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fukada (C'est La 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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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意见] MRT板的问题~
时间Tue Mar 25 00:10:29 2008
※ 引述《cassine (RJBB关西国际空港)》之铭言:
: 在此敬覆小组长:
: 确实,关於「客观」一词,本人的确有所误用,关於言论违规的判定确实没
: 有所谓「客观」标准可以依循。造成小组长困扰,本人深表歉意。然而,本人想
: 在此探究的,是关於这类言论违规的处罚标准,板主的执法尺度是否依循众所接
: 受之普世价值?或者存在有执法过当之事实?今捷运板板务集立法(制定板规)
: 、司法(处罚违规者)权利於一身,自该秉持一众所接受之普世价值作为执法标
: 准。然捷运板板众最近反应板务群执法过当且过於草率,个人以为板主实应将判
: 决经过详附於判决中,而并非擅自扩张解释所谓「情绪性」、「酸」等模糊名词
: 。若要扩张解释也非不可,自然板主必须公开所谓执法尺度,说明何种言词将违
: 反板规而遭处罚。例如,板务说明「纠正媒体报导不算酸媒体」,即为一明确范
: 例,确实能让板友有所依循。然而,此一独厚媒体的规定,却成为捷运板另一板
: 友与板务间之冲突。
这部分我已经告知板主应参酌板友的意见
如板友多数即认为判决有问题
那似乎该重新考虑
: 捷运板规定不得「酸」媒体,立法意旨在於避免板上讨论秩序因不同意见言
: 论冲突而失控。首先,个人以为此一动词定义并不明确,因此必须详加订之,或
: 举例说明。其次,媒体记者也是「人」,地位同等於「板友」,何以媒体得以依
: 其本身爱好对捷运系统做出主观评论,甚至於错误评论,而不许板友如此?板务
: 虽规定可以纠正媒体作为此一缺失之补强,个人仍感不足。今板上错误新闻屡见
: 不鲜,是否代表此一补救仍不足以弥补为维持秩序而造成的缺失?
这部分我可以说明一下
我上面有讲到
媒体文章的错误可以分为数项
有时媒体指是引用他人言语
这部分是否适当本来就见仁见智
有一说认为媒体应善尽把关责任
但是媒体是否该报喜不报忧(所谓的喜优是事情的正确与否)
也是一个问题
就我的观点
我认为问题是出在媒体是报导"真相"
还是捏造"假象"
如果今天A人做一评论但不尽然正确
而B记者引述後加以频论并正确说明
这当然是最好的
但是很不幸的这一类的事不常发生
因此需要有人把真相说出来
而问题点就在"转录新闻"转录者是否该先审核内容
我认为这个点是可以讨论(希望MRT板主及板友自行讨论)
不过我个人是认为不需要
原因主要是因为:
1. 转录板友不见得对报导内容100%了解
因此对报导内容的审核可能或有偏颇
2. BBS的一个好处是可以即时反应
如果报导内容确是有误可以即时指正
当然这个部份是属於板务自行处理
我只是提出我的看法而已
: 另此一模糊规定之判决,是否应由两名板务讨论同意後发出,而较不适合采取一
: 名板务判决後,另一名板务推文追认的方式?
这部分两位板务已有共识
以後就照您所建议的来处理
: 个人以为,今媒体报导屡见错误,因此转录新闻之板友有责任做好一开始的
: 把关工作。倘若有板友连续恶意转录内容偏颇、错误的新闻,依目前捷运板板规
: 可谓无法可罚,因此个人建议捷运板板务应该公平对待板友与媒体,建立监督媒
: 体报导的机制。例如对於错误新闻媒体开出警告,累计达到一定次数後,公告於
: 一段时间内禁止转录该媒体之新闻报导於讨论板上。若期间内该媒体有更正报导
: ,则可撤销警告。若期间内该媒体有关於捷运系统之正确新闻,得报请板务核可
: 後,转录於板上。
这个同上
: 捷运板有两名热心公众之板友自愿担任板务,诚属不易,然而板务在上任以
: 前亦为板友,理应能感同身受,接纳并参考板友给予之建议,并调整执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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