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ast520520 (藤原健二)
看板L_LifeInfo
标题[申诉] Railway版主不当警告
时间Thu Feb 10 22:30:5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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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DJb4kCk (Railway) [ptt.cc] [公告]
#1DJVRSEo推文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Railway/M.1296978222.A.32E.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25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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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友来信检举
#1DJVRSEo文中推文:
推 Jimmy2010:有请大「湿」开「是」 02/06 09:28
师 释
推 hagric:大「湿」:春节销售量不如预期 02/06 09:31
师
推 toast520520:大「湿」快为全台湾的芸芸大众开「示」一下 02/06 09:46
师 释
推 hima:如果大「湿」听到初三的运量,大概会从椅子上摔下来吧.... 02/06 10:21
师
→ afubo:高速公路车流量初三不到三百万大「湿」怎麽说呢 02/06 11:48
5.请务必确认资料之正确性
5.1 错别字过多导致阅读不易,或时刻、票价、旅客相关资讯错误之文章。
其中错字计算标准如下:
5.2 认定标准:
5.2.2 推文内容错字:任何单一推文根据 5.1标准计算後大於 1个。
经板主群讨论後依板规第五条公告警告一次,请大家发言前务必更加谨慎
上诉的理由如下:
本案争议字眼均为「大湿」一词,且本案相关使用者均已特别以引号(夹注号)
注明,可见乃特殊用法。既为特殊用法,发文者依照常理必再三检视用法是否错
误,故本人主张,本案应优先适用板规 3.2.2「人身攻击」相关规定,而非
5.2.1错别字相关规定。
查铁道板 3.2.2条文明载「其中指名道姓之检举需为『被攻击者』始具检举资格
,并检附相关证据,交由板主认定」,故本案唯有「大湿」使用者始俱检举资格
,本人要求板主依照铁道板板规 9.4公布相关检举信件,以查明检举人是否具备
检举资格。若否,则板主方面应该废止此一判决,以还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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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2.149.233.106
※ 编辑: toast520520 来自: 222.149.233.106 (02/10 22:32)
1F:推 GeminiMan:请附上板务沟通信件纪录。 02/12 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