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看板L_LifeInfo
标题[证01] 不服Aviation板 板主判决 (DSNT)
时间Tue Jun 18 11:36:38 2019
※ [本文转录自 DSNT 信箱]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标题: Re: 检举 andy50814
时间: Wed Jun 12 22:37:54 2019
※ 引述《Guis (Water Water)》之铭言:
: ※ 引述《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之铭言:
: : 这个可以理解,谢谢说明。
: : 另外关於我的判决,我想请问以对方明明自己做了扣帽子的事却不敢承认,
: : 用你「脸皮很厚」的这个形容词形容对方的行为有何用字不当,
: : 可以请版主说明一下吗?
: 基本上,这个我跟P板处理好几次了~
: 他检举你,你检举他~
: 基本上就是不要被对方抓到把柄
: 所以用字要谨慎(阴谋论: 或许他就在等你)
: 不然我处理你的,不处理他的... 板主又被说执法双重标准
: 过去的判例基本上都是两个一起进水桶
: 还有一个是两个一起退检举...
: (这样基本上就是对方不告了,那板主也就不需判决)
: 以上供您参考
抱歉,这个回应基本上这并没有回答到我的问题,
你的说法只让我觉得,只是不想要被说执法双重标准所以两个一起桶。
问题是,总不能因为版主不想被说双重标准,我就要应该要被桶,
因为我并不是无地放矢,对方的确是做了这种事
而我是使用了一般世间用来形容此类事情的形容词,
版主是要引用「用字不当」为由来判决,
那请说明一下此用字说明此情况为何不当,谢谢。
另外,附上一则现实上无罪的判别,请参考。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148838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0.228.119.65 (日本)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DSNT (210.228.119.65 日本), 06/18/2019 11: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