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ateratha (南山的小朱)
看板L_LifePlan
标题[申诉] Insurance版主Leepofeng滥权水桶
时间Sat Apr 27 21:31:07 2013
一.申诉人ID:amateratha
二.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板主:Leepofeng
(b)此案是否与板主沟通完成:对方拒绝回信超过三日
(本板不接受未与板主沟通之申诉,若无经此程序将拒绝申诉。)
三.此申诉之判决︰(若此项留白,请以*[1m转录方式*[m将该判决原文转录至本版。)
(a)该判决文章编号:
#1HTqu-dC (Insurance) [ptt.cc] [公告] amateratha水桶
(b)判决内容:
作者 Leepofeng (萤火虫) 看板 Insurance
标题 [公告] amateratha水桶
时间 Wed Apr 24 11:15:0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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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ratha板友在文章#1HTgnUK中,推文提及板友姓名,违反板规:
4.禁止私自张贴私人水球、信件、照片或其他相关隐私资讯。
违者劣退水桶30天,情节重大者永久水桶
经查该板友已经分别在以下时间点被水桶各180天:
1. Tue Mar 27 21:38:03 2012
2. Mon Oct 22 15:54:12 2012
这次刚出水桶又违反板规,视为情节重大,因此永久水桶。
--
四.不服理由︰
1. 该板主所谓前两次水桶180天,事实上根本是当时版主蓄意偏袒特定人士恶
意挑衅在先,又恶意处罚对这些恶意言论发言抗议的本人在後,先前我忍着没来申
诉,结果Leepofeng竟然有脸把先前自己错误的判决当成本人『情节重大』的藉口!
2. 所谓提及姓名一事,分明是对方过去已经自己公布自己的名字,我只不过用
他自称的名字来叫他,是真是假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就算是真的,那也是对方自己
讲出来的,怎能怪罪到我头上?!
3. 本人欲搜证时发现,Leepofeng竟将所谓本人犯错的文章从板面删除
(搜寻1HTgnUK或本人於4/24日发的文都找不到),让我无法举证。
(请"逐点"叙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据,切勿以乱枪打鸟或打混仗之论述方式。)
五.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先看第二点不服所提到的证据:
#1GXM3eky (Insurance) [ptt.cc] [公告] ac0963369126与kmkr 122719发言请谨慎
作者 Leepofeng (萤火虫) 看板 Insurance
标题 [公告] ac0963369126与kmkr122719发言请谨慎
时间 Mon Oct 22 23:06:13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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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两位板友请留意:
推 ac0963369126:我=王冠智=就是看=无职业道德=的业务员不顺眼 10/20 16:59
→ ac0963369126:为何这家公司的业务员行销方式这麽的...... 10/19 23:58
→ ac0963369126:两个南山业务都用 =强迫储蓄=来招揽?_? 10/20 00:05
这是Leepofeng自己发过的公告,文中ac0963369126自己大剌剌的说自己叫王冠智
,白纸黑字。
Leepofeng拿来水桶本人的文章已经被他自己删除,但我只是对ac0963369126一些
挑衅的言词用他自称的姓名王冠智来警告他而已,这样子竟可被Leepofeng视为情
节重大,甚至借故永久水桶本人,此举实在是欺人太甚、黑白不分。
再看leepofeng所提前两次本人被水桶的理由:
#1FSSB0J9 (Insurance) [ptt.cc] [公告] amateratha
作者 Ciel (☆ 瑜 ☆) 看板 Insurance
标题 [公告] amateratha和shaler水桶
时间 Tue Mar 27 21:38:03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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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文章代码(AID):
#1FPpuRXe
嘘 amateratha:文章标题後半已经严重误导,中山光电所已经在查了 03/27 15:20
违反板规
文章或推文请勿偏离主旨或是个人间的争执
违者删文水桶30天,累犯者劣退水桶180天,情节重大者永久水桶
故 水桶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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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11.142.163
→ yinson:刚出来没多久就又进去了 ( ̄▽ ̄#)﹏﹏ 03/27 22:46
→ chinghsi:推旧文居然这麻快就被发现XD 03/27 22:47
※ 编辑: Ciel 来自: 124.11.142.163 (03/28 14:40)
推 Leepofeng:这两个根本把版当战场,不是真的想讨论 03/28 14:48
事实是文章代码(AID):
#1FPpuRXe这篇的作者MrE已经因为恶意冒充本人身份招摇撞骗
、抹黑本人名誉,已被提告至新竹地方法院宙股102年度他字208号妨害名誉案件,甚
至连MrE本人都毫无羞耻的自己承认他架立一个冒充本人id amateratha 的blog在网
路上公开损害本人名誉,此事我多次对leepofeng抗议过,他不仅丝毫不处理MrE数个
月来毫不间断的恶意挑衅跟抹黑,甚至还叫我去法院告他就好,他不会处理。
PS:此事如需要事证,本人可以随时补充。
第二回leepofeng判决本人水桶的藉口更为偏颇:
作者 Leepofeng (萤火虫) 看板 Insurance
标题 [公告] MrEE、amateratha水桶180天
时间 Mon Oct 22 15:54:12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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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Insurance版规
5.禁止攻击性或歧视性字句、妨碍他人名誉或不雅文字、不当言词、闹板、
挑衅、引战、侮辱、谩骂、人身攻击、影响他人阅读与板面和谐等相关文章或推文
违者劣退水桶180天,情节重大者永久水桶
文章代码(AID):
#1GWNVvpq (Insurance) [ptt.cc] Re: [讨论] 请大家帮我想想?
