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tlikeshit (pttlikeshit)
标题[申诉] ask板板主nadoka不当劣文 - 沟通信4
时间Fri Oct 21 17:37:28 2011
※ [本文转录自 pttlikeshit 信箱]
作者: nadoka (小那9527)
标题: Re: 劣文退回(板规二)Re: [请问] 一般相馆冲洗小量4x6数位相片的价
时间: Tue Oct 18 15:47:03 2011
※ 引述《pttlikeshit (pttlikeshit)》之铭言:
: ※ 引述《nadoka (小那9527)》之铭言:
: : 我不想长篇大论
: : 我的标准就是 短时间内多篇文章=洗板
: : 自我上任以来就是这标准 你可以自己去查
: 是,我想 短时间内多篇文章=洗板 这是普遍 ptt 各板面上的一般标准。
: 但是我只回1篇文章,然後文章内容完全符合板规,里面没有重覆雷同或类似
: 的内容,也有自己的见解,这样也算「多篇」文章? 这样也达洗板劣退标准?
: 我同意板主对板规有解释权,但这个解释权不是无限大,
: 如果我一天内发了3篇,而且每篇有超过20%以上的内容雷同,
: 那板主动用解释权,解释为洗板或许还比较没有争议。
: 而我被劣退的文章在其他板面就算以严格标准来看,都不构成洗板事实。
: 除非板规上有明确定义,例如:一天内2篇文章就算是多篇洗板,不论内容为何,
: 一律劣退。
: 否则我的情况依目前贵板板规,就算是从严认定,也不构成洗板的事实。
: 更何况,依板规二的注意事项说明:「在本板发文众多者文章内容将会被从严认定」
: 我从9月至今才发过3篇文章,平均每周不到一篇,根本不算「发文众多者」,
: 甚至没理由,对我的文章从严认定。
明确定义的反面就是有漏洞可钻
你不觉得你说出「我承认这篇是发来冲文章数的」的同时就已经没什麽立场辩解了吗?
无论我的板规怎样不明确,你自己承认冲文章绝对是不争的事实。
100%可以依照板规二劣退。
您还要浪费时间和我鱼雁往返吗?
主选单user去按消劣文不用三秒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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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01.12.23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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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pttlikeshit (219.87.142.254), 时间: 10/21/2011 17:3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