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fukada (C'est La 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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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请]罢免Taipei_dep板主 nekosan
时间Tue Jun 3 13:50:59 2008
※ 引述《zerolover (天空的颜色)》之铭言:
: : 这件事情的发生正是有人跑来申诉所以才去改板规的不是吗
: : 我是同意你们的问题
: : 板主似乎应就板规的内容假以审慎思考後再行公布
: : 这点我想板主有所疏失
: : 但时间点正是申诉期间
: 小组长
: 您可能没有仔细看
: 并不是有人申诉才跑去改版规好吗!?
: 4/24,11:16版规发布。
: 当天晚上,晚上22:17就以公告又变更(初犯就劣退+永久水桶),且未置底。
: ︿︿︿︿︿︿︿︿︿︿︿︿︿︿︿︿︿︿︿︿︿︿以上相差时间不到12小时耶
: 4/29公告处罚跨版版友劣退+一个月水桶。(Tue Apr 29 20:27:40 2008)
: ︿︿︿︿︿︿︿︿︿︿︿︿︿︿︿︿︿︿以并不是因为申诉才改成判决一个月的!
: 5/6本人的案子也被板主认定跨板 劣退+永久水桶
: 接着到了5/18才有j大的案子
那就怪了
因为5/18来申诉就是因为被处以永久水桶
板主的说法是4/29他是直接复制贴上板规
所以公告内容才是一个月
这部分我不是说他应该要改板规
: : 那我可以请你们不要把我的判决无限上纲吗...
: : 我认为板主的疏失在於未於置底文的板规进行修改
: : 但我也强调过了
: : 置底文不是没有那条板规
: : 而是处罚罚则不同
: 我并没有把您的判决无线上纲
: 我只是说,”未置底是板主有疏失吧?”
恩~我承认有疏失
但是我的意思你们也是一直绕着这部份打转阿
我说的很明白
有疏失但不不影响你们踩不踩红线
: 但是,板主的态度却是立刻跑去他板及blog来”抒发情绪”
: 他除了第一篇文章外,後来发文的时间点,是在裁决之後,这样您懂了吗?
: 并无关您是如何裁决!!!
: 今天就算您是裁决j大活该没去搜寻公告,我也不觉得板主适合之後又写文挑衅
: : 置底推文检举很多板都有使用
: 很多板都有用,但是没有板主会因此拒绝无发言权限的板友来信
: 更不会马上跑去公告,请无发言权限的人去拜托其他板友
这部分我很抱歉
有时候回文会把这部份给忽略掉
我同意你的看法
板主这麽做似乎有欠妥当
我会跟版主沟通
如果罢免成功我会告知下一位板主
: : 租屋三板板规部分一向是如此
: : 公寓,套房,雅房三者不得混用
: : 问题是在跨板PO文的模糊地带
: : 对於同一住址问题
: : 我说了在我还无法想出一个适切解决的办法以前
: : 只能就板主的认定来执行
: : 今天如果板主认为同一住址只能有一房型
: : 那我只有麻烦板友要接受
: 我也很想要大家接受!
: 所以当初写信给板主和您的时候我也提到
: ok,如果板主只是单纯为了管理方便,不想考虑现实状况,要扩大解读我的案子
: 我相信一定有其他地方的房子也是同一住址内有很多种房型!
: 因此,我请板主就详细在板规写明"同一住址只能有一种房型"
: 不要拿第五条来扩大解读!
这部份OK~
请板主改写板规是正常要求
: 任何人读第五条板规,都会认为那是在说”同一间租屋不可以跨板”!
: 他写这种模拟两可的板规,之後也只是挖了个坑给别人跳,不是吗?
: 我当初也写信说过,我不觉得这样的建议有多过份!
: 只不过多添写几个字而已吧!板主要人家接受,连这几个字都不能写清楚吗?
: 他是连这样的建议都不能接受,口出恶言说不想再看到我的信!
