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1988 (苍穹的斯斯)
看板L_LifeJob
标题[公告] 重申连署理由审核标准
时间Sun Jan 13 00:55:29 2013
为了现在以及未来会使用连署机制参与组内事务者,
组务这边再一次申明审票标准。
首先,最重要的就是「理由」
例:X 赞成
O 赞成政见
X 赞成,希望新人新气象
O 赞成,此人思虑清晰,希望新人新气象
「希望新人新气象」视为个人期许,并非构成赞成的理由
再者,「对象」要明确,如果内容模棱两可,让我看不出来支持什麽东西,也是无效票
另外基本上,像是「XX板不能亡」、「当板主非OOO不可」,都是不合规定的
有时候因应紧急情况,才会通融诸如「XX板是好板,所以XX板不能废」
或是「OOO是好人,所以非OOO不可」这类型理由
最最最起码,请把「不能废」或是「非此人不可」的「原因」写出来,
如果我判定能构成理由,那麽多一票算一票吧。
大概就是这样,可能有些没写到,以後看情况再行补充。
p.s 话说连署理由是可以更改的,只要再按一次连署键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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