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fukada (C'est La Vie)
站内L_LifeInfo
标题Re: [申诉] Taipei_dep 版主处分未依置底版规 且处 …
时间Mon May 19 23:00:27 2008
※ 引述《jijeng2001 (Jack)》之铭言:
: 请问小组长,
: 但是04/24公告处分是直接永久水桶,
: 但我PO时所参照的置底板规(05/01)规定却是清楚写着
: 第一次劣文退回,第二次才劣文加水桶
: 则两者的处罚显然不同!
: 既然板主没有修正板规,则应该还是依板规规定处罚方为是,
: 则依照您所说,
: 我应该还是受本人PO文时板规之规定处罚方对!
我的意思是"主观犯意"的问题
此次事件的症结点在於5/1日的板规是如何规定的
如果5/1日的板规中"并无说明到任何和跨板PO文有关的的规定"
那我认为板主公告而未将新定只板规加入而致使板友违反为不能阻却板友违法
因此并须收回处罚
但是此次的事件中5/1日板规有对跨板PO文进行处罚
因此我认为此板规可阻却板友违法
但是因公告的罚则和板规不同
所以有一些问题
因此只好来推断如有板友真的是因为"第一次只劣退不水桶"而犯规
那必须对此加以补偿
简单来说我的看法就是
1.本来没有的板规公告有收回处罚
2.本来有的板规公告加重减轻处罚
: 不过如果小组长认为减轻权限在公寓板板主的话,
: 我有一点小小意见,
: 该板主在hate板及名片档均以不堪言论毁损本人名誉,
这部分我想说的是
有时候板主也会有些情绪(包括我自己)
如果你真的很在意的话我会请板主把名片档拿掉(但我无法强迫)
: 本人目前实在无法信任该板板主能公正行事,
: 且该板板主至今迟迟不变更对本人先前之处分公告,
: 告知本人新的减轻处分为何,水桶期间从何时至何时,
: 本人现在实在不知道我的水桶期限究竟为多久?
: 何时方得依规定申请解除水桶,
: 且如该板板主依今日规定之九十天处罚本人,
: 本人实在认为有所不适!
: ※ 引述《afukada (C'est La Vie)》之铭言:
: : 不是的
: : 我的意思是如果新板规是永久水桶
: : 因为板主没有修改板规
: : 那就不能直接乏永久水桶
: : 而应该要减轻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0.156.247
1F:推 jijeng2001:小组长, 我真的很在意! 你有看过该篇文吗? 情绪发泄该 05/20 02:00
2F:→ jijeng2001:有限度吧! 05/20 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