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xuberant (我是你们永远的噩梦)
标题信件纪录2
时间Fri Jul 6 01:01:58 2012
※ [本文转录自 exuberant 信箱]
作者: HAIWEI (维)
标题: Re: 判决违背板规所定要件
时间: Sat Jun 30 00:14:21 2012
你的问题早在年初就有人提出过
在板规检举那篇
也早已有过回答
※ 引述《exuberant (我是你们永远的噩梦)》之铭言:
: ※ 引述《HAIWEI (维)》之铭言:
: : 新闻的判定标准是心得
: : 或是每篇都是你一个字一个字打出来的
: : 另外
: : 洗文还会依照你现有文章数来判断
: 版主的裁决应依板规为之,
: 你讲的这些皆非板规明文所定。
: 所有的处罚都必须使行为人能够事先预见,
: 若非如此,所有的处份将流於个人恣意。
: 不过你若坚持亦无妨,依法定程序救济,
: 这其实只是小事一桩,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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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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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exuberant (95.141.28.57), 时间: 07/06/2012 01: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