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ny12 (接近无限透明的蓝)
标题Fw: (AMYHUANG) Re: 多项检举,请板主协助处理
时间Tue Sep 3 22:00:09 2013
※ [本文转录自 johnny12 信箱]
作者: johnny12 (接近无限透明的蓝)
标题: Re: 多项检举,请板主协助处理
时间: Wed Aug 28 14:48:53 2013
※ 引述《AMYHUANG (原来如此)》之铭言:
: 以下部分依据版友要求
: 逐项回覆
: purplefly的部分
: 我会思考怎麽判决
: 故不另回覆
: 至於
: moodgid的部分
: 我不认为他陈述的是违法的可能
: 如果你认为你可以举证
他原本的推文,我有附给你!你再看清楚一次!
推 moodgid:楼上 是大哉问....创业是为了赚钱..你说的犯罪.行之有年 08/23 14:06
→ moodgid:你不干.别人也都是如此做法..最後有可能是别人活下来 08/23 14:07
→ moodgid:那你说 这算是犯罪吗?? 小企业就是要求变求通.. 08/23 14:08
第一句他就说了,Arens88说得这种犯罪,行之有年!
但是Arens88提出法条跟案例给大家看了,这确实会被判刑!
所以求变通就可以去碰那种明文规定不能做的事情,这还不叫做犯罪?
你现在告诉我说你不认为他有违法的可能?还要我举证?
同一件事情,我是要举证几次?
这种鼓吹的行为你不制止,只是一昧的觉得要让大家有讨论的空间跟平台,
这这根本就是乡愿的作法,我在提醒一次,无论何时何地,法律永远走在前面!
宁可严审,也不可轻放!这才能有一个合法合理讨论的开始!
否则,讨论的都是违法的事情,我就不懂那这个版到底是什麽宗旨?
後续还有这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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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I6XSURZ (toberich) [ptt.cc] Re: [问题] 设立公司资本额预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toberich/M.1377441566.A.6E3.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201 Ptt币 │
└─────────────────────────────────────┘
你要不要看一看?
: 另外
: 他打脏话是不对
: 我已经警告他他也回复了
: 本版一向是先推文警告
: 他都到歉了
: 除非原波或推文理的人来申诉
: 不然我不会办他的
: : 在板上陈述事实就可以违法吗?
: 是哪部分违法你要不要举证一下
: : 并且,他骂完脏话之後的道歉像是道歉吗?後面的OS是做何解释?
: : 如果你认为这样是对的,那是不是以後我在板上推文乱骂一通之後,只要say sorry
: : 就没事了?
: 我没有认为是对的
: 但我觉得他不是故意的他也到歉了
: 如果你这样做
: 根据上面你波的这些东西
: 我就会认为你是故意的
: 我管版不是要找发言的人麻烦
: 是希望可以在一个大家都能放心讨论的环境下
: 让大家分享和讨论
这ok啊!但是让大家讨论不代表可以随便用字宣泄自己的情绪,随後补个sorry就了事
我想请教你,你认为这是正确的版风吗?
所以我才说,那是不是以後我随便推个脏话,再补sorry就没事?
显然的你也知道不该是这样,那为什麽不主动处理这种状况?
(((你是版主,你还记得这件事情吗)))
: : 为什麽板主会称自己判决出来的案子叫做"敏感的例子"?
: 所有案子都是我判的
: 这个案子在组务被申诉
: 还不够敏感吗?
: : 你的判决我不能拿出来警惕其他推文的板友吗?
: : 200日水桶的判决,我相信有很好的警惕效果。
: : 或者我也该学你使用如果?
: : 如果你心里有鬼,你就会觉得这个案例很敏感?
: 如果按照你的逻辑
: 你说如果心里有鬼
: 这样我应该就要请你道歉罗?
: 我只是觉得组务还在判决的案子拿来讨论很容易引起纷争
: 事实上你一推了这句
: 後面也就引起源源不绝的推文
: : 我必须说我是一点都不敏感,你判都判了!即便oca有异议,那也是你跟他的事情!
: 你觉得不敏感是你觉得
: 我提出我对敏感的定义就是组务还在判决
这个问题我说过好几次了,你们在申诉是你们的事情!没人会知道!
而且你判都判了,不准别人提!这不是很怪吗?
你敏感是你敏感,我根本就不觉得这不能提!
