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fukada (拉拉拉)
站内L_LifeInfo
标题Re: [问题] 申诉-板主回覆说明
时间Thu Apr 12 18:02:46 2007
※ 引述《aib (aib)》之铭言:
: ※ 引述《afukada (拉拉拉)》之铭言:
: : 只回推文所以吃掉
: : 推 aib:感谢您的处理! 04/11 23:27
: : → aib:请问小组长对该版主的警告文在哪呢? 谢谢! 04/11 23:28
: : 我上面板主回覆那篇已经说了"警告"的字样~
: : 即视为警告文~
: : 因为我说了裁决~
: : 就是我所做的行动~
: : 不单单只是解释而已~
: : (还是要一篇正式的也是可以)
: ^^^^^^^^^^^^^^^^^^^^^^^^
: 1. OK! 那就麻烦您补一篇正式的警告文在租屋经验讨论版!
: 普通版友的任何违规行为,都被版主正式公告了! 不要让人觉得版主是有特殊礼遇吧。
: 而且,该版对版友违规采积点累进制,累计满三次警告,水桶三十天。
: 听起来,版主的违规行为,似乎没有类似的惩罚?
就算要补公告文~
我也是补在这个板L_life_info
不会去补在租屋经验讨论版~
再来你说计点制~
对於板主的要求~
我想不是这样说的~
我前面说的很清楚~
在一次就删除板主了~
对於板主管板我的方式是采取认定作为我的标准~
如果今天板主错给水桶~
那总是要看为什麽~
不是说错给水桶就一律要记一次警告~
这是我不明定小组组规的原因~
就你的案件来说~
我就是因为认为Dinafox确实是有过失~
所以才给这次警告~
: 2. 您在#70篇文章中说道,针对:Dinafox以个人情绪处理行使版主职权乙事给予警告
: ,以及违规公布私人信件内容部份给予警告。 您提到了两次警告,却未见任何实质的
我提到两次警告~
可是是指同一个事件~
: 公开的惩罚动作。 再者,您说已要求该版主公开道歉,却迟迟未见该版主有任何动作!
: 本人强烈不满!!! 显见Dinafox并没有当版主该有的风范。
: 其任版主时日已久,要说他不知道保护他人隐私这种网路常识,没有人会相信!
: 若他真的不知道,您也该同意他不适任版主了吧!? 处理版务又无法秉公处理...
: 本人不是一定要其下台,本人只希望小组长对版主的违规行为不要有轻判带过的情况!
: 版主和版友应是平等地位,且版主握有权利,应该被赋予更高的道德标准!
: 若他愿意公开道歉,烦请您在该版公开警告乙次!
: 若他不愿道歉,烦请您在该版公开警告两次,并考虑其适任性!
: (您说了,他有两个可以警告的地方,这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
你搞错了~
这两件事在我看来是一件事~
: (如今他不愿公开道歉,显见他不认为他有错,是吧?!)
: 期盼您能秉公处理,让这件事尽快落幕。
: 谢谢!
再来是道歉部分~
我是去rent-exp看到你的文章~
才做此回应~
所以我尚未要求板主跟你道歉~
至於你说轻判带过~
那要怎样才算是判得合理呢~
我不敢说我的判决是绝对正确合理的~
只是这件事情很有意思~
板主在板上PO文因为你寄信辱骂板主而要禁你水桶~
我在想这样子是哪里错了~
很显然Dinafox用了错误的取证来判你禁水桶~
怎麽说呢???
实际上私人信件他是不能禁你水桶的~
可是你做人身攻击这件事是可以的~
所以Dinafox的证据来源有问题~
亦即这个警告~
90%是来自他公开信件的这个行为~
所以最後重申一次~
我把Dinafox"因个人情绪管理版务"和"公开与板友私人信件"两件事合并~
做出判决记Dinafox警告一次~
并要求Dinafox在rent-exp板因公开与板友aib私人信件而向aib道歉~
afukada
--
欢迎大家来帮忙连署威宝妹的板唷!
视听剧场 偶像, 音乐, 广电 [MOMMOM/wenni
Buzz_Group 组务 Σ视听板务服务台 [组长群]
Buzz_NewBd 申请 ◎视听剧场连署板 MOMMOM/wennin
465 2/28 afukada ˇ [申请新板] Shin_I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5.22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