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ny12 (接近无限透明的蓝)
标题Fw: 多项检举,请板主协助处理
时间Tue Sep 3 21:59:56 2013
※ [本文转录自 johnny12 信箱]
作者: AMYHUANG (原来如此)
标题: Re: 多项检举,请板主协助处理
时间: Wed Aug 28 11:40:02 2013
以下部分依据版友要求
逐项回覆
purplefly的部分
我会思考怎麽判决
故不另回覆
至於
moodgid的部分
我不认为他陈述的是违法的可能
如果你认为你可以举证
另外
他打脏话是不对
我已经警告他他也回复了
本版一向是先推文警告
他都到歉了
除非原波或推文理的人来申诉
不然我不会办他的
: 在板上陈述事实就可以违法吗?
是哪部分违法你要不要举证一下
: 并且,他骂完脏话之後的道歉像是道歉吗?後面的OS是做何解释?
: 如果你认为这样是对的,那是不是以後我在板上推文乱骂一通之後,只要say sorry
: 就没事了?
我没有认为是对的
但我觉得他不是故意的他也到歉了
如果你这样做
根据上面你波的这些东西
我就会认为你是故意的
我管版不是要找发言的人麻烦
是希望可以在一个大家都能放心讨论的环境下
让大家分享和讨论
: : 3.版主不会跟你道歉,因为我只是提醒你的推文有引战之虑,你觉得版友发言不妥不需要
: : 直接判决也无须举较为敏感的例子已引争端
: 为什麽板主会称自己判决出来的案子叫做"敏感的例子"?
所有案子都是我判的
这个案子在组务被申诉
还不够敏感吗?
: 你的判决我不能拿出来警惕其他推文的板友吗?
: 200日水桶的判决,我相信有很好的警惕效果。
: 或者我也该学你使用如果?
: 如果你心里有鬼,你就会觉得这个案例很敏感?
如果按照你的逻辑
你说如果心里有鬼
这样我应该就要请你道歉罗?
我只是觉得组务还在判决的案子拿来讨论很容易引起纷争
事实上你一推了这句
後面也就引起源源不绝的推文
: 我必须说我是一点都不敏感,你判都判了!即便oca有异议,那也是你跟他的事情!
你觉得不敏感是你觉得
我提出我对敏感的定义就是组务还在判决
: 为什麽我只是提了200日,就扣我帽子并且公开指我为oca护航?
: 所以,我还是要求你必须公开为你的发言对我道歉。
: : 4.版主凭良心告诉你,我是在推文提醒你的推文有挑衅之虑,所以用了如果,至於冠上
: : 帽子这个部分,我是用假设疑问句。而你列的推文皆是直述句,或许可以请你
: : 可以再思考一下善意的部分。
: 你回的这一点,我绝对无法接受!
: 否则我可以这样用吗?如果你是猪,那你一定是板主?(这是个举例)
: 我可以这样使用如果的吗?
: 我必须说,我的推文不会去攻击别人,就只是对事情发言!
就如上面所言的
你用如果我心里有鬼这样也是直述句
我有如果你要帮他护航也是直述句
你说你没有攻击别人
我也要说我没攻击你的意思
即便你用那样的举例我觉得不舒服
: 我列的推文都是直束句?我的推文一直到你推文指我挑衅之前都是问句!!
: 并且这跟直述句与疑问句有什麽关连?
: 我推文如下:
: → johnny12:这里到底是创业板还是鼓吹犯罪板? 08/23 14:00
: → johnny12:板主不用处理purple的推文吗? 08/23 15:46
: → johnny12:公然挑衅桶200日,公然鼓吹违法该判多久? 08/23 15:50
: → AMYHUANG:楼上请就事论事 如果你要帮OCA护航可以直接去找小组长申 08/23 16:22
: → AMYHUANG:诉 至於公然鼓吹违法 我的解读他说的也是事实 你如果要 08/23 16:22
: 推 AMYHUANG:申诉他 可以写信给我 不需要在推文挑衅 08/23 16:23
: → johnny12:我挑衅什麽?我替oca护航什麽?请你道歉 08/23 16:51
: → johnny12:我说的案例是你判的,也是事实。怎麽是我挑衅? 08/23 16:52
: → johnny12:板主解读purple说的是事实,我想请教那算不算公然鼓吹违 08/23 16:55
: → johnny12:法?是违法的话,为什麽不处理? 08/23 16:56
: : 5.请问,你的推文中有那个部份直接说出了我要检举某某某?我并没有看到这句话?
: : 只有看到你不断的说为什麽不能在推文推文检举?
: 板规没规定要怎麽检举,而且公开版面上你也在!我直接推文提醒你,板友推文有
: 鼓吹违法疑虑,你不处理?
: : 以上
: : 创业版版主 AMYHUANG
: 我的推文绝对是针对事情,
: 而板主对我为oca护航和指我挑衅的发言,
: 我认为根本没有事实根据!
: 所以我要求你公开为你的发言对我道歉!
就算你说的是事实
我提醒你就事论事有什麽不对
你的确提了别的案例
如果你打公然鼓催违法要判多久我也不会说什麽
我只是就我觉得会引起纷争的部分提醒
就是告诉你这样不太适当
另外
我再告诉你一次
我不觉得他是公然鼓催违法
我和小组长讨论过顶多是间接而已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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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34.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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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johnny12 (114.137.134.242), 时间: 09/03/2013 21:5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