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nLang (慵懒)
看板L_LifeJob
标题[申诉] VVax 无理非法删文劣退 沟通语气恶劣
时间Mon Aug 26 23:45:51 2013
申诉人:YonLang
被申诉人:VVax
看板板名:Lawyer
判决内容:无!严重违反:
批踢踢实业坊BBS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十一条(违规行为之认定及处置)
经认定为违规行为者,认定权者得予以适当之处分,
该处分须附理由且经公告方生效力。
申诉诉求:无程序正义即无实质正义,这句我相信VVax背得比我还熟。
处分未遵守站规程序,自始无效,须回复文章、撤销劣文。
申诉理由:本人於7月15日,撰发「[徵人] 委任新科律师交付审判 超轻松 超急!」
之文章,後来遭到宛如「莫须有」罪名之无端删除并补劣退,严重违反:
#13eKiG_T (SYSOP) [公告] 劣文新规范
※ 引述《板务站长okcool》之命令:
3.板主若要使用劣文功能,必须於板规
详细订定劣文给予的
条件,
若板规没有相关规定,或是没有依照板规施行,该劣文无效。
又:
批踢踢实业坊BBS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十九条(申诉应注明事项)
提出前条申诉时,必须注明下列事项:
五、所附
证据
请小组长责成板主将系争文章证据转录至此以使申诉完整、以利审判完成。
另:三、申诉流程
(5) 沟通或申诉答辩时请注意语气(含推文、信件、水球),
同时请注意应就申诉之事项主体究论而非左右言他毫不及意。
如有上述情事,
组务得请当事人注意,必要时得警告或予以处分。
板主回信不说明争点之究竟触犯何项板规之何项条件,
却态度傲慢,语气极度看不起人、不尊重人,请依组规予以警惩!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36.225.105.122
1F:推 smart1988:请转录遭劣退之文章(含劣退原因者)至板上 08/27 02:37
2F:→ Fengyeh:既遭劣退,应请本案检举人自行於信箱转录 08/27 07:18
3F:→ YonLang:没有劣退文章,也没有劣退原因,举证责任VVax板主。 08/27 23:27
4F:→ YonLang: 在 08/27 23:27
5F:推 smart1988:若因补劣而无劣退文章,则应由申诉人向板主提出转录文章 08/27 23:30
6F:→ smart1988:之要求,请於今日起算之三日内完成文章转录 08/27 23:30
7F:→ YonLang:你直接要求板主转录不是更有效率?若板主像之前一样不甩呢? 08/27 23:40
8F:→ YonLang:我还要再沟通一次?再来申诉一次?这样是要拖几天? 08/27 23:41
9F:→ YonLang:我先前请求他转录文章给我,他就是不要啊!还要回圈一次? 08/27 23:42
10F:→ YonLang:请小组长提供该要求之法源。 08/27 23:46
11F:→ YonLang:我没理由自证己罪 若板主提不出罪证 我就是无罪 这是常识 08/27 23:49
12F:推 smart1988:既已进入申诉程序,经申诉者要求,板主有义务转录作为证 08/27 23:55
13F:→ smart1988:据之文章过来 08/27 23:56
14F:→ lovebbcc:等一下 我想请问一下ONLANG你在注册的时候有用真实资料注 10/06 19:28
15F:→ lovebbcc:测吗 如果你敢在这大声的告诉大家是且愿意接受检验的话或 10/06 19:28
16F:→ lovebbcc:许大家讨论下去还有的谈? 10/06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