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1988 (苍海一村民)
看板L_LifeJob
标题[判决] soho板 Baloan v.s felaray
时间Fri Dec 18 22:48:22 2015
申诉案由:11/28 Baloan □ [申诉] soho版主恶意删文
申诉人:Baloan
被申诉人:felaray
申诉诉求:
申覆一: 删文无理
申覆二: 水桶不合理
申覆三: 版主不适任
申覆四: 版主片面毁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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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申覆一: 板主胜诉,不予处置。
申覆二: 申诉人胜诉,请立即撤除水桶。
申覆三: 申覆驳回。
申覆四: 请板主确认实情後择定是否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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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主文:
一、查看板板规第三条第e项:
e:预算如果过度低於行情将会被版务删除,如对预算没概念请见本版置底.
认定板主删文具合法性,判定板主方胜诉,不予处置。
二、根据板主所述,水桶申诉人之理由为「在公告文内挑战板规,屡劝不听」,
但查阅板规後并未发现有禁止使用者於公告文推文的规定,
而站规规定若看板没有特别订定板规讨论须於特定地点的条例,
则使用者可依据站规於看板上任一处进行讨论板规的作为。
另外,乱板的定义通常是指特定使用者以各种非正常手段造成板务运作不良,
然而申诉人的言语用词并未过激或进行攻击,也没有将辩论带出公告文外面,
组务裁定并无乱板事实,应立即取消其水桶。
三、板主的职业为何,除板主本人及帐号部人员之外皆无人能得知,
因此组务不知道板主究竟是否为业者。
再者,组务能理解板主无法时时刻刻盯着看板就为了砍除少数违规文章,
为了避免过於忙碌而废弛板务,建议板主应建立完善的检举系统协助板务运作,
虽然板主目前的措施未必称得上是完善,但若无废弛板务的行为就不算不适任。
同时,组务并不要求新板主上任必需要全面清查前任留下的文章,
浪费时间且无必要性,故前任板主留下的违规文章并不会计入现任板主的缺失。
四、查阅两造结至目前所提出的证据,确实没看到申诉人有指涉板主护航的词句,
若确定组务板上所载之证据就是全部,请板主迅速改正该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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