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mgvu (2AM? 2PM?)
看板L_LifeInfo
标题[申诉] 捷运板板规
时间Fri Aug 31 09:56:11 2012
申诉:捷运板板规第三条第五款限制"非发文者申诉版主不予受理"之条款违反
PTT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十条(违规行为检举权人)之规定权
利人之检举权。
依据站规规定:使用者若对该板板主管理方式有异议,可至该板所属组务申诉处理。
捷运板板规第三条第五款:
第五款 文章内容或推嘘文不得
口气恶劣,或意图针对他人,使人反感。 注4
注4 若为发表文章,但内文意图使人感到反感,以第二部分,第八款论处。
若为推嘘文,仅发文者寄信申诉办理(非发文者申诉,版主不予受理)
若该文章已达到第二部分,第八款判决标准,则发文者申诉案件无效。
申诉理由:这一条板规的初衷在於不希望板友之间的讨论不要有口气恶劣或针对他
人使人反感之讨论风气,那就应该是所有板友不限发文者都能提出检举
。尤其是很多板友的回文不是只会回应发文者,也会回应给其他板友
ex.*楼,某* ...。那麽会发生口气恶劣,或意图针对他人,使人反感
之情事自当不限於只发生在发文者身上,其它参与讨论的板友一样会遇
到。自然所有板友尤其是当事者有正当保护自己权利的理由也能提出该
条之检举,而非只限於发文者。
又根据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十条(违规行为检举权人)之规定
权利人可自行提出或授权提出向认定权人提出检举。换言之推文当中的
板友彼此之间有违反板规时亦可根据板规向板主提出检举,不应限制发
文者才可以提出检举。(在那种情况下,发文者反倒成了不相关的非权利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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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前(该板主上台以前)的板规截录:
第 三 条 讨论时请注意网路礼仪
第一款 文章内容不得出现就
政治立场以及倾向出现
攻击文字,但针对可受公评事
项评论不在此限
。针对可受公评事项评论是指包含针对政府、政党或政治人
物的政绩、政策、政见进行评论,评论应与文章内容或本板议题相关。
第二款 针对地域性人事物的比较或评论时,请彼此尊重,禁止
攻击特定地区。文章内
容不得出现
针对特定地域人事物攻击文字。例外许可条件同第一条第一款
,评
论内容应就事论事,并应与文章内容或本板议题相关
。
第三款 文章内容不得
针对特定族群 (如原住民、外劳、身障者等) 发表具个人偏
见,带有
歧视、攻击字眼的文字(如死阿陆、吱吱、蛆蛆等)。
第四款 文章内容不得出现
过度情绪性文字(包含脏话)、
强迫他人接受观点、恶意闹板
状况。
第五款 文章内容不得
针对板友个人的人身攻击或
嘲讽文字。
第六款 所有使用者均可针对违反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及第五款者提出检举。
第七款 违反本条规定经认定属实,将警告一次
。
第八款 申诉时效限制:依板规第三条各款进行检举时,有效追溯时间为14天
。在
第15天0时前皆可针对文章进行检举,时间认定以检举人寄信时间为准。
第六款规定过去所有人皆可以针对第一~五款提出检举。
为什麽换了这个板主就把第五款相关检举权力限缩成"只有发文者"才有资格提出?
如果这样子限制比较过去有充份理由也有较大优点,那请提出说明。
否则这只会让人觉得是板主在便宜行事在管理板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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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二编 违规行为
第一章 违规行为之范围及认定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二、其他违规行为:
(一)利用水球、交谈或信件,从事下列行为者:
1、内容有毁谤、侮辱、谩骂他人之情形。
第十条(违规行为检举权人)
第六条所订各项违规行为中,除涉及特定个人权利,须由权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权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认定权人提出检举。
前项检举,须依本规则第三编所定申诉程序为之。
※ 编辑: vmgvu 来自: 111.251.94.179 (08/31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