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gerEames (造.梦)
看板L_LifeJob
标题[检举] part-time板板主ra065311、PTofficial
时间Sat Nov 26 14:15:54 2016
检举人:ForgerEames
被检举人:ra065311、PTofficial
(後者为 part-time 板公务帐号,目前仅由前者一人使用)
看板板名:part-time
检举类别:1.板务检举(检举板主失职)-需检附沟通文件
检举诉求:1. 要求板主
依照正当程序处理检举专区之检举推文。
2. 要求板主
订出「与检举无关」此五字之具体标准,
而非由板主自由心证,导致板主可以任意删除检举专区之检举推文。
(前述情况完全
违反明确性原则!)
3. 回复本人被删除之检举推文、撤销本人之警告,
并且依照正当程序处理被删除之检举推文。
检举内容:
part-time板设有置底检举专区:
#1Nk4IH71 (part-time)
前几天我依照检举专区之规定,标明文章代码及检举原因,
在该专区推文表达某篇文章的薪资计算方式可能有违法之嫌。
之後回到该专区想了解检举处理进度,却发现以下情况:(在文章最後一页)
(PTofficial 删除 ForgerEames 的推文: 张贴与检举无关推文)
(PTofficial 删除 ForgerEames 的推文: 张贴与检举无关推文)
1F:→ PTofficial: ForgerEames 张贴与检举无关推文 警告一次 推文删除11/24 19:34
我立刻去信下处分的PTofficial板主,但无回音,
又再去信现在专管公务帐号的ra065311板主。
信件中我阐述自己在检举专区的一直只有留与检举有关之推文,且都有依照格式,
对於板主的处理程序也提出疑问:
不想处理检举就可以直接删推文,并且乱加罪名?
若前述的薪资计算方式没有违法,那板主大可以不受理检举;
若板主查明後,认为该薪资计算违法,那就删文,
为什麽到最後却是我被删推文警告?
我认真看过文章,认为有问题,
所以在检举专区推文,也按规定有附文章代码,
结果却是这种不合理也不合程序的处理方式,我无法接受。
(以上为信件节录,完整信件内容会由信箱转出)
因我无法理解被删除的推文哪里有问题,
故
要求板主回信时附上完整的原推文内容,并说明违规的部分在哪里。
ra065311板主回信没有提供证据(原推文内容),亦无详细说明,
只以「他个人感受」认定该推文是「『询问』有无违法,而非『检举』违法」。
我无法接受这种模糊不清的理由,於是回信再次申诉,
再次强调
板主应该依照程序处理检举,而非直接删除检举推文;
再次向板主
要求附上原推文内容,以及针对内容中不适当的部分做说明。
(我自认是检举、板主却指控我只是询问,中间认知落差这麽大,
板主应该点出推文中使他误会为询问的用词。)
但
ra065311板主依然一概忽视申诉信中的要求,
仅一行文回覆,回覆内容依然跳针说「该推文只是询问,不是检举」。
因ra065311板主坚持不提供证据及正面回应,我便又寄一封申诉信给korsg板主。
寄出後查询他的动态,最後上站的时间一直有刷新,
但信箱持续显示「有新进信件还没看」,不知是未读未回,或是已读不回。
故来此向小组长检举,望小组长明察。
检举推文一删了事,如此轻易就能逃避处理检举的责任,检举专区将形同虚设。
对於
「是否与检举有关」的判断方式,完全依ra065311一人自由心证,
如此主观的处分,应该要述明理由、订出具体可遵行的标准,
而不是用「我说你有罪就有罪」的态度叫人吞下去。
且目前par-time板没有其他板主可以制衡,
若没有具体明确的标准,等於让ra065311设下文字狱。
请将相关证据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转录方式请转录至组务版,
文章裁罚争议,未附原文、相关资料者将无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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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80.176.101.41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LifeJob/M.1480140958.A.653.html
2F:→ ra065311: 建议检举人详阅 四、检举:本项检举项目 11/27 00:30
3F:→ ForgerEames: 四、检举:本项检举项目 11/27 03:16
4F:→ ForgerEames: 1.版主违反该管版规专用 11/27 03:16
5F:→ ForgerEames: 板主违反应该遵行的检举处理程序,故检举。检举文内 11/27 03:19
6F:→ ForgerEames: 也解释得很清楚了,懒得看或看不懂就不用在这里教训 11/27 03:19
7F:→ ForgerEames: 人了。 11/27 03:19
9F:→ ForgerEames: 文的检举,小组长亦有受理。 11/27 03:29
10F:→ ra065311: 先看看该项目须要详列什麽吧 11/27 09:52
11F:→ ra065311: 等补正了 再来答辩 11/27 09:53
12F:→ ForgerEames: 检举类别: 11/27 15:36
13F:→ ForgerEames: 1.板务检举(检举板主失职)-需检附沟通文件 11/27 15:36
14F:→ ForgerEames: 2.组务检举(检举使用者、板主违反组规)-组务主动 11/27 15:36
15F:→ ForgerEames: 查察 11/27 15:36
16F:→ ForgerEames: 上述是两种不同的检举类别。板务检举要附沟通文件, 11/27 15:36
17F:→ ForgerEames: 组务检举要引用组规或站规,两者并非绑在一起。我的 11/27 15:36
18F:→ ForgerEames: 检举属板务检举,故所附文件已足。 11/27 15:36
19F:→ ra065311: 观使用者於本篇推文、下方回覆,皆表示使用者对本板处分 11/27 19:42
20F:→ ra065311: 之不服,而使用者又表示来信系为申诉,如此是否符合检举 11/27 19:43
21F:→ ra065311: 要件? 11/27 19:44
22F:→ ra065311: 到此,除小组长传唤本板到案说明外,不再回应。 11/27 19:45
23F:→ ForgerEames: 检举诉求写得很清楚:要求板主依照检举专区所订之程 11/27 19:46
24F:→ ForgerEames: 序处理检举,板主没有依照程序,而是直接将检举推文 11/27 19:46
25F:→ ForgerEames: 删除,故属於违反板规之范畴。 11/27 19:46
26F:→ ra065311: 该推文按检举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删除,自当无受理与否之 11/27 19:47
27F:→ ra065311: 问题 11/27 19:47
28F:→ ForgerEames: 被检举人持续用各式奇怪的理由诡辩,就是不针对检举 11/27 19:47
29F:→ ForgerEames: 内容正面回应,亦不提供证据。烦请小组长明察了。 11/27 19:47
30F:→ ForgerEames: 明明是检举的推文,却被任意解读为非检举而删除,故 11/27 19:49
31F:→ ForgerEames: 要求被检举人提出原推文说明,此点在检举文也写得很 11/27 19:49
32F:→ ForgerEames: 清楚。误再鬼打墙。 11/27 19:49
33F:→ ForgerEames: 检举有按照格式附上检举文章代码及有违法嫌疑之处, 11/27 19:54
34F:→ ForgerEames: 板主不但不受理,反而直接删除,故要求订出 “与检 11/27 19:54
35F:→ ForgerEames: 举无关” 此五字之具体标准,否则未来板主仍能任意 11/27 19:54
36F:→ ForgerEames: 删除检举推文、规避处理责任。以上也是在检举文内有 11/27 19:54
37F:→ ForgerEames: 清楚述明的。 11/27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