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ako (未佐子)
看板L_LifeInfo
标题[申诉] MoveHouse版版主Tison0829不当退我劣文
时间Tue Sep 9 07:51:40 2008
※ 引述《Misako (未佐子)》之铭言:
: 标题: [转录]劣文退回(人身攻击)Re: [闲聊] 对於一连串质疑的回应
: 时间: Tue Sep 9 07:30:0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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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转录自 Misako 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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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isako (未佐子) 看板: MoveHouse
: 标题: Re: [闲聊] 对於一连串质疑的回应
: 时间: Tue Sep 9 00:38:2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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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AnneShirly (少了一个e的Anne)》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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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文恕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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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 ◆ From: 118.166.66.191
: : 推 Tison0829:Anne...责任和权限的部份是转贴站方的 219.71.192.74 09/08 23:09
: : → Tison0829:内容不是我打的 你这样挑骨头的回文有点 219.71.192.74 09/08 23:09
: : → Tison0829:好笑... 因为那些规定不是我打的内容 219.71.192.74 09/08 23:10
: : 推 doze:不用这时候就扯站方出来, 你并没有好好的维护 61.59.60.252 09/08 23:10
: : → doze:使用者的权益 61.59.60.252 09/08 23:10
: : → doze:或许Anne没法陪你转移阵地去BM或是找站长出来 61.59.60.252 09/08 23:11
: : → doze:但我乐意代劳 61.59.60.252 09/08 23:11
: : → AnneShirly:笑话!你不是说要跟我和版友们解释吗? 118.166.66.191 09/08 23:12
: : 推 Tison0829:那Anne愿意接任吗? 愿意我就去提名你罗 219.71.192.74 09/08 23:16
: : → akaikai:让"她"当好了。她可是正义女超人呢 揪咪 192.192.44.124 09/08 23:30
: : 推 Tison0829:不过我是早就不想当了 可以清幽很多 219.71.192.74 09/08 23:32
: : 推 nidynidy:现在流行东窗事发就推给别人跟下台一鞠躬 59.105.253.100 09/08 23:34
: : → nidynidy:这种戏码吗?也没见业者再度出来说明勒? 59.105.253.100 09/08 23:35
: : 推 tompy:#18n2Fm-f simon的疑问到现在还是没人鸟他 218.166.97.224 09/08 23:36
: : → tompy:也许牛小成也学某阿南都不回应 就不会被移除 218.166.97.224 09/08 23:37
: : → tompy:小成兄如果你看到的话下次记得装死喔 揪咪 218.166.97.224 09/08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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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版主,
: 我再重申一次我上篇文章的诉求,
: 你也不用去作任何提名的动作,
: 搬家版的新版主就交由站方机制及版上版友决定即可,
: 你当要之急,
: 并且,
: 我个人是奉劝你如果至少还想"维持生计及您个人好不容易累积下来的清誉",
: 最好还是见好就收,
: 赶紧照您所说的"早就不想当了",
: 趁早辞去版主职务,
: 交由小组长来办理新版主的徵选。
:
: 不要再浪费时间打笔战,
: 只是让越来越多人看见您的窘态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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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也在此提供法律谘询,
: 本人律师为蔡瑞麟律师,
: 律师事务所地址为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一段57号13楼之9,
: 若有牵涉关於本人的诉讼情节,
: 欢迎与蔡律师联络,
: 或是来信询问我律师联络电话,
: 本人绝对非常乐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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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在拖什麽意思,
: 直接去辞职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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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umani nil a me alien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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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 From: 61.231.64.192
: 推 Tison0829:笑死人了 我老早就去请辞了你在叫嚣什麽 219.71.192.74 09/09 00:44
: → Tison0829:这年头很多人很爱卖弄法律就是了 219.71.192.74 09/09 00:45
: → Misako:满好的,反正都要卸任了可以开始出言不逊 61.231.64.192 09/09 00:46
: → Misako:多说点多说点,我律师电话你要不要啊? :) 61.231.64.192 09/09 00:46
: 推 Tison0829:哪里出言不逊了? 放心 我是文明人 不会 219.71.192.74 09/09 00:47
: → Tison0829:落的有把柄可以让你告的 219.71.192.74 09/09 00:47
: → Misako:唉呀,多说点多说点,我明天寄我律师电话给 61.231.64.192 09/09 00:48
: → Misako:你喔,谢谢啦 ~~~ ^^ 61.231.64.192 09/09 00:48
: → Misako:不好意思,要找名片要花点时间,明天一定寄 61.231.64.192 09/09 00:49
: → Misako:喔 ~~~ ^^ 61.231.64.192 09/09 00:49
: 推 Tison0829:别客气 蔡律师的电话我早就有了 219.71.192.74 09/09 01:01
: → Misako:我这个人习惯说到做到,刚刚已经寄律师联络 61.231.64.192 09/09 01:01
: → Tison0829:不用劳心去帮我找 219.71.192.74 09/09 01:01
: → Misako:电话啦,谢谢啦谢谢 ~~~ 61.231.64.192 09/09 01:02
: → Misako:别客气别客气,应该的嘛应该的 ^^ 61.231.64.192 09/09 01:02
: 推 Tison0829:我还知道是煦日南风律师事务所呢 219.71.192.74 09/09 01:04
: → Misako:对呀,网路上都查得到,他有也桃园所喔,你 61.231.64.192 09/09 01:04
: → Misako:如果桃园比较方便的话,我也可以给联络喔:) 61.231.64.192 09/09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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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eleted by: Tison0829 (219.71.192.74) 09/09/2008 05: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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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61.231.65.36
法律部份本人会委由律师与高先生联络处理,
届时一切证据部份,
除了本人提供以外需要站方的部份我会再请律师与小组长和站长联络,
这暂时就不劳站方费心啦。
浸我水桶我是无所谓啦,
反正很多搬家版的改革刚好可以先花时间想好再做,
而且我也无意於版主一职,
水桶处份我可以接受... ^_^
不过本人在站上绝无分身唉滴三年多至今,
自认是诚实认真的使用者,
从来没得过劣文,
这大概是一个老资格BBS玩家的小小坚持,
看到我辛苦而来的35篇优文却要加上一篇劣文,
我就不太能接受罗 ~~~ ^^"
我也不多做辩解,
辩证是花钱要请律师做的事,
劣文我就转过来请小组长和大家公评就好啦 :)
我现在有看到搬家版版主於昨日(9/8)晚间23:03提出辞职,
不过,
版主请辞一事并未於搬家版上公告,
本人秉持一贯态度继续在版上敦请版主理会多数发声版友的意见,
我认为并无不当,
当然,
如果T版主认为我写那句「是在拖什麽意思,直接辞职很难吗?」
是在抹黑及污蔑,
本人在此再重申一次,
我非常愿意就这句话及本人在搬家版上若干发表,
负完全的实际法律责任,
我在此表示我希望1.水桶处份我个人是可接受的
2.劣文处份我个人是完全无法接受的
所以1.我希望小组长能裁决T版主判我此篇文章为劣文,
到底是出於执行版规理由为主还是受个人情绪影响为多?
