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gflower (雾里看花)
标题Fw: (jjjjjs) Re: 您好 我已徵得原po同意
时间Thu Jul 18 23:56:38 2013
※ [本文转录自 fogflower 信箱]
作者: fogflower (雾里看花)
标题: Re: 您好 我已徵得原po同意
时间: Thu Jul 18 23:53:28 2013
※ 引述《jjjjjs (爱新觉罗˙ 胤J)》之铭言:
: 您好 我已徵得原po同意转贴
: 贵版主 以我未徵得原po同意转贴为由
: 申请徵加劣文数 於事实不合
: 此为 我徵求 原po同意事证
: To kid725: 借转 军旅版 若不同意 马上删除 [07/17/2013 22:09:41]
: ★kid725 欢淫 [07/17/2013 22:09:52]
: To kid725: 已转 可去 军旅版 一阅 [07/17/2013 22:10:16]
: ★kid725 晚些过去看看回应w [07/17/2013 22:10:37]
1.经查证原文中之推嘘文,并无原作者明确表达同意转录之意思表示。
2.敝版
#1HCY7AsW公告已明文规定转录文章之不处分要件:
「另外,由於转录文章现象经多次删文仍无改善现象,自本公告後再发现转录现象者,
除原作者转录自己文章、转录者为新闻、在转录文章上方注明已获原作者同意转录外,
其余一律劣退。」
你在遭处分之文章中并无符合上开不处分要件之情事,故申请增加劣文之行为
并无不当。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4.6.158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fogflower (61.224.6.158), 时间: 07/18/2013 23:5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