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p6g4 (陈试)
看板L_HappyLivin
标题Re: [申诉] Soul板主乱水桶
时间Wed May 4 04:29:34 2011
※ 引述《arielsa20300 (信仰依惯盗的全都去死)》之铭言:
: ※ 引述《thismy (陷入无尽的孤独)》之铭言:
: : 这没什麽好争的
: : 你在参与一贯道的辩论时,
: : 在昵称上写「信仰衣冠盗的全都去死」
: : 我认为就是「信仰一贯道的全都去死」
: : 你不过用一些谐音字罢了,但还是是对那位一贯道信徒起了言语攻击。
: : 因此,我很有理由相信,你的「衣冠盗」就是指「一贯道」
: : 不论是何种形式,你都在做挑衅及言语攻击的动作。
: 你这种作法本质上就有问题了好吗?
: 我来做个比喻:
: (1)我到兄弟象版发文,文章内容都没问题,
: 唯独昵称是"爱吃香蕉的都去死",结果板主"只针对"昵称把我水桶,
: 并公告水桶我,要我举证这昵称早存在很久了,
: 而我写信举证这昵称比当时发文还之前的证据了,
: 并问板主"根据昵称就水桶"的依据是什麽他不回答,
: 却只说这是他的自由心证这样认为,这种作法不是很可笑吗?
香蕉,特指水果。原意上就是水果,实际上也有人讨厌这个水果。
那麽……这里的香蕉的确可以被解释为「水果」
: 又或者我到甲板发文,文章内容都没问题,
: 唯独昵称是"爱刚刚的都去死",结果板主"只针对"昵称把我水桶,
: 并公告水桶我,要我举证这昵称早存在很久了,
: 而我写信举证这昵称比当时发文还之前的证据了,
: 并问板主"根据昵称就水桶"的依据是什麽他不回答,
: 却只说这是他的自由心证这样认为,这种作法不是很可笑吗?
刚刚,独立出来看,在众人认知上是个人名或是某称呼。
如果你是用缸缸,因为众人认知上应该不会有东西或者人名叫这样奇怪的名称
就可以合理怀疑你是不是指"肛肛"的谐音
: : 而且该使用者对自己的「信仰衣冠盗的全都去死」做不出解释,
: 我使用这样的昵称当然有我的理由,只是这个理由牵涉到我的隐私,
: 难道我一定要把我的隐私全都告诉你喔?
信仰,後面通常接人、宗教。
衣冠盗,原句应出於菜根谭「居官不爱子民,如衣冠盗」
意思是指「穿着正式官服的盗贼」
敢问:谁会信仰官员?谁会信仰盗寇?
如果您的昵称是「衣冠盗全都去死」那还ok
如果您的昵称是「衣冠盗的全都去死」,那麽我们断句为 「衣冠盗的 全都去死」
又前面的典故,世人的认之中
"衣冠盗"指不爱子民的官员
那麽"衣冠盗的"指"不爱子民的官员 的"来解释罗 (这啥小)
今天你的昵称是「信仰衣冠盗的全都去死」
^^^^ ^^ 请您合理解释这两个词吧
: : 他在信中写
: : 「至於我的昵称的衣冠盗是指什麽就别问了,
: : 我想我有秘密自由~如果你跟我没有什麽关系我一点都不想说。」
: : 至於另一个问题,依板规,板主有权对使用者从宽处理或给予机会。
: : 我有权从宽处理,但也有权不从宽处理 (依板规判决)。
: 关於"个人允保有隐私自由"这点,我想既不违法,且也在法律的保护内吧?
那麽板主把你水桶,你也没被法律保护的范围内吧!
你有保有隐私的自由,那麽板主也有依照他解释的板规来给你水桶的自由呀
如今你应要针对板规不足的地方,提出修改与否
否则在板规没有规定的灰色地带,板主有权力依照自己的判断来决定
: 不知道你的疑问点在哪?
: 整起诉状,你根本没发现我要讲的重点~~~
: 不如我就在此整理一遍:
: 一、 身为板主发了公告,板主本人却违背公告内容行事。
请问板主是否给您解释的机会与空间
是否有马上给你水桶?
: 二、 视昵称为正文的一部分,不知理由何在?若有请举证,若无,你看着办。
: 三、 违悖自己公告的内容,并转移话题到投诉者态度如何如何,还拒绝板友申诉路径。
: 以上,广义的来说,我认为这位板主只是在"任凭一己喜好兴弄文字狱"罢了。
倘若板主能够将你的信公开
里面有人身攻击、辱骂字眼
那麽他有权利避开这些脏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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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0.127.36.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