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ser1 (马赛不克)
看板L_LifePlan
标题Re: [转录][申诉]marriage版版主
时间Wed May 12 17:11:46 2010
※ 引述《hrs113355 (分子旋光性)》之铭言:
: ※ 引述《loser1 (马赛不克)》之铭言:
: : 请小组长解释点名是否违反规定。
: : 其余不予置评。
: 请问你除了点名还有提到其他信件内的资讯吗?
我觉得没有,原文如下:
作者 loser1 (马赛不克) 看板 marriage
标题 [公告] 请 maymayya 板友直接在此文下发表您对板主及板规的意见
时间 Fri May 7 23:43:57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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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 maymayya 板友:
本人信件空间有限,您若对本人处置板务有何不满请在此文章下
发表您的意见。
本文准用言论免责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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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Bv3K_E1 (marriage) [ptt.cc] [公告] 请 maymayya 板友直接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marriage/M.1273247039.A.381.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3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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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婚姻板常有大野狼出没寻求慰藉小羊须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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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79.178.42.105
1F:推 hateOnas:我可不可以发言...... 05/12 18:36
2F:→ loser1:您要讲啥? 05/12 19:14
3F:→ maymayya:我已经在17826篇开始讨论板务了!也不需被点名吧! 05/12 20:00
4F:→ QQGirl:呃 我是觉得"您若对本人处置板务有何不满"可能有争议 05/12 22:33
5F:→ QQGirl:毕竟板友是私下以信件和板主沟通,被点名出来再配上上面 05/12 22:34
6F:→ QQGirl:那一句,就会让人直接连结成"maymayya对板主有不满" 05/12 22:34
7F:推 willy:不过may在其他文下有公开推文问板主回信的事 05/12 23:21
8F:→ linyacat:我是觉得版主这些话可以直接回信给maymayya,请她以公开 05/13 12:30
9F:→ linyacat:方式表达对板务的意见,然後辟一专区提供有意见的人表达 05/13 12:31
10F:→ linyacat:而不是用公开方式指明某板友的ID,专为她辟一专区,这样 05/13 12:32
11F:→ linyacat:容易让人误会板主针对特定人。而且,如果有10个人写信给 05/13 12:34
12F:→ linyacat:板主讨论板务,难道要针对10个ID辟10个专区吗? @@ 05/13 12:36
13F:→ loser1:一次两次当然没关系,我回了 N 封信了,你说我会不会爆气? 05/13 14:39
14F:→ loser1:不要在这里诱导我透露通信内容。 05/13 14:40
15F:→ linyacat:N封~架泥多唷~~~ @@ 我没有诱导意图~绝对没有~ 05/13 18:01
16F:→ maymayya:N不大於十吧!信箱不够大应该您跟组务或站方讨论 05/13 20:26
17F:→ maymayya:应不是叫版友不要寄信给您吧 05/13 20:26
18F:→ maymayya:另外,您若要透漏信的内容,应先徵得我的同意喔! 05/13 20:28
19F:→ maymayya:几封信中,除板务,还有检举,检举不受理我也没说什麽! 05/13 20:29
20F:→ maymayya:若组务大有需求,我可将信件寄给组务大 05/13 20:50
21F:推 gaiod:请问N是几封?? 10?? 20?? 05/13 23:09
22F:推 wilo:不大於十不就接近十了,难怪会受不了 -_- 05/14 08:23
23F:推 wilo:而且之前我跟其他人有问题,版主也是说版务公开讨论 05/14 08:28
24F:→ wilo:叫我们直接在板上写文章,而不是私信沟通 05/14 08:28
25F:→ wilo:我们最多写一封信,版主就说直接在版面上发文沟通了 05/14 08:29
26F:→ wilo:所以我的帐号也可以查到发过版务建议文 05/14 08:30
27F:推 isaacc:真奇怪了,还放大觉要版主去跟组务或站方讨论 05/14 08:49
28F:推 gaiod:10封还好吧 05/14 09:17
29F:→ gaiod:不过板主愿意在板面上让人家讨论 我觉得算很好了 05/14 09:17
30F:→ gaiod:不过我觉得板主这篇公告文 直接寄信也许会比较好 05/14 09:18
31F:→ QQGirl:其实10封是还好啦 我都当练习打字 XD 05/14 11:48
32F:推 frannica:<10 喔...我接过更多的,不过超过 5 时就很烦了,尤其是 05/14 14:40
33F:→ frannica:解释了两三次对方还听不懂、硬要卢的话,真的会肝脏在烧 05/14 14:40
34F:→ frannica:话说 loser1 心脏真的很大耶~ 开放板友在板上吵板务 Orz 05/14 14:48
35F:→ drama:解释两次对方听不懂我就会直接请到板上公开讨论或到组务了 05/14 18:57
36F:→ drama:婚姻板现在经常有百人看板,每人来两封信,板主信箱能有多大 05/14 18:58
37F:→ drama:假设回一封信花五分钟,两封信十分钟,一天就24小时.1440分 05/14 18:59
38F:→ drama:板主就算不吃不喝不睡,也只能服务到144位板友而已... 05/14 18:59
39F:→ loser1:附加一段: 本人的信箱又爆了。 05/14 23:26
40F:→ maymayya:不管几封是多还是少已牵涉到价值判断,版规未规定封数 05/15 00:24
41F:→ maymayya:且有数封是检举信,应不属此次讨论范围 05/15 00:25
42F:→ maymayya:三、版风公开讨论我可接受,且已着手进行,并非完全私下 05/15 00:26
43F:→ maymayya:跟版主讨论,且小组规定若要检举须先以信件跟版主讨论 05/15 00:26
44F:→ maymayya:所以并不需要公开指名,我关注的点在「公开指名」 05/15 00:28
45F:→ drama:讨论板风和检举本来就是两回事啊..我们并不知道你有检举什麽 05/15 05:45
46F:→ drama:只知道你对板风的管理有意见,所以觉得板主请你公开讨论正常 05/15 05:45
47F:→ drama:也因此无法理解为何你会那麽在意公开指名..因为你也确实已经 05/15 05:46
48F:→ drama:开始讨论,我只以为板主是想请你整理一下集中一篇发表而已 05/15 05:47
49F:推 frannica:是因为怕被板友认为你难搞,故意刁难板主吗?文责自负咩 05/15 19:46
50F:→ frannica:如果你都去信要求板主检讨板风,板主在板上应你要求并且 05/15 19:47
51F:→ frannica:提及是应你要求,有什麽不对吗? 05/15 19:47
52F:→ frannica:站规也没有规定板主不可以这样吧? 05/15 19:48
53F:→ loser1:主因是我的信箱确实已满且不想在私信一直回而已。 05/15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