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ca (nessun-dorma)
标题Fw: 申诉 - 不服水桶判决
时间Mon Jul 22 19:44:14 2013
※ [本文转录自 oca 信箱]
作者: AMYHUANG (原来如此)
标题: Re: 申诉 - 不服水桶判决
时间: Wed Jul 17 16:35:33 2013
你好
站在我管版的原则
最重要的是维持版上的讨论风气
让大家可以在版上发文畅所欲言
你可能不能理解很多人分享的东西有多珍贵
这是这个版经营很久才得到的成果
很多人来跟我反应你的态度让他们不想看版
对这个版很失望
很多都是从开版到现在就发文的版友
这件事让我觉得很严重
违法的行为我是绝对不能容许的
不过募资这件事情
除了在网路上募资有争议之外
其实现在是不是违法都很难说要看解释
我并没有看过O版友的所有资料
就算有他的营登财报我都不敢说他一定合法或能赚钱
这样的募资行为
并不是大家贴了一些法条就可以解释的
这几天我很认真的去问了律师和财务专业的创投
还谘询过金管会
我很认真的花时间的做了功课才下了公告
至於你说不透明的部分
就是因为他一开始的发文指是传递了有这个讯息
而不是全部写出透明的资讯
我才没有删他文章
因为如果他把所有的资讯写出来就一定违法
说起来很吊诡 但目前的法令就是降
可以公开发表有募资这件事情但不能写清楚条件
你可以去询问专业人士 因为我已经问过了
你最後那篇的发文实在让我无法接受
版规第一条告诉大家的就是这个版讨论的东西
这样公开的和整个版宣战实在让我很难接受
我觉得创业版是我看批踢踢的版里面和现实连接最深的版
大家都是用真实的身分在分享事情而不是当成嘴炮的乡民
我实在没有办法接受酸民的方式讨论问题
简言之你前面的推文我虽不认同
但秉持着维持版上讨论风气且没人检举的状况
我并没有做任何处理
即使你直接的指责我我也只说了我觉得严重的部分
可是最後那篇文章
让我认为你这样的发文方式严重影响本版讨论风气
所以才下这样的判决
以上
如果你认为我的判决不公
可以写信给另一个版主或是到小组投诉
谢谢
Amy
※ 引述《oca (nessun-dorma)》之铭言:
: 在下所有文章皆早一步已备份至信箱
: 从开始到最後,篇篇文章皆可清楚看出我个人立场
: 就是质疑原发文者的动机,不透明的资讯,以及违法的行为。
: 在後续文章内文我自行提到:
: 1. 我是一位酸民
: 2. 我就是在看笑话
: 原因很简单,因为:
: 1. 个人说话一向带刺,喜欢用嘘文而非推文,即便到其他版也可见
: 但是所说出之内容皆属实实在在 可供讨论之有用之物。
: 2. 看笑话,就是因为版上诸多版友不制止,版主不制止
: 反而将我们这群人盖上 "浇熄创业者热情" 的大帽
: 即便受了许多版友质疑我是神经病,我也没有做过任何检举。
: 因此个人相当不服此次判决。
: 再次强调,这是我个人的说话与行事风格,与恶意引战无关。
: 或是请你证明我所提出的诸多质疑是在闹版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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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oca (114.36.248.228), 时间: 07/22/2013 19:4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