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vidChen (David)
看板L_LifeJob
标题Re: [申诉] part-time版版主ra065311
时间Thu Jul 21 19:38:18 2016
※ 引述《ra065311 (萧云)》之铭言:
: ※ 引述《DavidChen (David)》之铭言:
: 引言删除。
: 援本板 #1HchwIIE (part-time) [公告] 新规发布常见问题
: 问题6
: 工作时间栏位麻烦详填
: 每周排班方式不要只写个弹性,把大概范围写出来好吗?
: EX: 每日08:00-13:00 每周/月排满x天 or 每周/月排满x小时
: 有休息时间就请标上去,不太想多生一个栏位出来强迫各位填
: 如果不标然後工时过长被我当作是正职/违法工时就自己看着办
: ex: 08:00-23:00 没写天数也没写休息时间 我就当违法论处。
: 申诉人所指两篇文章都有时间范围,申诉人文章则无。
版主复又引用2013年之文章,指责本人文章并未填写时间范围
惟查
1. 现在起至搬完为止,约1-2小时,应徵者即可得知其"大概范围",已如前述,未
与上开规定相违,自不待言。
2. 版主所谓该规定,仅适用於"每周排班",本件徵才为一次性工作,并无排班之
情,自不应适用该规定。
3. 该规定并未有罚则,亦无未照规定即要水桶之规定,且最後使用问号,应认为
其并非强行规定,而为训示条款,柔性请求使用者配合,版主以此条裁罚,自
属无据。
4. (补充) 该规定仅说若没写休息致工时过长,会被当违法,本件仅1-2小时,并
无工时过长致违法之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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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0.61.1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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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DavidChen (210.61.127.30), 07/21/2016 19:43:00
※ 编辑: DavidChen (210.61.127.30), 07/21/2016 19:43:19
改错字
※ 编辑: DavidChen (210.61.127.30), 07/21/2016 19:4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