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ako (未佐子)
看板L_LifeInfo
标题Re: [申诉] MoveHouse版主 Misako 无照板规执行 随 …
时间Sat Apr 4 09:32:21 2009
※ 引述《anibad (anibad)》之铭言:
: 本人在3/15照板规格式贴文 为[搬家]与[宅配]两样完全不同服务广告
: 由於其内容不同 因此分作两文 而板主Misako作出重覆PO文处份
: 对其不确认细节下 虽有可议 但还接受违规认定
首先,即使搬家与宅配是两种不同的服务,
不过,
第一,你明明可以合成一篇广告文,
如版上另一位与你提供相同服务的赖先生(ID:sweetmandy),
他的广告文便是做如此处理,
第二,版规是写"每一位业者"一天只能发一篇广告文,
我想这跟你提供多少不同服务没有关系,
而且应该也满容易理解的,
我很惊讶的是,
原来你到现在都还觉得你同一天贴两篇服务内容不同广告文的作法是模糊地带... XD
: 可即便违规重覆PO文 但是为头一次 却遭板主Misako作三天水桶处份
: 以下为两文的处份备份:
: 作者 Misako (未佐子)
: 标题 Re: [北部] 我是个人搬家最便宜!
: 时间 Sun Mar 15 14:36:17 2009
: ───────────────────────────────────────
: 违反版规已删文。
: 由此刻起三天後方可重贴。
: 再犯水桶伺候。
: 以及
: 作者 Misako (未佐子)
: 标题 Re: [全省] 宅 配 搬 家 更 方 便 1 箱 120 元 收 送
: 时间 Sun Mar 15 14:36:33 2009
: ───────────────────────────────────────
: 已删文。
: MOVEHOUSE板规有定
: 业者三天内只可贴一次广告文,
: 贴新文请删旧文!
: 一日只可贴一次文,
: 删文重贴亦属违规,
: 也就是如果早上贴文,中午或晚上又删文重贴也算违规,
: 但如果早上贴文,隔天早上再贴并将旧文删除就不算违规。
: (意即两次贴文时间间隔需超过二十四小时)
: 违规广告文第一次迳删不予通知,第二次我会去信告知,
: 累计到第三次则水桶一周,
: 请各位业者务必注意。
: 重点在:板主认定我第一次重覆PO文便算违规
: 但板主Misako却没有按照[迳删不予通知]规则 我也没有收到信告知
~~~~~~~~~~~~~~~~~~~~~~~~~~~~~~~~~~~~~
坦白说,
写下"迳删不予通知"时想是这样想,
结果我还是每篇删文都会回信给原作,
不然上面两篇内容哪来?
所以,你还是有收到信告知的,
只是第一篇广告文和第二篇广告文罢了。
: 就直接作成水桶处份
: 头一次重覆理当删文 第二是也是来警告 我却在细节不定不明情况
: 被直接当作为第三次违规的禁止水桶 对此实在不能接受
: 由於无法PO文 即便换他帐号去信与板主沟通 我并有主动认错 并给於意见
: 但板主Misako未作任何合於规则更改判定
: 将其对比其上 板主Misako对nkpl作出PO文46篇文章处理的宽宏大量?!
: 且46篇是在遭他人解举後 板主Misako才作动作的异常状况 其背後关系 实在启人疑窦
: 因此对於板主Misako作此申诉 希望板务组能解改我的水桶判定
: 并藉此事以佐证MoveHouse版主Misako确实有多次不遵守自定规则的常态存在
: 请板务组明察
嗯,
老实说,我翻了信箱没发现anibad的来信,
不过我想应该是因为这个三月很多业者来信所以被我随手删除了。
加上我到版规置底执行去看也发现我只有注记3/15的删文,
所以可能还是麻烦组务请去查一下系统anibad是哪时候被我浸水桶的,
以及anibad在版上所有的发文及时间,
因为,我真的忘了,而且置底也没写到,
所以这个部份我真的无从回应。
不过,
我不改一贯态度,
非常乐意接受组务任何判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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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ani nil a me alien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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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68.71
1F:推 BQ6666666666:这位版主真的...........唉 颇为难堪 04/04 22:42
2F:→ BQ6666666666: 她只对自己人可以宽容? 04/04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