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eanwind (C.Y.)
看板L_LifeJob
标题Re: [讨论] 关於toberich板的判决
时间Mon Sep 23 22:25:06 2013
板主,是一个看板的经营者与管理者,
因此其具有服务使用者的部分。
就结果来论,的确好像一个对小组长比较尊重的板主留下,
一个直接被拔职,另外一个暂时被拔职。
然而这样的说词将使板主与使用者的误解与嫌隙更大,
今天检举人所检举的是板主未於七日内回信,
板主 dinos坚持检举不符板规至始无效,不需回信,
板主 letts仅利用推文在
#1IESv1qp (L_LifeJob)说明,
而板主 AMYHUANG 则是表示这其实是板主群的疏忽。
因此事实上,板主 dinos根本认为自己何错之有,
而板主 letts则对事件没有完整表达立场,
唯有板主 AMYHUANG 表示这是因为板主群的疏忽。
与其说是因为板主 AMYHUANG 对小组长比较尊敬,
不如说板主 AMYHUANG 最替使用者考量,也知悉事件的严重性。
一封不合於板规的检举信,板主可按照板规不受理,
但在不受理之後,能否理解为「好奇」某项行为是否违规?
或者反过来说,如果今日各位寄信给予板主,
板主打死都不回信,各位观感又是如何?
板主也好,组长也罢,愿意出来服务使用者,
往往都是希望理念与想法能被实践的人,
而在这个过程中,难免有些行为值得称赞,而有时则否,
无论如何,都该多利用鼓励与体谅取代更多的攻讦与谩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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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0.101.9.24
1F:推 lsp33:"板主打死都不回信"这句有引导为"板主不作为"的意思 09/25 13:09
2F:→ lsp33:我有一次某位朋友跟我抱怨 他被某A骂脏话 09/25 13:10
3F:→ lsp33:我说 我没听过他骂脏话 你会被他骂 是犯了多大的错误?? 09/25 13:10
4F:→ lsp33:若我用"若你被骂脏话,观感如何"来说明某A 09/25 13:11
5F:→ lsp33:我想旁观者对某A的看法是截然不同的 09/25 13:12
判决惩处,当论客观事实,若论心中所求总有偏差与不公。
今日某 A骂脏话为事实,便该受骂脏话的惩罚,令友犯错或许另有责罚。
6F:→ lsp33:我觉得用政治的手法来玩掉一些认真的人 是比较严重的事 09/25 13:13
7F:→ lsp33:我没有暗指哪一件事情 只是说明自己平日的做法 09/25 13:14
8F:→ lsp33:法律应该是保障认真的人 主事者应该为认真的人找出法条解套 09/25 13:15
板主认真尽责众所皆知,小组长亦如是,试问今日嚷嚷要检举,
是小组长指示授意,或其他板主私下要求,又或者系使用者认为权益受损呢?
9F:→ lsp33:而不是像交警开一条"应注意而未注意"就定罪 09/25 13:16
10F:→ lsp33:是阿 骂脏话可以有罚则阿 但法官都有"其情可悯"的判决 09/25 13:17
11F:→ lsp33:不然一个人拿着棍棒追夜归女子 女子拿防狼喷雾气喷他 09/25 13:17
12F:→ lsp33:然後女子被判伤害?? 09/25 13:18
法官认为「其情可悯」的判决亦是在法条规范之中,
小组规虽是小组长制定,然而是否有给小组长这样的余裕度,
倘若没有,小组长也不能任意的解释组规。
13F:→ lsp33:您补充的很对 我前面也说了 法律是要保障认真的 09/25 13:19
14F:→ lsp33:女子喷了防狼喷雾 法官总不能说 你就是伤害他了 有罪 09/25 13:19
15F:→ lsp33:法官应该是要找出法条保障喷防狼喷雾剂 替女子解套 09/25 13:20
所以该有所谓的「正当防卫」,然而板主今日先不回信,
後至组务板说明又认为不需回信,设问板主将使用者的权益放在何处?
