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tts (谁..)
看板L_LifeJob
标题Re: [申诉] toberich 版版主 amyhuang/letts 多项
时间Wed Aug 21 21:57:20 2013
※ 引述《smart1988 (不过是个村民)》之铭言:
: 请板主 AMYHUANG 、 letts 两位至 L_LifeJob 说明案情。
: ※ 引述《oca (nessun-dorma)》之铭言:
: : 申诉人:oca
: : 被申诉人:AMYHUANG / letts
: : 看板板名:toberich
: : 判决内容:文章代码(AID): #1I2J0Gwq (toberich)
: : 申诉诉求:1. 明显延宕版务
: : 1. 版规乱定
: : 2. 判决失当, 裁罚语意不清无法服众
: : 3. 版主连基本义务之组务板规都不清楚
: : 4. 处理版务时时带入私人情绪,
: : 不仅造成判决失误,处理又语带推托毫无诚意可言
: : 申诉理由:
: : 1. AMYHUANG 版主於小组长上次判决 (2013/8/4) 九日後 (2013/8/13),
: : 发文公告新修改後之版规,并修改我与 daimond 之判决内容与水桶天数。
: : 虽然 L_lifejob 本群组组规的确没有明定各项作业的执行时限,
: : 但若从事情的发生,一直到最後的版主执行动作动辄相隔一星期以上
: : 请问小组长是否可接受辖下看版有此行为发生?
: : 2. 由 #1I4rzf8G (L_LifeJob) 此篇文中可看到说,
: : AMYHUANG 版主将此次重判拖的如此久的原因是因为 "涉及修改版规"
: : 对此部份个人相当认同并理解,所以在版主发出判决文之前都没有再做催促。
: : 但是由新公告出来的修订版规里,完全看不出版主花在其上的心思为何!
: : 版主当然有其裁决权,这部份个人相当认同。
: : 但是 版主裁决权 <--> 版规条款乱订 + 语意不清 并不应该被划上等号。
: : 以下想请问:
: : a. 8-1 的 "挑衅" 与 8-2 的 "不论以任何方式,挑起争端者" 有何差异?
: : 有可能挑起争端却不挑衅?或是单纯想挑衅却无意挑起争端?
: : b. 8-1 的 "挑衅" 与 8-3 的 "公然挑衅引起争端" 有何差异?
: : 意思是在公开版面发言挑衅,有可能只是私下挑衅而非公然挑衅?
: : c. 8-2 的 "挑起争端" 与 8-3 的 "公然挑衅引起争端" 有何差异?
: : d. 8-1 的 "使用挑衅、污辱、攻击性态度及字眼者" 与
: : 8-3-d 的 "引战文章以及推文 (嘲讽、攻击任何人)" 有何差异?
: : e. 8-1 的 "污辱、攻击性态度及字眼者" 与
: : 8-3-e 的 "人身攻击" 有何差异?
: : f. 8-1 的 "污辱、攻击性态度及字眼者" 算不算 8-3-f 的 "吐槽/谩骂意味"
: : g. 8-3-c 提及闹版水桶 7-60 天,请问何为闹版定义?
: : 8-3 的 "公然挑衅引起争端者" 水桶 4-12 个月 + 劣退
: : 所以於版主认为版上公然挑衅比闹版严重?那请问於版上公然挑衅算不算闹版
: : 若两者有明显差异的话,请问以何定义?
: : 以下将以 daimond 此次违规做举例,希望版主能依新版规向大众释疑之:
: : ==
: : " z-16-1-24":估不论鸡排文对不对,但以下推文适当性?
: : 嘘 daimond:神经病
: : 嘘 daimond:真的是有人有病 有本事你去他公司踢馆 在这边键盘炮轰
: : → daimond:很厉害? 敢问这些人哪间公司报来听听看
: : 嘘 daimond:今天他们到底是不是骗钱我不知道 但我看你们这种白烂的
: : → daimond:态度很不爽 整天只会躲在萤幕後面找别人麻烦 都几天了
: : ==
: : 想请问:
: : - 於创业版此一公开版面公然辱骂 "神经病"/"有些人真的有病"
: : a. 是否符合 8-1:使用挑衅/攻击性字眼
: : b. 是否符合 8-2:挑起争端
: : c. 是否符合 8-3:於版上公然挑衅引起争端
: : (注:可否请版主为何认为 daimond 此语已引起原po不适,
: : 但是却并未指向任何人吗?
: : 未指定任何人却足以引起原po不适,你不认为不矛盾吗?)
