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rolover (天空的颜色)
看板L_LifeInfo
标题Re: [申请]罢免Taipei_dep板主 nekosan
时间Tue Jun 3 21:50:50 2008
※ 引述《afukada (C'est La Vie)》之铭言:
: ※ 引述《zerolover (天空的颜色)》之铭言:
: : 不好意思,我不太懂以上的句子是什麽意思@@?
: : 我的意思是
: : 4月24日上午11点板主发布板规,第五条板规违者第一次原文劣文退回。
: : 但是晚上10点立刻就用公告改成违者第一次原文退回+永久水桶
: 事情从这里开始看(现在是公告"跨板文")
没错
跨版文!
: : 到了4月29日
: : 板主公告处罚板友劣退+一个月水桶
: : .......这段期间不论是板规或公告 请问哪边有出现"水桶一个月"?????
: : 5月6日 本人才又被处劣退+永久水桶
: : 5月18日 jijeng2001及其他等人才被处劣退+永久水桶
: 所以你们两个被处以永久水桶OK(这部份是跨版)
: 所以现在了解了吗
我一直都很清楚我被永久水桶
但,4/29号那篇也是跨了雅房板和公寓板,所以板主处分那位劣退+一个月水桶
这样您懂了吗???????
底下有我贴该篇公告的文章
: : (以下是我转贴的文章)
: : 作者 nekosan (Pearl;宝儿) 看板 Taipei_dep
: : 标题 [公告] 水桶劣文 公告
: : 时间 Tue Apr 29 20:27:40 2008
: : ───────────────────────────────────────
: : ┌─────────────────────────────────────┐
: : │ 文章代码(AID): #17w9Mx3_ (Taipei_ya) [ptt.cc] [女/台北/板桥] 3房1厅2卫 ? │
: : │ 这一篇文章值 46 银 │
: : └─────────────────────────────────────┘
: : ┌─────────────────────────────────────┐
: : │ 文章代码(AID): #17wACRxs (Taipei_dep) [ptt.cc] [无/台北/板桥] 3房1厅2卫 │
: : │ 这一篇文章值 10 银 │
: : └─────────────────────────────────────┘
: : ------------------------------------------------------------------------------
: : 因版友检举,版主电话查证
: : 房东表示是 "出 租 雅 房"
: : po文者还坚称出租是一层,摆明是混淆视听
: : 水桶一个月 劣退不送 再会
: : 请贴文者注意房子定位,勿混淆视听 经查证者绝对严惩
: @@
: 这是什麽状况
这就是我所谓4/29跨版文
: : 嗯,我想是因为大家说的重点不一样
: : 我从来没有否认j大是否有违反板规
: : 我的重点是以下这段,态度问题。
: 因为这件事情上面我是认为你们显然要的不是道歉
: 而是你们希望不要处罚
这是扯到哪了....
j大有没有被处罚真的与我无关
因为就版规来说他的确有违规
我从头到尾站在j大立场说话的,是板主用脏话问候j大等事情
因为我觉得不管j大有没有错,板主那样情绪的发泄都是很伤人的
外加板主对我从头到尾也是态度一直很恶劣
所以我才会这麽不高兴
我相信您也看过信了,我也说过他要不要继续处罚我都无所谓,我只希望他能接受建议
但是他的态度是很差地说不想再看到我的信!
(以上是提外话,因为小组长您已经认定这样的发泄是您可以接受的范围)
: 我认为板主应就这部份坦承疏失
: 但是这件事情还颇为吊诡的
: 我一直不懂的是你们既然知道看板规
: 为什麽会犯错
j大是j大,j大为何不小心犯错,他已经说过。(当初他是希望争取按照版规处分)
但,我是我!
我有看板规,所以我认为公寓就应该po在公寓板没错!
到现在我依然不认为我有错!
明明就不同的房型和房子,我又为什麽要因为他们在同一住址,我就要硬塞到同版贴?
那是不是当初我帮房东贴的套房文,根本也不要贴?
就两间房子一起贴到公寓板,就符合板规了吗?
还是硬把两间房子都贴到套房板,去增加套房板板主和板友的困扰?
: : 房东事实上是隔成公寓、套房、雅房
: : 我当初个人的建议是,若遇到争议,希望板主可以先查证,
: : 或者请当事者提供照片资料等。
: : 像4/29板主公告的处罚,致电给房东查证,不是吗?
: : 为什麽遇到我的案子是连问都没问呢?
: 因为已经确定不能跨板PO文了
......4月24日不是就已经板规说 同一租屋不能跨板了吗?
那4月29日是比24日还晚发生的事情吧!!
而且这位板友是同一间房子要出租!
还是看不见有什麽理由是板主只选择性查证呢?
: : 可以请有类似状况者,po文者附上照片资料才准予刊登。
: 这部分在议吧
: 照片不见得可以判别
: 而且透天厝问题是楼层问题
起码可以看隔间,让板主来判断这是不是公寓型式吧?
不然我也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了=.="
还是你们现在是卡在,公寓的定义就是要看地址、楼层?而不是看隔间?
如果是看隔间的话,照片可以看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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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09.232.91
※ 编辑: zerolover 来自: 210.209.232.91 (06/04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