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ostMaiden (几百年没玩魔兽)
看板L_LifeInfo
标题Re: [申诉] 捷运板板规
时间Sun Sep 30 14:47:55 2012
※ 引述《vmgvu (2AM? 2PM?)》之铭言:
: 重点很简单,如果"口气恶劣,或意图针对他人,使人反感"这个板规是不允许板友
: 讨论之间发生。自当任何人皆可提出检举。因为板主到最後仍然有"裁量权"。
: 这只是最低限度保障板友的基本检举权利。另外该板主解释保护发文者更是矛盾,因为
: 任何人皆可提出检举自当包括发文者也可以提出,发文者权利根本不受影响。
: 板主此限的"检举门槛"实为无据,不仅影响板友基本权利,更显管板之可能怠堕情事。
: (因为只限发文者才能检举,自然少了许多本该处理之纠纷)。
: 另外再根据社会现行法律,告诉分告诉乃论与非告诉乃论。
: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4880
: 告诉乃论:非经告诉人(通常是犯罪被害人或具有告诉权之人)合法提出告诉,
: 检察官不得提起公诉,法官不能判罪
: 非告诉乃论:任何的犯罪事实一但经检察官或是司法警察知悉後,即必定会依刑事
: 诉讼法之规定予以开庭侦办调查,并迳而决定起诉与否,告诉人不得
: 声明撤回告诉。检警若是知悉而不侦办,将会够成刑法第一百二十七
: 条之渎职罪。
: 板规检举同理自当以1,板主迳自知悉办理 2,需经有人检举受理办理
: 其中检举告诉人在法律规定自当以犯罪被害人或具有告诉权之人。
: 换言之非发文者之当事者自当具有告诉之权利。
: 反倒是"发文者"的角色既非当事者,也非板主是具有提公诉之权的人,
: 只限发文者才能提出检举完全不合社会法律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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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站规规定是"通性原则"
: 该板规订文章内容或推嘘文不得口气恶劣,或意图针对他人,使人反感
: 同样该受站规第二编(违规行为)第一章(违规行为之范围及认定)第六条
: (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之限制。
: 该板主自当不能以"内容完全不一样"规避站规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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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罪刑法定原则来看,内容只要有出入,就不得定罪吧。既然引人反感
和谩骂,污辱,诽谤还是有不同,那本来就不该用这条来订?
您何不说说,若是规避的话,
第四款 文章内容不得出现
不雅用字(例如脏话)。
注3
第六款 文章内不得出现
针对版友人身攻击之文字,或未经许可擅自公布
使用者私人身分,个人独照,证件/手机号码等。
注5
怎四款与六款不一起规避^^
: 因为内容字眼当然难以完全一样,但都是针对板友的"发言讨论方式"限制。
: 换言之立法意旨都在规范限制发言讨论方式,板规自当据此受限站规。
: 2,站规在检举人的分类也只分3类:
: (1)权利人本身
: (2)受权利人授权之人
: (3)任何使用者
: 第十条(违规行为检举权人)
: 第六条所订各项违规行为中,除涉及特定个人权利,须由权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权提出
: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认定权人提出检举。
: 前项检举,须依本规则第三编所定申诉程序为之。
: ※ 编辑: vmgvu 来自: 1.162.235.179 (09/30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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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往 玉里 经由 台东 线 普快 号
一日铁道迷,
05:48 第 3 月台 终身铁道迷。
本列车沿途停靠:山里,鹿野,下班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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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7.105.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