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ielsa20300 (信仰依惯盗的全都去死)
看板L_HappyLivin
标题[申诉] Soul板主乱水桶
时间Wed May 4 00:43:11 2011
(一)事由
4/29 我在该板发了一篇文章 文章代码(AID):
#1DkfZffr (soul)
4/30 该板板主宣告我被水桶 文章代码(AID):
#1Dkl0uT5 (soul)
水桶的理由是(1)「在一贯道的辩论当中,以言语攻击一贯道友」
(2)「举凡昵称、签名档等明显出现在文章中的都算一种发言形式。」
另外该板板主还但书:「除非你能证明,在该主题首po之前,也就是Wed Apr 27 01:24:01 2011
你就已延用这昵称至今,那就写信给我说明一下。」
我自认文章内文没有任何攻击的言语出现,
於是先按照但书的内容,第一次回信给该板板主,证明在4/27之前我的昵称早就存在了;
事实上,我的昵称一直维持这个状态很久了,
该板板主第一次回我的内容如下:「衣冠盗 就是一贯道
板主只针对你板上的行为做判决,
不做侦探的工作。」
这里首先就看到这位板主已经「先入为主」地认定「衣冠盗 就是一贯道」,
但对我来说,「衣冠盗是衣冠盗,一贯道是一贯道」,不能混为一谈的。
另外这边他也说「板主只针对你板上的行为做判决」,
可是我只回应了该篇文章而已,不知道内文有什麽"错误"勒?
於是我寄了第二封信,重复论说"我的昵称早在他说的在「4/27之前就存在」这件事,
该板板主第二次回信给我,说:「板主有权自由心证。
你态度一点也不好,我决定不通融了。
一般来说,你本就犯了言语攻击,我只是给你机会。」
这里很明显的看到这位板主在「跳针」了,
他一开始在「公告」里面要我提出证明昵称在4/27之前就存在的证据,我已寄信给他了,
这边他「跳针」说什麽他有权利自由心证,
然後再「跳针」我的态度上作文章,
奇怪勒~~~
「板主有权自由心证」&「根据昵称而非根据正文内容」就把人水桶这两件事,
不知道在PTT的「站规与各板规定里」是否能""成立""??
我质疑这位板主明显违法,毕竟"输入昵称"是个人自由行为,
我只要正文内容没触犯到板规,就不该受到任何判决。
我不懂这位"光凭昵称"与"板主能自由心证"这两点,就把我水桶先,他的依据是什麽?
於是我第三次去信给这位板主,想不到这位板主居然回覆他水桶我的公告(文章代码(AID):
#1Dm1rTQ- (soul))
他那篇文章里说「实际上你在一贯道的辩论中,有「信仰一贯道的全都去死」的言语,早已犯了板规。
(我的OS:我那是昵称,又不是正文。最好昵称就是正文的一部分啦~是凭哪条板规判定的啊?)
你竟然不是来信好好说明,而且态度很差,还指责我乱判你。
(我的OS:你乱水桶我我当然认为你乱判阿~再说我态度哪里差勒?你乱水桶我,我的心情才差勒)
你写信中的态度一点也不好,还频频责备我,我决定取消这个通融及不再从宽处理。
(我的OS:哪里责备你阿?站内信我都有存,要不要po上来比对一下,看我哪句话责备你?)
我写出来,是想告诉你,让你证明你的昵称是本已使用,只是一种给你的尔外通融。
(我的OS:在"公告"里只说我只要能举证昵称早存在即可,这边又跳针到我态度怎样~都让你说就好啦」
这种「发公告又不按照公告内容执行」的板主,判决真的没问题吗?
此外他又发挥他独大的「自由心证」功能,
在我准备第三次寄信给他时,他在公告里这样宣示说:
「还在写信来吵,我只好设黑名单了,收不到你的信了。
※ 编辑: thismy 来自: 175.145.94.178 (05/03 23:45)」
请问这种"发公告又跳针,针对版众来信质疑又拒看"的人,他当板主与所做的行为、判决,
这样没有违反站规吗?
请站务人员仲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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