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看板L_LifePlan
标题Re: [建议] 请三个工作版版主依法公布
时间Fri Aug 10 09:00:30 2007
※ 引述《abc61061 (ㄟ逼西)》之铭言:: 本案版主表示并未得到结论,而非文中所言"版主不愿意",
: 故本案暂不受理,由看板版主与板友先行讨论。
我个人的要求很简单.
就只有 "请版主公告告知有这条法律" 而已.
我看不到 "要求公告法律" 有什麽需要讨论的空间和不受理的理由.
相关取消限制法律已经是 "成文" 的 "现行法律". 并不是 "未知"
的 "需要讨论的内容".
而且. 相关的法律. 在 job. part-time. job1111 跨版面上应该都适用.
请问.
"公告这条法律存在" 还需要版主与版友的讨论??
这种看法我个人不表认同.
( 我从头到尾没说过. 要版主增加版规. 增列 "张贴雇主取消性别年龄限制" )
当然. 要求纳入版规. 这是远期目标.
我个人的看法是. 版规应当视同 "BBS 上的行政命令"
只要有国中学历的人都知道.
"命令与法律抵触者,命令无效"
这样的原则.
即便恶法违宪亦有落日条款.
修改不合法律的版规,这不仅是版主的权利,更是义务。
还是现在 如 SHARE 版可以不用公告 "着作权法" 相关侵权条文.
亦或者. 版主都认定所有雇主与使用者都知道有这个法律条文的存在??
以上 请 小组长. 再作考量.
谨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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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03.21.244
※ 编辑: kkoowwee1102 来自: 210.203.21.244 (08/10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