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fukada (C'est La 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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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公告] 上面几篇
时间Sun Sep 14 23:16:37 2008
※ 引述《AnneShirly (少了一个e的Anne)》之铭言:
: 不好意思,因为这些争议都与我个人在搬家版的PO文,直接或间接有关,
: 从头到尾,从牛小成至阿南反推事件,我个人参与甚多,
: 所以虽然对PTT版务规章部分不甚了解,
: 在针对组务判定、思考处置方向时,
: 我还是想提出个人的一些看法,希望这件事的处置还有可供讨论的空间。
: ----------------------------------------------------------------------------
: 我想讨论:
: 第一、搬家版本身业者身兼版主合适吗?
: 之前在搬家版的po文中已有提及过,我知道要求版主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困难的,
: 但是搬家版版主若本身身为业者,除了无法要求其维护消费者权益之外,
: 还容易造成以下几点弊端:
: 1.执行版规时,个人立场的涉入如何判定?
: 这边小组长提到端看其是否图利自己和执行板规是否偏袒(封杀其他业者)两个面向
: (1)在图利自己的部分,身为业者就难免会po广告文,这点没有关系,
: 但是业者若身为版主,
: 可以享受到担任版主的益处(较易为消费者信任、没有人可以警告、水桶等)
: 这一点上,是否某种程度已是图利自己?
: 而消费者若身为版主则不易产生这样的问题。
这点完全不是问题重心所在
板主身兼业者
就某种程度来说也算是给予板友一个选择
我的看法是PTT搬家板板主并非PTT所背书
他自己仍需接受所有板友之公评
这次事件就我侧面了解
似乎与板主本身有关
因此我认为这是一个检验板主的好时机
当然以消费者为板主可以避免掉这个问题
不过我的考量请看总结
: (2)在执行板规是否偏袒(封杀其他业者)部分,
: 一个人或多或少会有自己的价值观和立场,这很难避免,
: 全然的公正无私,这有可能做到吗?
: 当业者版主遇版上争议,身为裁判时,
: 执行版规上如何可以判定没有放水或是操控比赛?
: 换句话说在管理版面、维护秩序、收录文章的同时,
: 或多或少就已经涉入版主个人的意见,不是吗?
: 业者身为版主在公正性上便已容易受争议,
: 一有争议,业者可以辩说版主是同业竞争抹黑他,消费者可以哭喊版主是业者询私,
: 里外不是人,业者身为版主合适吗?
: 而上述的种种,若是消费者身为版主则较不易产生这样的问题。
: 是否可麻烦小组长afukada暂时辛苦兼任版主一职?
: 重新制定参选版主的资格和条件,
: 将业者资格首先排除,又或者在消费者与业者担任版主的条件审查上设定比例,
: 杜绝新版主上任後继续可能产生的争议。
: 第二、小组长提及会以这次事件的重心(即"阿南事件")来决定版主的去留,
: 针对此点,撇除我个人与T先生的争执,(争执部分已多次说明,
: 我个人极愿意询法律途径解决)
: 在阿南事件中,T版主最初公告的锁文标准被受争议,
: 并未封杀阿南,而是有偏袒业者之嫌,
: 牛小成亦是轻判处理,这点虽然有做到"执行版规未封杀业者"这一点,
: 但是对於更需要保障的消费者权益呢?
: 当然我明白无法要求业者版主保障消费者,
: 但在ptt学网营利,却以不封杀业者判定其是否适任版主一职?
: 这不是有些本末倒置吗?
: 不讳言地我是以消费者角度出发,所以对於T版主的处置方式不能认同,
: 版上争议反推事件层出不穷,
: 个人也认为这与一人业者版主和执行版规未封杀业者此点有极大关系,
: 所以在判断争议事件的处理上,希望业者版主可以利益回避,
: 小组长要不要将T版主解职?而T版主又要不要自己委屈担任副版主?
: 这些其实并不是我权限内可判定的部分,
: 但是我还是希望在仓促选出新任版主之前,
: 可以继续深入讨论Misako所提出,业者是否适任搬家版版主的议题。
这点我同意你的看法
一样请看总结
: 第三、针对Misako被劣退和水桶这点,
: 我想提供两点思考方向
: (1) T版主提及Misako是因为"未经作者(Tison0829和afukada同意)
: 於看板转载他人任何形式或内容之文章",
: 这点是版规没错,但是套用在这次的处份上,难免有争议之处。
: 首先,我正在版上提出T版主身份上不适任之问题,
: 将一开始组务版的开版申请和说明,转载来让更多版友们知道,
: 我不知道这样立意良好的举动,为什麽需要到重罚两次违规,还到劣文的处理程度?
: 在阿南反推事件里,阿南的狂嘘文,一开始亦只有锁文处理,(连公告都省了)
: 也没有处置业者阿南的公告,
: 後来被质疑之後,才有後续的处理动作,
: 如果执行版规的标准要一致,我不知道这两件事的处理标准是什麽?
: 以不封杀处置业者为原则吗?我希望可以多思考这个部分。
: (2) 水桶部分的解释是"闹板文:涉及挑衅、企图引战和人身攻击之不当言论文章",
: 虽然Misako不介意这个部分,但是在时间的认定上,也有一些版友提出质疑,
: 有情绪上处置的问题。
: 依版规还是没错,但是这水桶能服人吗?
这点我会另外判决
非这篇文章我想叙述之内容
: 以上是我自己的个人意见,提出来让小组长和大家思考一下,
: 也欢迎提出各方面的讨论和不一样的见解,
: 并且先行徵求小组长和Misako的同意,
: 是否可以引述你们下面的文章至搬家版看版中继续讨论?
那就先做个总结
关於业者担任板主一事是否适宜
其实是有下面的一些考量
最主要是搬家这个业务我想并非是一个大众会常常接触的
一个业者来担任板主确实有他的好处在
可以比较知道一些业务上的事情
当然有会衍伸一些问题(诚如以上所述)
我的看法是将业者排除在板主候选人名单之外
并不是一个公平的作法
当然这确实可以避免掉一些疑虑
以目前的状况来说
我不会特别去要求板主的身分
但是我会认为如果你自己是业者那就要更加小心
毕竟网路上是千千万万的眼睛在盯着你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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