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1988 (不过是个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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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判决] toberich板 oca v.s AMYHUANG
时间Sun Aug 4 00:45:30 2013
申诉案由:7/22 oca □ [申诉] toberich 版版主 amyhuang 多项判决疑虑
申诉人:oca
被申诉人:AMYHUANG
申诉诉求:板主判决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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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案件发回重审、更改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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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主文:
经多日审查,并看完 toberich 内收录之文章串後,作出如下判决。
板规之执行方式由板主认定之,板主可视看板情况采用检举制或主动处理制
,此乃站规赋予板主之自治权限,组务於非紧急情况下不会予以干涉。
至於申诉文内提到的学术网路管理规范相关问题,组务已於
#1H-xohTl 提出
解释,在此不另外进行阐述申论。
再来,关於「板主是否关心看板」此一问题,组务方面认为板主非完人,不
可能事事都在第一时间、甚至是事前就予以预防、禁止或规范,在组务及站
方许可之范畴内,板主以「维护看板风气」为主要任务,板主之存在目的并
非怀疑板友是否意欲乱板,在情况许可下应以劝导为主要防范混乱之手段,
若错失第一时间,则应迅速采取硬性制止措施,综观本案之发展,板主在跟
随讨论之同时,确实未善尽督导之责,使板友 oca 有单方面遭到攻讦之疑虑
,板友发文、推文参与讨论乃站方赋予使用者之自由,且使用一个看板之时
间与对於该看板之感情深浅并无直接关系,组务认为将板友 oca 定论为「欲
使创业板不利」并不妥当,观板友 oca 之言论,偏激与否姑且不论,能让组
务看到该板友对於看板未来之关心,而板主 AMYHUANG 於组务板所发表之「
你看这个版才多久我不觉得你有资格评判我」也不妥当,作为一位管理者,
组务希望板主 AMYHUANG 能以一视同仁之方式对待所有使用者,还请板主多加
注意之。
不过,针对「挑衅言论」一案,组务否决板主 AMYHUANG 有公报私仇之疑。
查 toberich 板过往之判决纪录并不多,在此情况之下确有发生「判决失准」
之可能,申诉人 oca 举 daimond 之例子表达己身受判失准且过重,组务同意
并受理,但组务并不认为此一案件应归咎於板主利用职权之便公报私仇,因为
板主 AMYHUANG 在该讨论串之角色是一位观众,论私仇还谈不上。
然板主 AMYHUANG 给予板友 oca 水桶三年之惩处,後改为三百天,给予同案
之板友 daimond 仅三天惩处,无论是主观或客观来看,都产生了惩处程度失
准,难免引人疑窦,板主依板规予以惩处应采统一标准,当然,板主拥有惩处
内容之裁量权,但同一讨论串、违反同一条板规之两名板友的惩处内容差了百
倍之多,此举并不妥当,因此发回重审,给予申诉人 oca 一个较适当之惩处。
另,查 toberich 板板规:
八、请遵守网路礼仪,使用挑衅、污辱、攻击性态度及字眼挑起争端者依情节轻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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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警告或一周以上的水桶。
「推文部份违反将视情况给予警告或一周以上的水桶。」此一规定并不妥当,
不妥之处乃因「一周以上」过於笼统与庞大,板主应就违反板规之程度与惩处
内容之间之连结予以定义,并规范各种违规行为之确切惩处标准与范围,此举
也意在防范使用者有板主自由心证范围过大之疑窦。
以上为本次判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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