: 叫我这些想法和建议都找小组长谈!不是吗?
: : 讨论板规或板上内容不是板主一定要接受板友的看法
: : 同理可以类同到套房板和雅房板
: : 一间住址中如果同时有雅房和套房你分别就这两板去PO文并不造成问题(这点我还要再确认)
: : 这就是问题所在
: : 租屋三板中只有公寓板有此模糊地带
: : 一个住址中是否可以同时存在公寓+套房or雅房
: ^^^^^^^^^^^^^^^^^^^^^^^^^^^^^^^^^^^^^^^^^
: 我不懂以上的句子.....
: 不过我想再次声明,当初我po文的两间房子是不同的,是套房和公寓
: 一个是所有空间都有隔间,一个是只有厕所有隔开
: 坪数很大的话,要隔成怎样的隔间,有什麽问题吗?
因为事情是这样的
理论上来讲
公寓是以一曾出租为主
简而言之通常来说一个单位(就是住址)里面只会有一篇出租文
这部分在以前可能不构成问题
最早租屋三板是同一个板主
是後来才分掉的
而因为有些人的做法是把一整层公寓分个成数间套房跟雅房
所以这种事情(跨板)PO文如果出现在雅房板或套房板就是OK的
但是把一整层隔间成"公寓"和"套房"
我认为确实有模糊地带
跨板PO文易於引起误会
: 他如果格局可以隔成多种房型,为什麽就可以只隔成雅房和套房?多了一个公寓就不行?
因为公寓的形式是整层出租
以我的经验(以学生为例)
通常是几个好朋友去共租一层然後share租金
就你们的情况来说应该是属於去把其中几间房间给独立出来
: : 我认为可以
: : 但是板主认定不行
: : 因此我尊重他的看法
: : 所以就这个问题应就板主原本的看法而定
: 如果板主真的没看过这种房子
: 我深深认为他应该多去外面看看
: 很多透天厝,也是可能某部分租做公寓,其他部分房间又当雅房‵套房出租
这就是问题所在
由於透天厝通常只有一个住址
但是公寓(大楼)形式同常住址是有OO楼
我有想到这种可能
但是这部份可能还要再行讨论
: : 我不懂的是这件事情为什麽要绕着这个问题打转
: : 今天他并非是在公寓板PO文
: : 而是在hate板PO文
: : blog的部分我想是在他自己的blog上
: : hate板的部分似乎可议???
: : 但是blog有他自己的使用
: : 如果他今天在执行板规上面受到了他的情绪影响
: : 那我认为他在这个位置上就不适合
: : 但是如果他是单纯发泄情绪但并未影响他板规的执行
: : 那我认为就不很适宜的去拔掉一个板主
: 所以以上可以简单成一句话请教您
: 所以板主只要裁决不受影响,板主可以在板友申诉前後分别写文挑衅板友?
第一
你们是在hate看到的
我的看法是PO文了他自己要负责
但是他是在一个公开的板面去表达他的情绪
而非是在他所属的制下来表达他的情绪
就这点来说我不能替你们或替他负责任
这就像一个球队
里面的球星传出负面新闻当然对他本身或球队会有负面影响
但是球队在意的是你在球赛上的表现
如果背後有些事情真的到了会严重影响的状况
球队才要做出处理
我是认为他目前的举动还在我尚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 只是觉得,今天其他板友如果也都跑去hate板或者他板,跟板主互呛
: 这只是带给其他管理者的困扰
: 也不觉得ptt这麽大的地方,就要因为公寓板的事情而染黑
: 今天是所幸其他板友没有去互呛,不然今天还轮得到这个问题在这边打转吗?
: : 关於这点申诉理由我会考虑
: : 我可以认同这个看法
: : 请容我稍稍考虑一下
: 嗯 有劳您了
请稍待吧
因为我没有看过类似像这种事情
目前还在徵询其他较为资深的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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