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toraza (啊~~~)
看板L_HappyLivin
标题Re: [申诉] 在Cross_Life板被victoraza板主水桶
时间Mon Jul 27 21:23:34 2009
※ 引述《penlyly (请勿拍打与喂食)》之铭言:
: 1.请板主三日内对此申诉案提出说明。
: 2.根据#17Zr2NfQ公告,板主却未遵守修正,显有怠职情况,警告一支,
: 请板主於两周内修正相关规范。
: 3.看板执行惩处时,应公告注明(或是更改标题等)处分原因、处分期限。
当时版面就他和板友在吵闹,然後自请水桶,请问,
我要具体分析为什麽被水桶?还是可以如他所愿直接把他封了?
但,我当时并未具体判断他的行为,但他很有诚意的请求我水桶他,
所以我也很"勉为其难"的把他水桶了!
所以这是我私心将他水桶,并不是违反板规所以浸他水桶,因此没有公告。
(但如果他还要另外投诉这点,我也不会多加解释。)
毕竟水桶他这件事是我和他私底下交相贼的结果,实在不好公告。
(说起来真是丢人呢!!)
另外,未解封的原因.... 忙忘了!
一直以来都是来信解封,没有通知,不自动解封。
那天看到信以後不小心忙其他事就忘了。
的确是我的疏失。
未订定板规也是我的疏失。
我没有甚麽官威,我只是照顾版友罢了!
: ※ 引述《trinity1103 (不信人间有白头)》之铭言:
: : 我6/30违反板规,在板上对板友人身攻击,并自请水桶
: : 但victoraza板主将我水桶後,却未在板上公告(连水桶天数都未告知)
: : 我询问的信件及板主的回覆如下
: : -----
: : 作者 victoraza (啊~~~)
: : 标题 Re: 板大~ 请问一下
: : 时间 Wed Jul 1 08:04:50 2009
: : ───────────────────────────────────────
: : 不好意思~~ 你们这种很想小孩吵架~ 所以并不打算顺你们的心意....
: : 所以水桶归水桶~ 公告到不必了!
: : ----
: : Cross_Life板无明确板规及相关水桶天数规定
: : 组务也曾於2008/01/17判决要求板主需於两周内制定详细板规
: : (本板 #17Zr2NfQ 第二点)
: : 但一年半过去了,仍未见到相关板规
: : 依照以往判例,人身攻击水桶多为七天,除非是水桶分身发言有到一个月甚至两个月的可能
: : 我於昨晚寄信请victoraza板主解水桶
: : 他已读取我的信件,但未解水桶也未回信做任何说明
: : (这封信我没备份,因为我没料到板主官威可以这麽大)
: : 以上申诉,恳请组务处理~ 感谢
--
我 一个人活在北京街头
吃着两人份的食物 占着两人份的空间
呼吸着两人份的空气 穿着两人份的衣服
也拥有着两人份的快乐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5.166.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