: : d. 是否符合 8-3-d:引战推文
: : e. 是否符合 8-3-e:人身攻击
: : f. 是否符合 8-3-f:谩骂意味之推文
: : 实际上,神经病此推文以上面多条版规水桶都不会有太大争议
: : 但是细查以上版规,罚则由最轻的警告一次到最重的水桶 12 个月都有
: : 个人认为此举已大大超出所谓的 "版主裁量权" 的问题探讨了
: : 实际上真正问题应该是版主根本没有好好细想过版规
: : 只怕依此版规实行,在不久的将来将会替创业版带来更多的纷争。
: : - 於前篇申诉文 #1HxJWrQ3 (L_LifeJob) 有提到所多讨论串内的例子
: : 尤其是某些版友动辄将 "酸民" 二字挂在口上
: : 虽无明确提及 id,但实已影响版面阅读风气 (个人在参与讨论即甚感不快)
: : 且小组长於前篇判决文 #1H_JEkt7 (L_LifeJob) 亦提及说:
: : ==
: : 综观本案之发展,板主在跟随讨论之同时,确实未善尽督导之责,
: : 使板友 oca 有单方面遭到攻讦之疑虑,
: : ==
: : 请问个人於此讨论串的过程遭受攻讦时,另一方立场之版友们都没有违规?
: : 所有版友都是好声好语的让我受到攻讦是吗?
: : ==
: : " z-16-1-1":tocibs 开口闭口称人酸民
: : → TOCIBS:人家问问题 帮不了 知道方向就给方向 一定要酸民 硬要酸?
: : " z-16-27-3":
: : 推 desen:oca...你说违法,请你具名去提告!不要嘴上无毛老讲违法!
: : " z-16-1-16" & " z-16-1-18":
: : 此两篇 siriue 所发之文章充满 "酸民" "酸人" "假高尚" 等字眼
: : 但是落落长的两篇文章却对 正面告知 (佐证 odio) 或是 反面质疑 无任何帮助
: : ==
: : 纵观以上,难道都与 AMYHUANG 所修订之版规没有任何的冲突吗?
: : 到底是版规定义明显有问题,还是版主执法有问题?
: : 3. 小组版规 #1F-lJSoF (L_LifeJob) 第三大项第 2 小点提及
: : "板主超过 72 小时未回应方可直接提出申诉。"
: : 但是由 #1I4rzHGC (L_LifeJob) 此沟通信件清楚看出 letts 版主不知此规定
: : 难道申诉流程还要由一位看版使用者来告知版主该如何遵守吗?
: : 4. #1I4rzHGC (L_LifeJob) 此篇文章 letts 於版务回覆明显带有个人情绪
: : 个人并无於任一封信件内要求 letts 版主限时回覆,
: : 但却被此版主视为我在 "压迫他",个人感到相当委屈。
: : 於申诉前必须先与版主做过沟通也是组务明文规定的,我不知我此举何错之有。
: : 更不要提及 letts 的回覆与我去信询问的内容毫无相关连性。
: : 更者,#1I4rvOQx (L_LifeJob) 此篇清楚指出 AMYHUANG 版主已经 letts 处理
: : 但是依 letts 版主之回信 #1I4rzf8G (L_LifeJob),似乎完全不知情此事。
: : (看起来似乎是在讲 8/10 一位去澎湖请假,另一位先解水桶的事。)
: : 且,#1Hya6nFf (L_LifeJob),AMYHUANG 版主亦曾於内文提及
: : "你看这个版才多久我不觉得你有资格评判我"
: : 合并 #1I4rzHGC (L_LifeJob),letts 版主於版务申诉之回覆信件直接提及
: : "请问一定要马上回答您这个问题吗?"
: : 个人再度相当质疑此两位版主时时将个人情绪带入版务处理之中,非常失当。
: : 要当 ptt 版主,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有时间管版。
: : 若两位认为 "单单一件申诉案" 会浪费两位过多的时间的话,
: : 我诚挚建议两位是否考虑该让贤,并让後继既有时间又有热情的人士接棒。
: : 以上。 oca 2013/8/20 PM 9:25
关於O大的申诉
第一次我就表明立场支持Amy板主的判决
O大擅长字里行间找问题
所以我也不想多说什麽
由於O大每每用水球和信件提醒时间
所以有如此回答
第二次我仍认为版主公告已有完整说明
且其信件只是在针对Amy板主个人情绪反应
故未对O大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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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仙】 【杨慎】
滚滚长江东逝水 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 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 惯看秋月春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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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1.120.72.219
1F:推 smart1988:现在toberich的板务工作全都委由AMY板主执行吗? 08/21 22:39
2F:→ letts:版规订定与执行 AMY版主 我 08/21 22:42
3F:推 smart1988:请转录申诉人寄给你的信件过来 08/21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