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bean (抢孤到南投不用到头城)
看板L_HappyLivin
标题[申诉] 飘版版主blueskydoor判决有问题
时间Thu May 9 11:15:25 2013
承前篇。
组务回覆
#1HVvCUDJ
但是本人仍觉得与MARVEL版版主沟通无效,
他仍旧跳针&聚焦於後半句「可恨之处」是人身攻击,我觉得是版主断章取义&强辞夺理
另转贴自本人的信箱与blueskydoor沟通的信件,
以昭信本人所述内容,惟抱歉占用版面
--------------------以下为再次信件沟通内容以及本次申诉重点----------------
作者 blueskydoor (依依.小红帽)
标题 Re: 不服水桶公告会向组务检举
时间 Wed May 1 16:34:13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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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的推文
"
开始同情 wsjmz 不过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这句明确指称对方当下处境
"开始同情 wsjmz 不过可怜之人
必有可恨之处"
此段在批评对方过去
我不清楚检举者有什麽过去
但这段话明显不妥当 故判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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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推文就是这麽一句前後文意,文意代表意思是要整体来看,
也考虑到一般人的社会对这句话的认知。
Marvel版主将句子拆开来後半自行针对解释(他用黄色标示)再说我人身攻击,
那就是版主的问题,不是我的问题。
况且"必有可恨之处"的当事人,到底觉得哪里被"可恨"了,请她举证。
而不是我讲了个俗谚,她就觉得自己很"可恨",就说我对她人身攻击?
另外请问Marvel版主 到底是谁「明显不妥当」 请证明。谢谢。
--
以下为前篇内容
文章代码(AID):
#1HVZBXqz (marvel) [ptt.cc] [公告] 水桶公告
因我推文
推 ahbean:开始同情 wsjmz 不过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被marvel版版主根据板规
2.2 人身攻击
我询问版主哪里人身攻击:
※ 引述《ahbean (抢孤到南投不用到头城)》之铭言:
: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 请解释哪里人身攻击?
板主回覆:
作者 blueskydoor (依依.小红帽)
标题 Re: 不服水桶公告会向组务检举
时间 Tue Apr 30 16:37:1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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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首先在推文中
您明确指明同情w板友
然後照话中意思
明言其为可怜之人
可恨则说明如今的可怜是过去的一些事情累积
而w板友针对这句话感受被攻击 进而检举
故做出此判决
但是我还是无法信服,又再次去信
※ 引述《ahbean (抢孤到南投不用到头城)》之铭言:
: 请问我攻击她什麽?
: 所以他"感觉"我攻击她,
: 你就可以依她的感觉做出判决?
版主认为我攻击的点如下:
作者 blueskydoor (依依.小红帽)
标题 Re: 不服水桶公告会向组务检举
时间 Tue Apr 30 16:53:5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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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此句话中明言其为可怜之人
且说其过去有可恨之处
有明显批评对方之过去且断言当下的处境等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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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marvel版版主无法令人信服之处:
个人认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出自於鲁迅的文句,
现在已经变成一种俗谚,无具有人身攻击之意。
也非版主所引申为「有明显批评对方之过去且断言当下的处境等」
故不服判决,请组务明察。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69.244.194
※ 编辑: ahbean 来自: 203.69.244.194 (05/09 11:17)
※ 编辑: ahbean 来自: 60.250.71.202 (05/09 14:39)
1F:推 xdfunnyboy:推 难道说一个人可怜 或可恨就是人身攻击吗?那我说一个 05/09 22:22
2F:→ xdfunnyboy:人好可怕...是不是也要桶我? 05/09 22:22
3F:推 xdfunnyboy:请问是要等版主选举完才做出判决是吗? 05/12 10:24
4F:推 xdfunnyboy:不顺便解释一下版主留守的意思吗? 05/12 11:10
5F:推 jobli:不能修改版规和重大改变 05/12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