用,好比有个复杂的字你以前学会过但是很少用,
有天要用你是否会写错或想不出怎麽使用,不过这些都不是本案重点?
板主我相信你不会模糊焦点请问你提出这个对於本案判决有何影响
你要证明我这边哪边犯法需要被你水桶的点可以麻烦你直接点出来好吗?
: 第四,关於C.9与4.6可能会有冲突,
: 若一天内删旧文发表新文,用C.9会比4.6来的好。
: 但若一天发表一篇以上不同商店的交易文,会以4.6处份。
C.9和4.6请问哪边有冲突?
就C.9比较严,她限定在一天内,4.6比较宽松限定在五天内
重新N次提出请告诉我没有违反C9如何说她违反4.6
: 折价券版仅适用折价券版,版规当然只有一个版规。
: 怎麽可能会像立法机构会制订N个法令呢?
我同意.所以某人提出特别法和普通法来譬喻时真的把我吓住了
我想怎麽会有人这样举例的?因此板主是否也觉得你当初不该在同一个
法规里提出某条是特别法某条是普通法而且还不告诉我们法规没有说的
情况下到底如何判断哪贴是特别法哪条是普通法?你也自觉这样譬喻不好对吗
: 第五,你两篇文章都是相同商店、相同的折价券、相同的到期。
: 难道就仅就排版不同而认定不同文章吗??
我的回答很直接请板主转PO我两篇文章内容供大家审视是否内容相同
我不只一次请求板主将两篇删除文章转到我信封但是板主不愿.
我当时希望板主将两篇删除文章转寄到我的信箱就是要点出两篇文章内容
不同处但是板主你不肯协助但此时你提出两篇文章相同麻烦你就转录出这两篇文章
出来板主麻烦你不要做任何编辑改变直接将两篇文章转录到板上
前篇明明就是内容有错误所以被删除的文章
後篇是因为怕有人误会了删除前篇重新书写贴上的正确文章
你说这两篇是相同文章???????????
相信普罗大众了解前因後果後都会知道,因错误而删除的文章内容
和後来导正发表文章内容一定不同
: 以上,请组务版予以驳回。
: 谢谢
最後
1. 由上诉答辩中可知道我无触犯4.6.
我不构成板主说我删文重贴触法或是五天内发新文
(板主你的立场到底是我哪边触法,我到最後好混乱啊)
2.板主依然没有解释一个没有犯了限一天只能po一篇交易文的人如何犯了限定五天内
只能po一篇交易文的,你都能理解我没有触犯c9怎麽不能理解我没有犯4.6
请组务依法逻辑思考.依循板规规定和证据,就知道我被误判,请还我清白
请组务依法理依证据重审此案,还我无罪开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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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瞋胜过瞋恚;善行胜过不善;
布施胜过悭贪;诚实胜过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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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amigo123 (114.47.52.143), 03/09/2015 05:57:32
1F:→ amigo123: 另外我前面发表转录的书信,如果板主认为那边证据错了 03/09 06:03
2F:→ amigo123: 欢迎板主提出,如果板主也无话可说麻烦承认误判 03/09 06:05
3F:推 whatsauction: 看来这个板主刚愎自用不是初例了,还有为了避开自己 12/19 03:00
4F:→ whatsauction: 误判问题然後欲加之罪硬是改罚其他条文却转得很硬唷 12/19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