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gray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
标题[申诉]无法接受marvel板主判决
时间Sat Jul 11 18:53:11 2009
※ [本文转录自 lingray 信箱]
作者: iorifox (魔鬼邀请书)
标题: Re: 检举以及申诉
时间: Sat Jul 11 18:49:30 2009
※ 引述《lingray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之铭言:
: 我很难理解两个版主同意一个板规没有规范的判决
引述版规
6-5. 推文酸文或讨战者,由版主裁定水桶标准,情节严重累犯者可达永久水桶。
根据版规如此裁定您三天水桶应无不妥。
至於您提到的
dolphin15:四楼请留点口德 还有别污染这篇好文
就字面上意思此人并无意去与您笔战。
单纯希望能够彼此尊重,别因为彼此的怒火污染此篇文章。
当初ilvoe05与我讨论时,的确有讨论到是否该警告此版友。
经审慎评估後,依照字面意思以及您在该篇文章推文内容判断。
此版友不应受到惩处,至少他无触犯任何版规。
至於您受水桶原因是因为
引述您在该篇文章推文内容:
1F:推 lingray:推 写的不错 比那个支离破碎好多了07/11 02:43
2F:推 lingray:这只是我个人的感觉 我也只说这篇比那篇好 安怎?07/11 03:40
3F:→ lingray:那篇文我都没嘘 算客气了07/11 03:40
内容的确有引战之嫌疑。故裁定您三天水桶。
今天水桶您原因是因为您引战,而不是笔战。
版规内无规范之情事可以引述站规,甚至法律条文都可以引述。
并不是没有版规规范就可以滋意妄为。
更何况今天版规内有提及到该项规范。
做出此项判决单纯希望能够彼此互相尊重。
姑且不论文章内容为何,此为marvel,并不是黑特版。
实为不适合发表类似推文的地方。
以上解释希望您能了解。
若是阅读完此篇信件依旧无法认同该判决,那您要将本案件移交版务组我深感遗憾。
若申诉版务组能让您的心情比较愉快,或者版务组判决能让您比较信服。
我能尽力配合提供相关讨论资料,供您去版务组申诉。
以上
祝 万安
八神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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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lingray:如果组务还需要知道更详细状况 请告知 谢谢 07/11 18:58
5F:→ htalent:争议文章标题为"肢离",故意加上破碎两字还不够酸嘛 07/11 22:44
6F:→ dolphin15:有人中文不够好,硬要说自己对,真让人无言。 07/13 13:30
7F:→ dolphin15:起码"就事论事"这句该懂吧!别一件事要扯七八百里远好吗 07/13 13:30
8F:→ dolphin15:我十分愿意接受板主的处决只要对大家都好都公平 07/13 13:34