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xuberant (我是你们永远的噩梦)
标题信件纪录3
时间Fri Jul 6 01:03:09 2012
※ [本文转录自 exuberant 信箱]
作者: exuberant (正义必胜!! 检举的有病)
标题: Re: 判决违背板规所定要件
时间: Sat Jun 30 00:25:18 2012
※ 引述《HAIWEI (维)》之铭言:
: 你的问题早在年初就有人提出过
: 在板规检举那篇
: 也早已有过回答
: ※ 引述《exuberant (我是你们永远的噩梦)》之铭言:
: : 版主的裁决应依板规为之,
: : 你讲的这些皆非板规明文所定。
: : 所有的处罚都必须使行为人能够事先预见,
: : 若非如此,所有的处份将流於个人恣意。
: : 不过你若坚持亦无妨,依法定程序救济,
: : 这其实只是小事一桩,但不合理。
我看不到有什麽明确回覆,
看版使用者也只有注意板规规定之义务,没有义务注意板规以外之其他文章之义务
你如果觉得这样合理,那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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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有子依子喜,牛主依牛喜。
人喜依四依,无依即无喜。
B:有子依子悲,牛主依牛悲。
人悲依於依,无依即无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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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1.15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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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exuberant (95.141.28.57), 时间: 07/06/2012 01: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