或许该板主的确只排挤特定使用者之权益,然而如何判断,
某些使用者之权益该被排挤,某些则否呢?
16F:推 lsp33:真的要玩(法条)的话,很多可以玩的 但这又有何意义?? 09/25 13:22
君不见批踢踢各处之申诉、检举皆是要符合站规,
昔日或许是人治,而如今正不断走向法治,此案件或许是法治的弊害,
也或许部分使用者会认为法治无益,然而窃以为都只能给後世评断了。
※ 编辑: cleanwind 来自: 120.101.9.24 (09/25 13:29)
17F:推 lsp33:法治??法律要怎麽玩都可以 我前面举女子的例就是了 09/25 13:28
18F:→ lsp33:正当防卫 这个请看上一篇e大的文 09/25 13:28
19F:→ lsp33:若只看到女子喷了男子 你就会只看到男子权益受损 09/25 13:29
20F:→ lsp33:若您看到的是 女子已经逃了几小时才喷 那就是正当防卫 09/25 13:29
21F:→ lsp33:今天d大就是不会玩 他用"不需回信"回信做理由 09/25 13:30
22F:→ lsp33:若他是用"该员持续闹板"做理由 是不是就没事?? 09/25 13:31
这点不敢妄论,不过窃以为「该员持续闹板」与「板主回信」是两件事,
组规要求回信,回四个字「谢谢指教」也是回信,回万言书也是回信,
若使用者真的长期闹板,寥寥数语的说明应该也不会被苛责才是。
23F:→ lsp33:再一次说明 我举例非指特定人士 只是举例说明 "法"的问题 09/25 13:31
24F:→ lsp33:敝人对於事件中o大的水桶天数也觉得可以讨论 09/25 13:32
25F:→ lsp33:敝人一贯风格就是 其实很多事不要做绝 09/25 13:33
是,阁下所言甚是,这都是法治的问题;
然而人治将允许板主恣意水桶,好的板主当然不是问题,
倘若碰到不好的板主,是不是更影响使用者的权益呢?
26F:→ lsp33:所以在此跟clean大讨论的也是这一点 09/25 13:34
27F:→ lsp33:事情圆满最重要 让有心的人能继续做好他的事 才是最重要的 09/25 13:35
28F:→ lsp33:就像今日再FB看到的另一篇外科医师 你靠外科医师医疗疏失 09/25 13:37
29F:→ lsp33:都是合法阿 搞到最後台湾没有人要当外科医师 09/25 13:37
其实之所以会回文,是认为原 PO 对於判决的看法有失公允,
至於组长是否还有再轻判的空间,我想我们皆不是当事人,
有些苦衷可能也只有小组长知道吧!
※ 编辑: cleanwind 来自: 120.101.9.24 (09/25 13:41)
30F:推 lsp33:对嘛 您都知道了 好的板主与坏的板主 有很大的差别阿 09/25 13:39
31F:→ lsp33:所以我一直说了 遇到好的板主 要在法上帮他解套阿 09/25 13:40
32F:→ lsp33:不然遇到坏的板主 一直玩法 不是大家之福阿XDD 09/25 13:40
33F:→ lsp33:至於板主好不好 我想看了那麽多创业板与这的文 您也了解了XD 09/25 13:42
34F:→ lsp33:小组长的功用不就是应该留用一个良好的板主创造板面优良风气 09/25 13:43
35F:推 smart1988:其实小组长的功用是仲裁使用者与板主之间的纠纷 09/25 15:14
36F:→ smart1988:这点在『组长权力义务规范』写得很明白 09/25 15:15
37F:→ smart1988:要在情理法上做衡量去解套是可以 像是A板主提出未回覆 09/25 15:17
38F:→ smart1988:信件的原因 而组务也接受 这就是解套 09/25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