200日这个判决是两件事情,
第一件事情:你用你的版规判决完成了!这也是既定事实!
第二件事情:判决得质量好不好?显然的你们当事人认知有落差,所以还在申覆
组务还在判决,那是组务跟你们两当事人的问题,
也许你们会讨论版规的问题,案子的问题等等
但是这两件事情对其他人有什麽关联?200天没有警惕效果吗?
: : 为什麽我只是提了200日,就扣我帽子并且公开指我为oca护航?
: : 所以,我还是要求你必须公开为你的发言对我道歉。
: : 你回的这一点,我绝对无法接受!
: : 否则我可以这样用吗?如果你是猪,那你一定是板主?(这是个举例)
: : 我可以这样使用如果的吗?
: : 我必须说,我的推文不会去攻击别人,就只是对事情发言!
: 就如上面所言的
: 你用如果我心里有鬼这样也是直述句
: 我有如果你要帮他护航也是直述句
: 你说你没有攻击别人
: 我也要说我没攻击你的意思
: 即便你用那样的举例我觉得不舒服
你要先厘清一件事情
"如果"这个词是你先在推文做解释的,但是我不认同你的解释!
随後在我检举後,你回我一篇一样的文,我很明显感觉到你并没有尊重每个人检举的权利,
做一个版主,你至少要作到心态公正,於法有依据!而不是这样跟我咬文嚼字!
於是,
你喜欢咬文嚼字,那何尝我不能?
我表示的意见很明确了!你对於如果的这种解释,我根本无法接受!
还是我对"如果"的举例,同样用你的解释,你能接受?
我相信你一样不会接受!即便你接受,我也不接受这种说法!
那样的解释在那个当下给我的感受就是根本牵强,逃避!
: : 我列的推文都是直束句?我的推文一直到你推文指我挑衅之前都是问句!!
: : 并且这跟直述句与疑问句有什麽关连?
: : 我推文如下:
: : → johnny12:这里到底是创业板还是鼓吹犯罪板? 08/23 14:00
: : → johnny12:板主不用处理purple的推文吗? 08/23 15:46
: : → johnny12:公然挑衅桶200日,公然鼓吹违法该判多久? 08/23 15:50
: : → AMYHUANG:楼上请就事论事 如果你要帮OCA护航可以直接去找小组长申 08/23 16:22
: : → AMYHUANG:诉 至於公然鼓吹违法 我的解读他说的也是事实 你如果要 08/23 16:22
: : 推 AMYHUANG:申诉他 可以写信给我 不需要在推文挑衅 08/23 16:23
: : → johnny12:我挑衅什麽?我替oca护航什麽?请你道歉 08/23 16:51
: : → johnny12:我说的案例是你判的,也是事实。怎麽是我挑衅? 08/23 16:52
: : → johnny12:板主解读purple说的是事实,我想请教那算不算公然鼓吹违 08/23 16:55
: : → johnny12:法?是违法的话,为什麽不处理? 08/23 16:56
: : 板规没规定要怎麽检举,而且公开版面上你也在!我直接推文提醒你,板友推文有
: : 鼓吹违法疑虑,你不处理?
: : 我的推文绝对是针对事情,
: : 而板主对我为oca护航和指我挑衅的发言,
: : 我认为根本没有事实根据!
: : 所以我要求你公开为你的发言对我道歉!
: 就算你说的是事实
: 我提醒你就事论事有什麽不对
: 你的确提了别的案例
oca的案例是你判决公告的,为什麽不能提?同样的问题别一直回圈!我都回答的都累了!
你为什麽要一直闪避oca的案例?说穿了,你判决以後!跟其他人有什麽关系?
只有他被水桶200天而已啊!
: 如果你打公然鼓催违法要判多久我也不会说什麽
: 我只是就我觉得会引起纷争的部分提醒
: 就是告诉你这样不太适当
: 另外
: 我再告诉你一次
: 我不觉得他是公然鼓催违法
: 我和小组长讨论过顶多是间接而已
: 以上
顶多是间接? 公开的版面不叫做公然鼓吹要叫什麽?
我相信你是很努力想让大家有讨论的空间,
但是麻烦你把版规制定清楚好吗?
连你自己的判决你自己都觉得敏感,
那难怪被判决的案例还卡在组务
最後还是那句话,我在等你的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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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johnny12 (114.137.134.242), 时间: 09/03/2013 22: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