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sine (Savann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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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通告] 关於铁道版版主判决一案
时间Sat May 10 18:11:4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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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ssine (Savannah) 看板: iPhone
标题: Re: [通告] 关於铁道版版主判决一案
时间: Thu May 8 10:18:2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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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ward61313 FrostMaiden coon182 naruto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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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ward61313 (德州家康)》之铭言:
: ※ [通告] 共 4 人收件
: ※ cassine FrostMaiden coon182 naruto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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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铭言:
: 既然有人询问「需要推论」,那我就举一个例子,表示可以用推论的方式来证明判决
: 这才是我拿这个判例来类比的原因
: : 底的志工」,结果也是马上被我推翻。本案中,是 H板主的立论漏洞摆出,几乎
: : 被我推翻,两者相比根本是香蕉比鸡腿,天差地远。
: : H板主仅凭这点就可以得出「针对性有比较高」,着实令人费解。不知 H板主念
: 推 hatedog5566:逢台铁有错必护航 逢台铁太累必往外推的志工而已 03/21 17:11
: 推 cassine:说「扬言」就有恐吓意味的人只能说是心灵相对幼稚脆弱 05/02 15:56
: 前面一句本身没指称对象,後面一句有,这甘哪国法律什麽事情?哪里费解?
: 前一句可以引用别的推文来佐证其所指对象是2楼
: 後一句更是直接给出了「说扬言等於恐吓的人」这个对象
: 哪里不能佐证其所指对象,就是唯一一个这样主张的edctw?
: : 我今天抗议就是抗议你擅自扩张解释「明确针对」的部份,你判错了!你一直回
: : 避我的质疑,一下扯胖子,一下扯铁道板判例,我也都认真回你,结果讲老半天
: : 你开大绝说不论你怎麽讲「我的结论还是不会变」。
: : 试问,难道捷运板要这样继续纵容部份顽劣分子,却惩罚没有违反规定的人吗?
: ↑↑↑↑↑↑↑↑
: 很高兴看到箭头指的这句话
: 因为我那个不变的结论,就是「你有违反规定」
: 今天是否「明确针对」这两种情形的差别,只是在於一个是直接瞄准edctw
: 另一个是采用表面上很「概念性」的地图兵器,去攻击唯一一个会被涵盖到的edctw
讨论到现在浮现出一个相当明显的争议点,就是对於「明确针对」这四个字的认
知有差异。
我个人是认为「明确针对」的意思就是要明白写出来,也就是法律上所谓「明确
指称」,不包含所谓「不特定多数人」的概念。
H板主则是认为有包含「不特定多数人」的概念。
至於 H板主举拿胖子来举例,我就按照这个概念去推理。怎麽样算胖?每个人都
有不同的认知,板主不能把自己认为的标准当成是普世价值,否则就是强迫他人
接受自己观点。 H板主认为如果定义 100公斤以上就叫胖子,那他所谓的已经算
是一个「够明确」族群。怎麽个明确法,他没讲。甲符合胖子定义,有,如果乙
也有呢?到底是甲还是乙?也许我指的是乙,甲跑来告,只因为甲「
可能」符合
我描述的特徵,我就「
一定」有指到甲,不是很怪吗?
H板主的论述混淆了「
可能是(could be)」和「
一定是 (must be)」的概念,试
问:我身高
可能有 180,就代表我身高
一定有 180吗?身高有 180的人智商
可能
不到 180,就代表身高有 180的人智商
一定不到 180吗?这两个概念的差别,在
於「可能是」是否为「
唯一可能」,因此 H板主的论述假设了「推文的内容
一定
是指推文里面出现的人」的前提。我推文的内容固然「有
可能」针对到他,但不
代表我「
一定是」针对他,也
可能是针对其他类似的人,这样也可以说得通。可
见 H板主的假设前提完全没有基础。
H板主为了自圆其说,拉了铁道板本人的判例来挡,首先铁道板板规跟捷运板板
规本质上根本不同,能否直接拿来类比,还有讨论空间?例如:在美国可以合法
持有枪枝,在台湾持有枪枝是非法,我可以跟台湾的法官说「因为美国合法所以
你不能因为我有枪你就判我有罪」吗?我铁道板规定无论否有针对,都违规,但
你捷运板只有「有针对」才违规,结果我没针对你也判,这不叫违规那什麽才叫
违规什麽?被我申诉後你才勉强拿个「没针对=有针对」的理由出来,既然你这
麽有把握,为什麽当时判我时候不直接附上这个理由?弄了半天我才知道原来你
连「可能是」和「一定是」的概念都分不清楚。
其次,就算可以拿来类比,我有做反向推论,请问 H板主你在判时候有做反向推
论吗?有明白写出来吗?你判决文里面理由都没写,你只写了「因为违规,所以
我要处罚你」,违反什麽规定?怎麽个违规法?如何去推出有违规?你完全没有
写。你就是不写嘛!
F小组长、 G前小组长、 M前小组长在给判定时候也是有给理由的。你不要讲说
其他人都接受,就我特别麻烦跑来质疑这些东西。这是我的权利,我现在在跟你
走救济程序,你要剥夺我发言的权利,你要给我一个合理的理由。
人家宪法规定,要剥夺一个人的权利,要用法律,不可以用行政命令决定。 ptt
组规有讲了,水桶属於行政命令。你要剥夺我的发言权,请你拿出法律,也就是
按照板规来,板规没有订的,你用推的,我没意见,因为我自己也是这样做,但
你在推论的时候整个立论的基础要能够站得住脚,而不是连「
可能是」跟「
一定
是」这种基本概念都搞不清楚,制造出没有基础的假设前提。
如果 H板主继续在「明确针对」这四个字上头跟我僵持不下,我建议小组长直接
做出解释,节省大家时间。
以下教育部国语字典解释供小组长参考:
明确:明白确实。如:「你所下的定义很明确。」,反义词:模糊﹑迷糊﹑含糊
针对:对着
某事或
某人。如:「为了节省时间,请大家尽量针对问题来讨论。」
明确针对:明白确实对着某事或某人。
: 下面那说词就可以省省了,你推文中用词是「心灵相对幼稚脆弱」,而非只是「不成熟」
: 而且,「法律概念错误」与「心灵相对幼稚脆弱」根本没有半点关系
: 我承认「扬言等於恐吓」这句话是错的啊,但这就表示这样讲的人幼稚脆弱吗?
: 而你现在做的事,就是擅自用前者来合理化後者这种带有攻击性的词汇
: 就算不是针对edctw,也是攻击「说扬言就有恐吓意味的人」(这群体够特定了吧)
: 这样哪里没有违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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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cassine (122.117.54.160), 05/10/2014 18: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