→ amateratha:而且还不敢承认自己想攻击谁,幼稚到极点了 10/20 13:48
→ amateratha:你也该长大一点了吧! 10/20 13:49
→ amateratha:就km前面一些推文那种狗屎等级的推论,上面ohoh0802跟 10/21 00:48
→ amateratha:blackwing911一定也是某人的分身了,是吧?你闹够了吗 10/21 00:49
→ amateratha:不敢讲指责谁,就不要用不要脸的方式说人自己跳出来承 10/21 22:22
→ amateratha:认 10/21 22:22
→ amateratha:耍这种嘴皮有够难看 10/21 22:23
当篇文章
#1GWNVvpq又遭到leepofeng删除(我实在不知道他是否在毁灭证据)
但实际上的过程是,当篇文章内这两个人先行恶意对我挑衅,但是leepofeng
从头到尾根本没处罚过他们!
推 ac0963369126:我=王冠智=就是看=无职业道德=的业务员不顺眼 10/20 16:59
→ ac0963369126:为何这家公司的业务员行销方式这麽的...... 10/19 23:58
→ ac0963369126:两个南山业务都用 =强迫储蓄=来招揽?_? 10/20 00:05
ac0963369126板友:
1. 您的推文容易引战,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请将不顺眼放心里即可
2. 好公司有烂员工,烂公司有好员工,请勿对特定公司有针对性发言
→ kmkr122719:我不认为开一堆分身到处攻击跟自己利益立场不符的人这 10/20 16:52
→ kmkr122719:样有多麽成熟 我对南山没有任何偏见 毕竟业务员人数多 10/20 16:53
→ kmkr122719:什麽样的鸟业务都有 但开分身到处攻击他人这种行为 10/20 16:54
→ kmkr122719:对南山没有任何益处 10/20 16:55
kmkr122719板友:
虽然您的推文没有指名道姓,但很容易使人对号入座,若有开分身而违反板规的事证
请举证,由板主处理即可,以免触犯板规
这边Leepofeng装的像个和事佬,但是此两人所骂之人事物,
保险版上稍有经历的人都知道是我,如果原文尚在,
我就能完整举证这两人恶意攻击的都是我本人,
如今leepofeng竟将文章删除,真不知是何居心!
另外,事实上照保险板规:
5.禁止攻击性或歧视性字句、妨碍他人名誉或不雅文字、不当言词、闹板、
挑衅、引战、侮辱、谩骂、人身攻击、影响他人阅读与板面和谐等相关文章或推文。
违者劣退水桶180天,情节重大者永久水桶
这些人完完全全触犯在前,何以他们可以不必受罚,反倒要罚对恶意言论出言驳斥
的本人?!
Leepofeng的行为根本是变相处罚受害者!
本人完全不能接受Leepofeng如此偏颇不公、恣意妄为的判决,
甚至用先前错误连篇的水桶处罚刻意恶指我情节重大!
我要求leepofeng立刻撤销我的水桶并且必须对我公开道歉!
请小组长秉公处理。
(请将证据资料附於此申诉文中,切勿仅留指引至该证据原本所在之看板,
若有相关法律条例,亦请复制贴上至此,并保留法条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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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以为自己在追求真理,但是他们并不知道,
他们其实要的并不是一个「真正的真理」,
而是一个他们自己「认定的真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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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60.150.6
1F:推 GeminiMan:本案,并未见有跟板主先行沟通及检举的相关证据。 05/23 20:31
2F:→ GeminiMan:若未符合程序提出,仅告知有保险同业公会背书,亦不会 05/23 20:32
3F:→ GeminiMan:处理板务的纠纷。 05/23 20:33
4F:→ GeminiMan:上面推文推错篇,是指下一篇的申诉文。 05/23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