若裁决有T版主不当之处,麻烦请小组长帮我处理劣文的处份罗 ^^
2.还请T版主高先生私下提供我联络方式,
我才好请律师联络,我知道您在搬家版上有公布电话联络方式,
但我并非没有礼貌之人,我希望知道您是了解并接受此事的。
3.顺便问一下,我转了本版当初开版申请文两篇到搬家版上,
请问若违反站方在转文上的规定,
依本人的情节,应得的惩处为?
噢,我不会就这点作争论啦,因为我还真没注意过这条站规,
想顺便了解一下而已 :)
谢谢小组长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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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ani nil a me alien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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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65.36
1F:推 cnih:推~~板主反应似乎有些太超过了~~ 09/09 11:19
2F:→ nidynidy:T大请辞自己不公告,属自己行政瑕疵,还要水桶帮忙转载的 09/09 12:34
3F:→ nidynidy:版友?是否太超过? 09/09 12:34
4F:→ Tison0829:本人劣退的是违反两项站规的部份 请勿模糊视听 谢谢 09/09 13:35
5F:→ Tison0829:知法的人 就应了解相关规定 即使是现实生活 未经允许 09/09 13:36
6F:→ Tison0829:也是不可以任意转载别人文章 不是吗? 09/09 13:36
7F:推 nidynidy:我同意您转载部分论点,这在程序上确有不当,但究其原因 09/09 13:50
8F:→ nidynidy:M大之所以转载耐是因为T大请辞以及选任新版主後续事宜而 09/09 13:50
9F:→ nidynidy:转载,这是具有「原因关系」(要说因果关系也可以),并 09/09 13:51
10F:→ nidynidy:非模糊视听~不然谁那麽闲一天到晚转载人家文章? 09/09 13:51
11F:推 tompy:T版主 他非法转录你应该劣退他非法的那两篇 而不是劣退 09/09 16:05
12F:→ tompy:他指控你还不辞职的这篇 09/09 16:05
13F:→ tompy:"我希望小组长能裁决T版主判我此篇文章为劣文" 09/09 16:06
14F:→ tompy:造成这种模糊视听的是你自己你知道吗 09/09 16:08
15F:→ Misako:喔,睡了一觉起来原来T版主现身啦,版主没关系啦,就交给小 09/09 17:43
16F:→ Misako:组长处理就好了,不需要吵了啦,不过你有看了我的2吗?@@ 09/09 17:43
17F:→ Misako:还是你想先让小组长处理完再还处理实质上的部份啊?@@a 09/09 17:46
18F:→ Misako:最後,出门前最後一句,水桶ok的啦,多送两天给你也无所谓 09/09 17:46
19F:→ Misako:只盼小组长帮我看看劣文的处置是否真的恰当罗,以及,版主 09/09 17:47
20F:→ Misako:是否有针对我的嫌疑罗 ~~~ 天知道,我连警告都没说到呢 ^^ 09/09 17:48
21F:→ Misako:吃饭去,咕得掰 ~~~ ^^ 09/09 17:48
22F:→ Misako:打错,是 "收到" ^^a 09/09 17:49
23F:→ Misako:本人截至目前为止还是没收到版主的联络方式,因为我要下站 09/09 23:26
24F:→ Misako:看电影了,所以还是来呼吁一下,希望版主跟我见一下真章 ^^ 09/09 23:27
25F:推 Tison0829:我劣退的本来就是她非法转录的部份 09/10 13:40
26F:→ tompy:劣文退回(人身攻击)Re: [闲聊] 对於一连串质疑的回应 09/10 13:52
27F:→ tompy:他非法转录的是 "[转录][申请] 新增看板MoveHouse" 09/10 13:53
28F:→ tompy:不过算了 反正看起来misako根本不在意 到此为止吧 09/10 13:56
29F:→ Misako:T版主干嘛一直不理我咧?你觉得我抹黑你,我为了还你清白找 09/10 18:36
30F:→ Misako:律师很正常啊,你应该高兴才对啊,为什麽一直不理我咧?@@a 09/10 18:36
31F:→ Misako:谢谢tompy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啦,我心中无鬼,而且公道自在人 09/10 18:47
32F:→ Misako:心,看搬家版大家的推文就知道啦,处份OK啦,就是劣文难以 09/10 18:47
33F:→ Misako:接受而已 ~~~ 真的谢谢你啦 ~~~ ^^ 09/10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